何不早些提出。
3月6日的电话会议场景我至今历历在目。 Google总部的Susan、Thomas,WSGR的Brent以及Google中国的Steve参加,巨鲸只有我一人参加。会议一开始,Susan、Thomas都引经据典,重申了文件、法律和公司规范管理的重要性。Brent也补充说这是很正常的修改。在这些成天处理各种大案子、大交易的职业经理人面前,我无话可说,几乎整个会议一言不发。 虽然平常我还挺能说,但此时已根本插不上话了。我几乎还没有完全理解上一段法律术语,Thomas已经在问我:“你可否再找Sony要他们同意接受这样的修改?” 我只能说:“好吧!”
安静片刻,主持人说:“好吧,会议到此结束。”他们说的当然都有道理。在办公室里放下电话,我发呆了片刻,突然忍不住地笑。刚才的场景简直就像电影《疯狂的石头》,而我就像那个黄渤,在说那段经典台词:“还弄那么复杂干什么?一锤子砸下去拿了钻石跑不就完了吗?”这时,我才意识到尽管是海归,在美国上学受教育,但有时骨子里还是中国人,什么事先想灵活。我差点给宁浩打个电话,告诉他这一幕和我的感觉。
2009年3月10日凌晨3点41分,Bradley宣布双方最后正式签署了协议。凌晨4点零6分,我给Google总部同事发邮件说:“我们同Sony刚刚正式签约。我们非常激动,我们非常感谢你们过去一年在Sony合作上的推动、辛勤的工作和努力。此时任何的言语都是有限的,我们相信这是更多奇迹的开始。 再次感谢Susan、Brent、 Steve和Thomas。”
接着我给巨鲸和Google音乐项目团队和所有中介机构发邮件,告诉他们这个好消息并特别说:“感谢开复和章明基,如果没有你们的参与和努力,我们今天不可能签约Sony;感谢Steve、洪锋、林斌和其他成员;我们也需为Bradley和Justin的卓越工作鼓掌,‘可怜的家伙’Bradley在过去一周几乎没有睡觉,经常半夜随时同Sony和Google进行电话会议或沟通,他们是我这生合作过的最优秀的律师。请原谅我说这么多,因为我太激动了。”
我也给Sony团队写信,感谢总部的Hesse、Michael、奥利以及工作人员Maria和Neil以及亚太区的崔震东、Edwin、蒋芳欣、Daniel Alick、Birathon,等等。
困极了,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我洗了个澡,把手机铃声调成静音,决定睡到自然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