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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谬误与反驳(下)(1)(3 / 4)

可是,游览车到了一个岔路口,司机不知道要走哪条路才对。

“往山上去要走哪一条路啊?”

有个年轻人小心翼翼地说:“往山上去要走左边那一条路!我上一次就是走那条路的。”

这个时候,其他年轻人开口说话:“是吗?我觉得应该走右边的路,往右边走吧!”

到底上山的路应该是往左还是往右呢?他们又争论不休。

这时,又有人大声地喊道:“这样吵下去不是办法,不如投票表决,服从多数人的意见吧!”

其他年轻人也同意这个建议:“好啊!这样最公平啦。”

投票表决的结果,多数人赞成往右边走。

于是,载着年轻人的游览车就往右边的路驶去,但那个方向却是往海边的。就这样,这群原本要去山上旅行的年轻人,就只好到海边度假了。

逻辑分析 错误的思维方式导致了错误的行为。年轻人本来要去爬山,车却开到了海边。从逻辑上说,年轻人的思维有两个错误。

第一个错误是“混淆概念”:“要到山上还是海边旅行”属于“意愿”问题,是可以以表决后服从多数的方式决定,因为旅行的目的地最好能够满足多数人的喜好。但是,“往山上的路是左边还是右边?”却属于“事实”问题,是不能用表决来决定的!而年轻人把“事实”问题和“意愿”问题混为一谈,也去表决则是错误的。

第二个错误是“诉诸于公众”:“多数人主张右边那条路是通往山上的”并不能够说明“右边那条路确实是通往山上的”。可是年轻人却搞不清楚,所以后来游览车才会开到海边去。

理论探讨 诉诸公众的谬误是指,试图凭借公众的意见、见解、信念,而不是基于事实以及前提与结论之间的逻辑联系来使人接受其结论的错误论证。例如,“既然大多数人相信这件事是真的,那么它就是真的。”再如,“我所主张的只不过是公众的观点,你反对我,就是与公众作对。不信你问一问在场的人?”这都犯了“诉诸于公众”的谬误。事实上,众人一致的意见或看法未必就是真理,真理有时在少数人手里,而众人一致的看法却是谬误。例如,在哥白尼之前,人们一致认为太阳围绕地球转,但这并不是事实。诉诸于公众的谬误在社会生活中被广为使用,其危害是很大的。俗话说:“一犬吠形,百犬吠声。一人传虚,万人传实”,“谎言重复一千次就变成真理”,“三人成虎”等,这些都说明了诉诸于公众的谬误的实质和危害。

6.指羊为狗

有这样一则民间故事说,有个脑子简单的人来到城里,买了一只绵羊。他牵着羊,走在街上。几个骗子看见了,其中的一个对他说:

“你牵着这条狗干什么?”

“别开玩笑,这是一只绵羊”。

他牵着羊没走几步,迎面又过来一个骗子。

“你为什么牵着狗哇?你要这狗干吗?”

“这是绵羊。”

这人冒火了。不过,他心里升起了疑团,会不会真是一条狗呢?又走了几步,他听见有人在喊:

“喂!小心些,别让这条狗咬一口!”

“天啊,我真糊涂!”脑子简单的人终于大叫起来。“我怎么会把它当绵羊买来呢!”

他信了骗子们的话,把绵羊扔在大街上。那几个骗子捉住绵羊,吃了一顿烤羊肉。

逻辑分析 “谎言重复千遍成真理”,这是骗子们的信条。对于头脑简单没有主见的人来说,谎言的重复往往具有撼动人心的力量。可千万要小心啊!

7.三人成虎

战国时期,魏国为赵国所败。魏国太子与大臣庞恭要到赵国首都邯郸作人质。

临走,庞恭启发魏王说:“假定现在有人说闹市上有虎,您相信吗?”

魏王说:“不信。”

庞恭说:“假定有两人说闹市上有虎,您相信吗?”

魏王说:“不信。”

庞恭说:“假定有三人说闹市上有虎,您相信吗?”

魏王说:“那我就信了。”

庞恭说:“闹市并不是虎所居之处,这是很明显的。然而有三人说闹市上有虎,您就相信了。而邯郸离魏国比闹市远多了,无中生有说我坏话的人也远不止三个,希望您明察。”

魏王说:“不至于吧?”

可是,事情发展不幸为庞恭所言中,待到庞恭做完人质,从邯郸返回时,魏王竟听信谗言不让他入境。

四、诉诸于人身的谬误——人身攻击和人身保护

8.臭鸡蛋

一位德国的女顾客在挑拣了一阵以后,对卖鸡蛋的女商贩说:“你卖的鸡蛋是臭的呀!”女商贩立刻回敬道:‘‘什么?我的蛋是臭的?你自己才是臭的呢!你怎么敢这样说我的鸡蛋?你?你爸爸吃了虱子,你妈妈跟法国人相好!你奶奶死在养老院里了吧?瞧,你把整幅床单都当成了自己的头巾啦!你的帽子和漂亮的衣裳大概也是用床单做的吧?除了军官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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