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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一次见到他(1 / 3)

【程晨】

很久很久以前,我喜欢用这样的开头,小时候妈妈讲童话故事总喜欢讲这一句,听起来特别温馨。而我所谓的很久很久以前是在我十八岁,我刚刚考进大学的那年。一开始我并不太适应学校的环境,因为这是我第一次离开父母,开始自己的独立生活。

这是所老校,甬道旁边的树都有较高的树龄,学院路的天空被交错的树叶遮蔽得严严实实的。我喜欢一个人抱着书本走在这条路上,甬道的尽头是鳞次栉比的楼房,新漆的奶黄色围墙,美术楼和音乐楼遥遥相望,分局学校的南北角落。

自上小学开始,老师口中念叨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好好学习,将来考上一所好大学。”而这句话就想紧箍咒一样束缚着中国青少年。于是,在踏入大学的第一时间,我的头脑中便蹦出“终于解脱了”的念头。在我遇见我亲爱的室友前,我便开始幻想,我的大学闺蜜会是什么样的。但是,与我同寝室的三个人并没有一个和我相见恨晚、情投意合的。卢菲菲带着大眼镜,除了图书馆与教室,只有熄灯时间才会回来,魏兰则是不折不扣的怪人,把头发搞得像枯草,总是带着耳机骑着单车在学校里到处穿梭,剩下的乔爽有些自闭,整天看着镜子发呆。有时候我想,我是不是太活跃了,又是不是只有我一个人才是正常的,当然,这些话不能被她们三个听见,没准儿在她们眼中,只有我才是不正常的。

不过,这些都无所谓。因为从一开始,我就没有对此抱太大的希望。我突然怀念起高中的同桌,那个花痴女孩毕晓珊,她喜欢用相机去拍学校里面那些帅哥的照片,然后摊在桌上给我看,“程晨,你说这个怎么样?”虽然我总对她乐此不疲的事情表示嗤之以鼻,但是我依旧喜欢她映着阳光对我炫耀她又拍到谁谁谁照片的样子。

好吧,高中的我没有谈过恋爱,甚至暗恋都没有,我把心思都放到了学习上,并不是说我有多会装,而是因为我们老师的一句话,她说,你们这群小妮子,现在不要总是春心荡漾,你们的老公现在都在大学里。正是因为她的这句话,大学成了女生们心中的天堂,我也是怀着这份憧憬努力奋斗着。

我的父母都是小工人,他们一辈子都窝在了工厂里做苦力,于是我爸每次喝酒都和我说:“程晨,你得好好学习,考个大学,将来千万别和你爸妈一样做个小工人。”但是社会在进步,我爸妈又怎么知道,现在的大学生出来,差不多也是做工人呢?

所以,其实十八岁的我,是一个没有理想,没有远大目标,只是希冀着在大学能够邂逅一段爱情的花季少女。

“关于这个问题……我找一个同学来回答。”

或许是胡思乱想得太多了,以至于老师对照着花名册点我名字的时候,我还趴在桌上幻想。

“程晨……程晨没来吗?”我险些就被老师狠狠记上一笔,却在最后一声呼叫中站了起来,“我在!”

老教授抬了抬黑框眼镜,“你是程晨?不是冒名顶替的吧,现在你们这些学生越来越会作假了,一天不来上课,就找同学代……”

“我真是程晨……”我就快要拿出我的身份证来证明自己了,老教授看着我无辜的眼神,然后说:“即使你是程晨,刚才上课也肯定走神了,行了,你看看这个题目,答案是什么?”

看着眼前混乱的方程式,我是什么都不知道,接着听见旁边男生传来的声音,“根号二……”我便脱口而出,“根号二!”老教授终究没有什么好说的,让我坐下。

我朝那个男生投以报答的微笑,男生吐了吐舌头,然后继续听老教授讲课。

我从本子上撕下一条纸条,写道:“刚才谢谢你了。”然后扔了过去,男生展开纸条,在空余的部分写了什么,又扔了过来。

“其实我是乱说的。”

我一下被这个可爱的句子逗笑了,“没事,我也是乱答的,瞎猫碰上死耗子。”

这堂公共课汇聚了几个班的人,下课的时候,人流涌动得看不到彼此。我本来想叫住那个男生,却不料和他走失,来往的人在我身上摩挲,离开大教室的时候,突然听见有人在背后叫我。

“程晨……”

我扭过头,看见那个男生,他快步跑了过来,“嘿,我正找你呢。”

“找我?”我不解地看着他。

“是啊,你的身份证掉了。”

“啊……真是的,谢谢你啊。因为我喜欢用身份证做书签,可能刚才下课的时候被挤掉了。”

这个习惯是从高三的时候养成的,因为高考前要填各式各样的表,身份证又是必须品,就不自觉地将身份证当书签用。

“那不是很容易弄掉,呃……这个……”他一边说一边从书本里取出一枚书签来,“这个,你先拿去用吧。”说着,将书签放到我的手里。

我看着书签上面的字,“每一次笑就是吃一口棉花糖?”他的字写得不好看,歪歪扭扭的,但是这句话很有意思,“你喜欢吃棉花糖吗?”

男生耸耸肩,“只是觉得棉花糖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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