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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红衣当配白裳(1 / 2)

庆陵城之所以会被百姓们称为京城,自然有它的道理。

它不仅仅是天子脚下的一座雄城,也是一座无可撼动的雄城,生活在庆陵的百姓从来不用担忧北方的草原蛮人会攻进城门口,也不必担心狼族人的入侵,这不是一种自信,而是一种铁证的实力。

毕竟晋朝被称之为大陆三国之首,这个名头可不是浪得虚名的。

陈太平看着衣着朴素的行人以及平坦的青石路,若有所思。

眼下的庆陵城还没有下雪,气候显然比北宁县要暖和许多,因此很多人都没有披上长袍裘衣,仍然是一件极其简单又丑陋的紧身布衣,不过那是对男孩而言。

如果是富贵的姑娘们,一般身着绫罗绸缎,身旁还有好几名持剑护卫,颇有公主的风范,相较之下,一般的姑娘打扮就平凡许多,难以引人瞩目。

日暮西山,不太刺眼的夕阳照在平坦的青石路间,每当马车行驶而过,总能掀起一层不起眼的尘埃,令人呛口咳嗽。

青石路的周围,有商贩的叫唤声,也有行人的喧嚣声,不过更多的,是巡逻士兵们身上甲胄相撞的铿锵声。

这儿没有用茅草搭起的简陋草屋,也没有泛黄到快要崩塌的土墙,最容易见到的是雕梁画栋,陈旧的老酒馆采用的是标志般的红砖墙,贩卖的胭脂粉黛看模样也比北宁县的要昂贵许多。

陈太平向来喜欢清静,不喜欢热闹,只是眼下他却对这一幅繁荣热闹的景慕看的津津有味。

他看到有人抬腕试图遮住落在眸中的光线,看到有人提着两只上了年纪的老公鸡去拜访邻居,看到湖畔对面的桥头上有公子喜爱撑开桃花扇,笑逐颜开,只是为了想吸引船头上的红衣白裳姑娘,他看到很多人与很多事物,虽然与自己并没有任何关联,可依然看的入迷。

正因为陈太平看的太认真,太出神,以至于没有听到李太白的话。

“你是在看东西,还是在想事情?”

李太白轻拍在他的肩膀,声音平和,没有情绪。

陈太平提起包袱,背在身后:“我在想事情。”

“想什么事情?”

“不能说。”

李太白摇晃脑袋说道:“既然不能说就别想了,走,我们先吃点东西。”

陈太平以不解困惑的眼神看着他道:“不是去三味书屋吗?”

“不急,尚早,吃饱了才有精力走路。”

李太白不经意摸了摸干瘪的肚皮,发现自己已经一天一夜没吃东西了,包括方才在城门外叫来的一壶茶,也没有饮几口,反而替那点茶钱倍感惋惜。

他并不知道,陈太平过得比他好,至少吃了几条烤鱼。

……

两个人均不是腰缠万贯的主人,所以李太白不敢刻意去那些富丽堂皇又雄伟的酒馆里面吃菜,而是选择一间窄小又不显得热闹的小茶馆。

这是陈太平提出的要求,李太白则表示赞同。

小茶馆看样子应有多年历史,从清一色的墙砖和掉了颜色的木门即可看出,于是二者很识趣选择坐在外面,好歹能看到对面官道上的姑娘,不至于过得太乏味。

百里溪识相的站在陈太平身后,小口嚼着一碟花生豆,陈太平知道它喜欢吃花生豆,因此刻意给它点了两碟。

或许百里溪所做的举动对陈太平而言,不过都是一件极为平常又平淡的事情,李太白倒不这般认为,他以好奇的目光认真观察百里溪的一举一动,心底里同样在想,一匹喜欢吃花生豆的野鹿为什么会跑得比金雕还快?

完全没有道理!

“你知道哪里有卖桂花糕吗?”

粗茶淡饭结束后,陈太平忽然礼貌的发起提问。

李太白扬嘴一笑道:“你要吃桂花糕?很多地方都有卖。”

“不是我要吃,是它喜欢吃。”

陈太平指的是百里溪。

李太白与他对视一眼,又说道:“我觉得你们一人一鹿很奇怪,特别是你这匹鹿,它叫什么?”

“百里溪。”

“名字也很怪。”

陈太平很木讷的眨眨眼皮:“不好听吗?”

李太白毫不犹豫点头:“很难听。”

正在咬着花生豆的百里溪听到这句话,不顾颜面吐了一颗花生豆在李太白脸上,不过那一颗花生豆被李太白用食指和拇指捏住了,他贱贱一笑,有种嘲讽百里溪的意味。

正当这时,李太白想要开口,却发现十尺之外,走来了一名少女。

一名红衣裳少女,少女秀发上的颜色要比浓墨浅一些,不知道放了什么香料,格外清甜好闻,她的脸有点粉嫩,恰到好处的那一种淡粉,会使人误以为她的年纪会更小一些。

李太白比较喜欢她的眼睛,清澈又圆大,肤色也白,白嫩如北宁县下起的那片雪,只是与百里溪的茸毛相比,还是差了一些。

即便如此,李太白还是认为少女很美,比京城里许多姑娘要好看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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