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出之条具体就是:“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口舌”、“窃盗”。
七出之一,不顺父母。大致意思泽旺两人也明白,况且吕飞早言父母俱去,那就不担心了。
七出之二,无子。女方五十后没有子嗣。
泽旺挠头,大概阿泽没那么惨吧?生个娃娃都不行?
吕飞马上解释,其实就算阿泽生不了孩子,其他妻妾也会有孩子,那就不会将责任引到阿泽身上,这一条最是无妨。
泽旺马上点头赞同。
七出之三,淫。女方与人私通,给丈夫戴绿帽子。
泽旺瞪大眼,怎么可能!看阿泽那离开吕飞都快死的样子,绝不可能发生!想也别想!真恶心!
七出之四,妒。女方言语及行为上对丈夫纳妾的忌嫉,有害于家族的延续者。
这个,也不会的!泽旺放心了,阿泽只求能与吕飞兄弟在一起,怎么会变呢?会变吗?嗯……
七出之五,恶疾。耳聋、眼瞎、腿残疾、妇科病、传染性疫病等,完全妨害双方生活以至生命的病患。
泽旺摸了摸鼻子。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谁能保证自己一辈子无灾无病?不过吕飞兄弟啥都懂得,那天晚上遇狼,吕兄弟不是把肠子都出来的人给救回来了吗?退一步说,就是吕兄弟也救不得,难道就会把阿泽给孤零零丢到一边了?哈哈,真是想多了!
七出之六,口舌。搬弄是非,离间亲属,致使亲族不睦。
这个嘛,泽旺裂开嘴,阿泽可是有点“呆”,平常话也不多,没事儿!
七出之七,窃盗。偷窃亲族财物,及随意处置夫家财产,有害公义。
其实这条吕飞觉得挺有意思的,早在很久很久很久以前,咱们的老祖宗就已经明确了夫妻双方的婚内财产了啊!相对于这点的,却是丈夫不能随意动用妻子的“嫁妆”,否则会被整个社会所耻笑,放在今天,那就是“吃软饭的”。
听了吕飞的解释,泽旺两人松了口气,阿泽可是个单纯的女子,怎么可能会对别人的东西感兴趣呢,就吕飞兄弟几次给她的东西都没用多少,反倒让她一帮小姐妹们给“打秋风”了不少。
不过泽旺微微皱眉道:“兄弟,阿泽这妮子有时候犯迷糊,要是不知道的时候,用了不该用的,那个……就让兄弟照看着了。”
“没事!”吕飞手一挥,轻轻却坚决地说:“夫妻贵同一体,凡我所用的,阿泽都能用……嗯?”吕飞转头向吕忠。
吕忠有些为难,不说阿泽不是正妻,就是正妻,和主人也不能等同啊!可是在吕飞的目光下,吕忠却是毫不犹豫:“唯!主上所言,即是铁律!阖府上下,不遵者死!”
“哈哈~”吕飞畅快地笑了。
来到这个汉末时代,很多时候的礼仪规矩,吕飞是很愿意追从的,但是有些他可以主导的地方,他不介意按自己的意志打些擦边球——其实也是因为,阿泽实在是个知心单纯的可人儿啊!用些东西,哪有什么让自己担心的地方?若是有人反对,吕飞会祭出他大宗师的身份——去尼玛的!
笑的同时,吕飞真是很有些为自己小屁民的屌丝情节满意的——看看后世,有家的男人,哪个不是乖乖地上午领了工资,下午就要上缴?不然,跪主板去吧你!要不,干脆这家就别要了!
以上纯属吕飞脑中恶搞。
泽旺两人再无疑虑,欣然道:“好!听兄弟你的!”然后就兴味盎然地问:“三不去是啥?”
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第一是指结婚时女方父母健在,休妻时已去世,原来的大家庭已不存在,休妻等于是无家可归;二是和丈夫一起为父亲或母亲守孝三年的,已尽儿媳之道的不能被休;三是丈夫娶妻的时候贫贱,后来富贵了,也不能抛弃发妻。
说到这里,吕飞突然想到一些事情,很有些好笑地扯了扯嘴角。
本朝(东汉)之初,光武帝刘秀的姐姐(长公主)早年丧夫,刘秀操心她人生大事,多次介绍人不成,后来知道姐姐看上了宋弘,就把宋弘叫来说:“我听说人有了更高的地位了,就会换上有档次的一些朋友,有了更多的钱财了,就会换掉以前的妻子,你怎么看?”
宋弘大概是听到了一些风声,回答:“我听说,贫贱时的朋友,富贵时不要忘记;共同患难过的妻子,富贵时不要抛弃。”
刘秀只能“闻弦歌而知雅意”,作罢了。
在此吕飞其实很钦佩宋弘能见富贵而不趋,临权势而不让,不忘发妻的情义的,但是,也不知道怎么后世就把这事放到历史书上给人励志——作为从龙之臣,目前的豪强,有才学有官声有地位的宋弘,尚公主(休掉妻子娶了寡妇公主)不见得再有什么大利,休掉妻子却是明显有违三不去之准则,在士林中臭了名声,何去何从,还用说吗?
难道要秀官吏们的节操下限——不期望他们能做更好的,吃你的玩你的别给小民们添乱就好了,就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