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智生早准备好了热腾腾的饭菜,白斩鸡、糖醋鱼、红烧肉,今天是元旦,一家人得吃一顿好的,可惜是常锋的大哥常坤赶不回来,否则这顿团圆饭应该更有滋味才是。
但常锋依旧觉得饭菜特别的香甜可口,十几年没尝过父亲的手艺了,这简单的饭菜差点让他落下泪来。
或许,失去了一切之后才会知道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吧。
吃过饭回到卧室,常锋拿出记事本,将脑里那些印象深刻的玩意儿全都记录下来。他害怕这种异常的状态会过不了多久就消失,毕竟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常家的这所房子是八十年代初期建的,三室一厅,大约七十平方,才十年的时间就显得老旧不堪了些,四面的墙壁都浸出暗黄色的水渍。
这让每到夏天的时候,都能闻到一股霉味,常智生每回提起这件事就有气,施工单位是当时所长的连襟,一定是偷工减料了。
不过,在常锋的眼中,或者是城市发展太快的缘故,高楼大厦像雨后春筝般拔地而起,各种厂房日新月异,以往空气质量永远是A+一级的阳城,这几年已经落到了B一。
这些事直到十年后才会有人注意,然后再花大力气纠正,可谓是走了一条不折不扣的弯路。但这一切都不是常锋所关心的,他想的是如何让父母过上更好的生活。
重生了,就应该做一些前生做不到的事。
但该做什么,想了一整夜常锋都没底,直到第二天一大早,他又骑着小三轮载着余代英往五合市场赶。
这蹬三轮也有个疲劳驾驶的说法,余代英这回发现得早,直接把他拽下车,让他在车后躺着去了,否则不用别人动手,他自个儿就得把母亲送到了汽车轮子底下去。
帮母亲摆开摊位,常锋就拎着张小凳子坐在一旁打盹。
梦里梦到他又回到了地府,这回转轮王不认账了,非要他重抽一回不可。他恼怒的大骂了两句,就被鬼差带走了,扔进了油锅。
正被烫得外酥里嫩的时候,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
“阿姨,这件衣服多少钱?”常锋睁开眼,看到穿着白衬衣的于晴指着一件淡黄色的灯笼裙问着,她那天真恬美的模样,差点让常锋的心脏骤停。
“小妹妹,想要买裙子,让你家大人来吧。”余代英含笑说。
于晴闪动着大眼睛点头说:“那我去找我爸。”说完,她转身就走了。
“不知是谁家的女儿,长得和瓷娃娃一样的。”余代英感叹说。
她话音未落,就看着常锋抓起灯笼裙飞也似的追了出去。
“小锋,干什么呢?”余代英叫了声,见常锋头也不回,就担心的皱起眉。
“别担心,你儿子是在找媳妇呢。”旁边摊位的大婶嗑着瓜子笑着说。
这位大婶是郊区农村人,说话大咧咧的不在意什么,余代英听了却也是一笑:“他才多大个人呢,就知道找媳妇了?”“现在的小孩人小鬼大着呢,这前天还在报纸上看到说,说什么早……早爱?”大婶在找那个词,可一时又想不起来。
“是早恋吧?”余代英记得她也看过那张报纸。
“对,就是早恋。”大婶笑呵呵的说,“你家小锋动心了呢。”余代英啼笑皆非的摇着头,这件事她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
常锋追到于晴的身后,拍了拍她的肩膀,刚想开口,谁知于晴的反应极大,回头就瞪着他说:“你想干什么?”“这件衣服送给你。”常锋心里扑通乱跳,像有个小人在打鼓似的,竟比当年搭讪还要心慌意乱。
“我爸说不能随便收别人的东西。”于晴嘟着嘴,看着他,脸微微的发红。
女生早熟,十四岁已是有些懂事的年纪了,常锋平白的送她东西,她像是感觉到了什么。
“你拿着。”常锋将灯笼裙往于晴手中一塞,扭头就跑。
真失败!
常锋心想:或许一个真正的十六岁少年都会比我做得好吧?
于晴凝望着常锋跑开的背影,突然觉得很有意思,就开心的笑了。
“送给人家了?”余代英似笑非笑的看着儿子。
这小子才十六岁就敢追求女孩了,比他爸他哥当年可强得多了。
“嗯。”常锋厚着脸皮涎着脸说,“妈,这算我这两天的工钱吧?”“好。”余代英微笑着点头,拍着常锋的背脊,“再去睡一会儿吧,等到中午吃饭的时候,我再叫你。”“好咧。”常锋走到小凳上坐下,却没再闭眼,一直希望能再看到于晴的身影。
可是直到收摊她都没有再出现,这让常锋有些失落,不过,他突然想到了一件事,于晴应该就读的是阳城中学初中部,和他是同一所学校。
等到后天上课,就能再见她了吧?常锋心里迫切的等待着那一天。
当天夜里,各种思绪纠合成一团,妻子对他的好,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父亲、母亲、大哥,还有往后的生活,让他再次夜不能寐。
直到凌晨四点多的时候,他才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