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ing的邮件和修改条款转发给了Google的同事。
我们同Sony ATV的沟通也有了初步的成果,预计下周一收到Sony ATV的合约草稿。
晚些时候,我接到了James的邮件。邮件说:“源泉下周一签最好。建议巨鲸派人去他们办公室签,签完后立即把扫描复印件发给他,这非常重要。”
我当时并不清楚他说的“这非常重要”是什么意思,但我隐约感到他们正在Google内部推动整个事情向我们有利的方向发展。之前,Google法务已经审阅了所有重要的版权合约,包括源泉的合约。
10月29日,我第一次感到有一个怀孕的助理有多好。当时,我的助理李婷已怀孕并准备休产假了,她这时去催促源泉再合适不过了。我一早就听到她同源泉相关负责人潘蒙说,她快要休产假了,有很多事要处理,希望今天和源泉把约签完。
中午,我接到李婷短信: “已签。”当天下午,她把扫描文件发给了Google。
同一天我们收到了Sony ATV的协议草案。不过显然需要作一些修改,因为该协议草案还是用的以前付费模式和包月模式的范本。我们迅速把有关广告分成模式的部分及计算公式加了进去,取代了以前付费模式的部分。
2007年11月1日上午,我接到Richard的电话,告诉我们经过大家——尤其是开复的努力,Google总部已同意做三轮投资。第一轮投资会迅速完成,用来支付已签约唱片公司的合同预付金额。第二轮投资前的要求是必须签约完所有五大词曲出版公司及音著协,并需额外提供一个简短声明,允许巨鲸将相关歌曲的信息描述等内容上传到Google数据平台使用,但仅限于为此合同服务。第三轮也就是最后一轮投资依旧是签完所有四大公司,同时加上独立唱片公司的歌曲目录覆盖率不少于70%。
放下电话,我沉默良久,心中充满了感激。这天,我再次写信给Sony BMG和环球的负责人,再次对未能按合同按时付款表示歉意,并感谢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确认应付款项一定会在本月完成。
Richard也来电表示,Google中国团队特别是开复力争如此,这在Google投资的案例中很少发生,推动的人如开复也承担了很大的风险。必须确保其他词曲版权能在4周内签约,否则拖到2008年,或者出了意外签不下来,项目很有可能会被叫停。如果Google有疑问而终止投资,最多第一笔投资就算损失被Writeoff掉。这个电话虽然初听之下感觉不太舒服,但我瞬间也就明白了Richard等人的苦心和压力。他们一方面想推动这个项目,另一方面又把自己置于一个有风险的境地,但仍然想保护开复。如果巨鲸未能完成任务或出了意外,而此时Google已经投资了巨鲸,那么对于开复、Alan、James、Richard、洪锋、林斌都意味着什么呢?直到今天,我仍然在想:“是什么样的理想和决心让开复和中国团队冒着这样的风险来在当时作这样的决定呢?而且很久以后开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当时他认为只有15%的成功可能性。”
此前,一直在为完成第一轮投资准备的工作以及尽职调查等并没有停止。我给中介机构连夜写了邮件,要求“今日事,今日毕”,认真、仔细、高效配合Google及其负责律师事务所WSGR的Brent,完成整个过程。
我们在整个投资的过程中,在Google的同事及其律师事务所WSGR的同事如Brent身上学到太多太多。WSGR和Google一样同样享有盛名,其雇员不是万里挑一,至少也是千里挑一的,对文件、法务等要求甚高。很多次同Google美国总部和WSGR沟通完,我都忍不住要笑出声,估计在一些Google同事看来,我们的团队说不定看起来有多土呢。有一次一个Google美国同事半开玩笑说:“你们的文件什么的太不规范了,我们Google还从未投过你们这样的公司。”我也半开玩笑回答:“那当然了,你们可都是万里挑一,百万美元年薪。把我们公司全买下最多也就用几万股Google股票而已。我们是创业公司,平均一万美元年薪啊。”
WSGR(Wilson Sonsini Goodrich & Rosati)律师事务所于1961年创立,40年来已成为高科技领域顶尖的律师事务所,被誉为高科技领域法律冠军。其600多个律师的精英团队中不乏参与很多精彩历史案件甚至为白宫服务的人,客户有Google、红杉资本、Genentech等。
Google现任法务副总裁David Drummond原本就是WSGR合伙人,1998年,他成为Google第一个外部法律顾问,帮助Larry和Sergey从注册成立Google公司到融第一笔钱,最后干脆来Google工作。WSGR后来还帮助Google上市,在2008年Google以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