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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再次陷入失望 (3)(1 / 3)

第二天,我应约前往音著协屈景明办公室。有些时间没见了,他已不像当初我第一次见他时那么年轻,白发已明显增多。我用力握了握他的手。

我还记得2000年我们一起第二次去挪威开会时,在飞机上他感觉心脏不适,当时还算年轻的他心理产生了负担,也真吓坏了我们。当然很快就好了,是暂时的劳累所致。

他问起巨鲸的状况,我就正好把与Google的合作情况介绍了一遍。他说这可是大事,唱片公司能同意吗?我说三大已签约了,还有几十家独立唱片公司,现在要签约词曲版权,希望他能支持。

他说:“这当然可以,只要对建设正版事业有好处就行。1999年我还在Orchard和音像协会主办的论坛上讲,如果互联网有一个正版的全免费的广告模式的音乐服务,应该可以成功,没想到你们开始做了。”

他又接着说:“可我这儿没有五大国际出版公司,他们已经退出了。”

我说:“我知道。源泉和你们有过接触吗?吴峻和你谈过吗?”

屈景明说:“没有。”

是啊,四大公司从音著协撤出,然后其中三家同源泉合作。想想当初就很难沟通合作,现在退出后,基本上在与强势公司如电信运营商的谈判中是一盘散沙,没有参与游戏规则制定的话语权。

我说:“源泉的吴峻是一务实而又有理想的人,有投资技术,有丰富的商业运营经验。而你是中国音乐版权界顶尖的专家,音著协从零到有,你在其中做了很多实在的事情。我建议你俩应该见见,说不定会互相了解而擦出火花,有些合作也不一定。我来做东,约一次怎样?”

屈景明说:“也好,但不一定会有什么合作。”

说到此时,我突然明白了我来的目的:从巨鲸和音著协的合作,到音乐词曲版权管理分散混乱的现状,到突然萌生要做音著协和源泉的桥梁。如果这个桥梁做得好,音著协和源泉合作,支持Google-巨鲸音乐项目,那几乎大半的事已经解决。此时,音著协和源泉都已意识到合则两立,分则俱败的长期局势。

一星期后,我约了屈景明、吴峻在东方君悦酒店二楼吃自助午餐。我作了介绍开场白后就专心于美食和听他们谈话。这是我在君悦吃的最好的一次午餐。午餐快要结束时,他们明确告诉我要支持Google-巨鲸音乐项目。

我说:“祝你们合作愉快,让我们业者能够轻松地做生意。”

这次会面后不到两个月,音著协同源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2008年1 月30日,双方召开发布会宣布合作。之后陆续开展了大规模的反盗版活动。

2008年6月两家又联合中国音像协会、IFPI国际唱片业协会及多家唱片公司、音乐出版公司呼吁广告主抵制侵权盗版行为,不在盗版网站投放广告。拒绝以任何方式使自己的品牌被盗版者借用。其后LG等停止在盗版网站投放广告,并表示:“LG非常重视广告和市场活动的品牌形象以及各种广告素材的版权保护,非常支持为维护正版音乐所作的各种努力。LG作为全球品牌将不遗余力地支持正版音乐及相关活动。”

EMI Publishing中华区的董事总经理吴加爱在词曲版权行业有20多年的工作经历,一直以来也是新技术的积极倡导者。李婷同EMI Publishing北京办公室的同事一直在约她。我们怀着尊敬的心情去拜访她。一开始显然她对长期以来对网络音乐的失望也转移到我们身上。我非常沉着而诚恳地同她讲,我们和Google的项目是为了什么,打算怎么样运营,并如实回答了她的问题。幸亏有她的积极推动,我们得以迅速和EMI Publishing签约。

Sony ATV中华区负责人叶丽玲也是音乐版权业界的知名人物,她于1996年加入Sony ATV,至今已10年。由于她近期未能到北京,所以李婷安排了电话会议来探讨。她主要问了一些技术上、产品上和广告分成比例模式方面的问题,之后李婷负责跟进,直到签约。

我们没有想到,在无心插柳柳成荫地做好音著协和源泉的桥梁后,同词曲版权公司的合作进展竟如此顺利。

2007年10月26日,我向James和Richard汇报了最近在版权公司方面的进展。经过密集而紧张的会议,我们已经同源泉确认了合同,初步约定了10月29日签约,而且音著协已基本同意由源泉代理同巨鲸签约。这意味着我们将与超过一半以上的词曲版权公司达成协议。包括源泉代理的Universal Publishing、BMG Publishing、Warner Chappell以及音著协。在和EMI Publishing的吴加爱见面后,我们又通过几次电话会议,已基本达成一致,随后收到了吴加爱的邮件和修改条款。我个人认为修改条款是合理的,可以进入合约阶段。吴加爱指定了在北京办公室的Sunshine He作为执行签约的窗口,同李婷一起完成签约。我也把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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