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的问题很多
无法解决
可总是没什么机会
是更大的问题
——《解决》(崔健)
从Google出来后,我和章明基、盛轩依然很兴奋,来到旁边的SPR咖啡,接着谈了很长时间,最后归结到一个问题:唱片产业支持一个纯广告模式的免费音乐搜索的可能性有多大?签约需要多长时间?显然,此时从Google掉下来的大馅饼太烫,还不能吃,要先完成我们的工作,Google才会和巨鲸真正开展战略合作,真正投资巨鲸。其中一项工作在2007年1月看来是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那就是请唱片产业支持免费音乐下载。
说到此时,气氛又变得凝重起来。是啊,我当时想这是有可能的,虽然只有10%的可能性。李开复后来说,他当初认为只有15%的可能性。但我们都没想到,从10%的可能性到100%的现实,一共用了两年零两个月的时间。
过去10年里,没有哪个行业像数字音乐行业一样,充满了戏剧性的爱恨情仇。从1999年唱片产业起诉Napster开始,唱片公司与网络公司的战争,正版与盗版的战争,版权机构与用户的战争,免费与收费模式的争论,DRM版权加密保护与网络自由精神的冲突,唱片产业内部的不统一……纷至沓来,令人目不暇接。过去的10年,如同一部部大片,但每次帷幕落下,唱片产业、网络公司和相关产业链机构都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没有赢家。
Napster Vs.音乐
Napster是这一切的开始。1999年6月还在波士顿东北大学读书的肖恩·范宁(Shawn Fanning)创立了Napster,以P2P方式专门提供MP3音乐免费分享,短时间内迅速获得了数千万用户,尤其是年轻人的喜爱。不久,老牌重金属乐队Metallica发现他们的新歌小样“I Disappear”尚未发行就已经出现在Napster上了,更滑稽的是几家电台居然使用这个版本在美国播放。一个月后,说唱大腕制作人Dr.Dre发现类似的问题后开始起诉Napster。其后最典型的要数麦当娜2000年的大碟的热门单曲 “Music” 在未发行前已经流入Napster,引起轩然大波。而此前麦当娜还认真地同Napster人员见过面,讨论合作的可能性。
1999年年底,美国唱片业权威机构美国唱片产业协会(RIAA)开始起诉Napster。2000年,RIAA率领主要唱片公司相继起诉Napster,起诉的依据主要是《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DMCA)。美国加州地方法院判决Napster败诉,Napster不服,提出上诉,美国第九区高级法院于2001年2月作出裁定,维持原地方法院判决。2001年7月,法院判决Napster关闭其服务,因为该网站无法完成法院的判决中对正版化的要求。同年9月,Napster同词曲作者和音乐出版商达成和解,愿支付2 600万美元的赔款。之后Napster试图同唱片公司达成和解,未果,又开始和贝塔斯曼集团谈判,希望被其收购以维持生存。但2002年9月法院阻止了贝塔斯曼对Napster的收购,Napster只能宣告破产,以243万美元的价格卖给一家成人娱乐公司。Napster的品牌与标识在后来的拍卖会上被ROXIO拍得,后者将其旗下正版音乐服务改为今天的Napster 2.0。2008年9月,Napster被美国电子零售巨头百思买(Best Buy)用1.21亿美元收购。
2006年的5月2日,参加完一年一度的Musexpo LA音乐产业论坛活动后,我特意回到美丽的旧金山湾区,参加朋友安排的与SNOCAP的会议。SNOCAP就是由Napster的创始人肖恩·范宁和前Napster团队创立的。当我与CEO拉斯提·鲁夫(Rusty Rueff)及商务拓展总监杰米·珀尔曼(Jamie Perlman)面对面交谈时,我仍然能够感受到他们对Napster的感情,也许还有兴奋、恐惧、失望、愤怒等各种情感的汇集。年轻时的他们一方面热爱技术,但并不保护音乐版权;一方面热爱音乐,但却因为官司开始敌视那些创造出无数经典音乐的音乐人和唱片公司。不知这样扭曲的状态会持续多久。
Napster案件是IT历史上第一起P2P盗版诉讼案件;但Napster关闭之后,新一代的P2P又成长起来,包括KaZaA、Grokster、Morpheus、BT等。
Apple Vs.音乐
苹果是音乐产业的救世主吗?
是的,没有人的第一感不是这样的。我们都爱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我在旧金山湾区工作的时候,每每驱车在101号高速公路上,都会看到一幅苹果广告路牌,上面是巨大的约翰·列侬头像,旁边写着“Think Differently(与众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