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自上次前清四川总督丁宝桢大修以来,已有36年。由于年久失修,沉淀为患,河底日见增长,堤埂屡见坍塌,一到雨季,就水溢成灾。陈廷杰请求设立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工程局,专门负责管理都江堰工程事务,并请选派人员,加以疏浚维修。是日,袁世凯批令内务部水利局从速议定办法。
2月9日北京政府外交部提出对日本“二十一条”的第一次修正案。外交部提出的第一次修正案,仅对日本原方案中第一、第二号中的大部分条款提出修正,而对第三、四、五号则不予讨论。因日本公使以不开议要挟中国对所有条款进行讨论,中国政府“不得已”,又告日使,允许将旅顺、大连、南满铁路展期99年,并“允将第三号作为主义之声明,即将来如汉冶萍公司愿与日本商人有合意之办法而不背中国法律者,中国政府可不加反对。第四号本于本国尊重领土之意,在主权范围以内,允由中国自行宣言,不能为国际的声明。第五号仍难商议,坚请撤回”。日本公使仍然坚持非将第五号同议不可,态度强硬,并说:“如中国政府坚持不允,恐生不测危险之结果”。而北京政府却“兢兢业业,既不敢意存挑拨,以速危机;又不敢轻言让步,自丧国权。惟请日使速行开议。”
后经多次接洽,到12日日置益才将一、二、三号修正案收下,转达日本政府。
2月11日中国留日学生集会反对“二十一条”。本日是日本纪元节放假日,中国留日学生借神田美士代町青年会为会址召开全体大会,反对日本政府对华提出“二十一条”,冒雨赴会者约千余人。大会决定成立留日学生总会,推选东京早稻田大学政治本科留学生李大钊为文牍干事,并议决五条措施:(一)电告政府,拒绝日本要求,并请政府宣布“二十一条”详细内容;(二)发布宣言,敬告全国父老;(三)向友邦发表国人对“二十一条”的立场;(四)派遣代表回沪,组织机关,联络同志,共商对策;(五)筹备全体留学生回国事宜,一旦有事时不至于临时张惶。13日,驻日公使陆宗舆向北京外交部转达全体留日学生呈袁世凯电。电文说:“邻邦乘间要挟,志在役服我国,苟曲予承诺,即主权利权两失,民命何依!大总统受民付托,岂忍以国为牺牲,乞严正拒绝。倘或稍失利权,即伤国体,生等痛切剥肤,义难缄默,愿与国人一致保国,为外交后盾。又要求条件传闻异辞,秘密原防浮议,而适以张之,应否立予宣布?”14日,留日学生开会选举回京沪的学生代表。20日,留日学生回国代表由长崎启程,分赴京沪等地。3月1日,留日学生回沪代表以全体留日学生名义发表《泣告全国同胞书》。揭露日本政府灭亡中国野心,表示拒绝日本“二十一条”要求,“宁为亡国前之雄鬼,不为亡国后之遗民。”
欧事研究会成员发表“先国家后政治”通电。中日交涉以来,袁世凯一方面加紧对革命党人进行挑拨离间,另一方面又造谣惑众,试图嫁祸于人,转移国人视线。欧事研究会外受袁世凯谣言挤迫,内困于与中华革命党政见不合。为表白心迹,林虎、熊克武、冷、张孝准、耿毅、章梓、程子楷、陈强、龚振鹏、程潜、李根源等11人在东京联名发出辟谣通电。电文称:“吾人第一主见,乃先国家而后政治,先政治而后党派,国若不成,政于何有?政苟有成,何分于党?故吾人反对政府,非有恶于其人,而有不足于其政,虽欲大革其政,而决不敢有危于国,矢心如此,自信可告国人。”
25日,黄兴、李烈钧、柏文蔚、陈炯明、钮永建等发表“暂停革命”“一致对外”通电,称:“国人既惩兴等癸丑之非,自后非有社会真切之要求,决不轻言国事。”欧事研究会号召人们反对日本侵略、维护国权的爱国主义精神,是值得肯定的。但由于他们只强调外御侵略,而忽视内反****、甚至提出暂停革命的口号,在客观上造成了助纣为虐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