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女界反对女性回家的意见非常坚决,目前我国并没有改变女性就业政策的迹象。反对女性回家的意见主要包括:
第一,中国短时间内不会改变低工资、高就业的政策,单靠男性的收入难以养家。这是大多数家庭难以接受女性回家的主要理由。一项以城市非农人口为对象的抽样调查表明,85.5%的女性和76.3%的男性认为女性应该参加工作,而不应回家带孩子,做家务。这一论点有来自另一方面的论据:天津大邱庄大部分已婚女性重回家庭,因为男子的收入完全可以养活全家。
第二,女性回家后会感到生活苦闷。尤其是大多数中国女性在婚前是有工作的,了解了社会上的事情,培养了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和兴趣,婚后回家不再就业将使她们与世隔绝,感到无聊、苦闷。这就使许多女性坚决不会接受婚后回家的作法。
第三,如果女性婚后彻底回家,就丧失了独立的经济来源,一旦夫妻不和导致离婚,女性会落入生活无着的悲惨境地。中国的一个特殊问题是离婚后的住房问题。如果不马上再婚,她们将无处居住。在一无收入二无住房的情况下,她们的生存就成问题。
第四,女性回家同人类发展的历史相违背,同女性解放运动格格不入。女性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劳动中去。只要女性仍然被排除于社会的生产劳动之外而只限于从事家庭的私人劳动,那么女性的解放,女性同男子的平等,现在与将来都是不可能的。
当人们从经济的得失方面权衡女性就业与回家的利弊时,往往忽略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家庭之外的工作和事业已经成为许多女性的人生目的和生活方式。换言之,即使没有经济上的必要,她们也会选择外出工作。因此仅仅从社会的经济得失和家庭的经济得失考虑对女性提出回到家庭去的忠告,是不能奏效的。
在东欧国家中,由于过去女性普遍就业,家外工作已成为绝大多数女性自愿的选择。在前苏联,93%有工作能力的女性都在工作,女性似乎早已解决了“是工作还是做家庭女性”的问题,工作处于优先地位。据调查,对“假如你的家庭物质条件并不需要你工作的话,你会不会工作”这个问题,70%被调查的女性回答“会工作”;只有18%的女性表示,如果丈夫能挣到夫妇两人的工资,她就打算放弃工作。三分之二被调查的丈夫也赞成妻子工作,原因有妻子参加社会工作后会更理解丈夫;工作的女性更能理解已经长大的子女等。(唐修哲,1985年)据1990年的一项调查表明,仅有3%的东德女性将家务劳动当作她们所青睐的职业(作为对比,西德有25%的女性愿作此选择);1992年,保加利亚有20%的女性表示愿意留在家中;1986年,匈牙利有77%的女性愿意选择家外工作的生活方式。
随着就业机会和工资情况的变化,美国公众对女性就业的态度发生了很大的改变。30年代,至少有6项关于女性参加工作的调查报告表明,支持已婚女性参加工作的人不到四分之一;1960年的全国调查表明,略多于三分之一的丈夫支持他们的妻子参加工作;到了80年代,差不多有三分之二的男女认为,女性为自己的事业奋斗,比支持他们丈夫的事业更重要。(美国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1988年即使在日本这样十分“男权”的社会中,人们对男女性别角色分工的观念也在起变化。
据日本余暇开发中心1975年在东京的调查,有53.5%的家庭主妇对“男子工作挣钱,女子操持家务”的传统观念持否定态度;有35.1%的主妇并不认为“生儿育女,操持家务”是女性的天职,必须由女性来承担。一项1980年的调查也表明,只有29%的女性赞成“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当然,日本女性对于作家庭主妇的愿望比起西方女性还是强烈得多。(孟宪范,第26页下表是各国人对男女性别角色分工的态度,从中可以看出在东方国家和西方国家中存在着一条明显的界线:东方人对“丈夫外出工作,妻子守家”的态度虽有不同,但赞成和比较赞成的都在50%以上;西方各国却都只有10%至20%多。由此可见,影响女性就业观念的因素中,社会和经济体制的影响较少,文化的影响较大。
女性对“丈夫外出工作,妻子守家”的态度日本菲律宾美国英国德国瑞典中国赞成比较赞成讲不清有些反对反对(徐安琪,1995年)《中国妇女》在1989年做过一次对城市女性的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有61.8%的人认为“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模式是不合理的。在女人应该参加工作还是应该回家带孩子、做家务这一问题上,81.2%的被调查者回答“应该参加工作”;只有8.4%的人认为女人应回家。其中女性选择“工作”这一答案的占85.5%;男性占76.3%;女性选择“回家”的仅占4.7%;男性占13.1%。对于“如果丈夫收入能维持家庭开支,妻子该作怎样的选择”一问,仍有75.7%的回答“工作”。对于“如果社会承认干家务带小孩是一种社会必要劳动并通过某种方式付给报酬,你将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