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那些时光教我的事> 第26章 藏在岁月背后的心灵 (3)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26章 藏在岁月背后的心灵 (3)(1 / 3)

毕业后,别的同学都如我一般,进了国家的事业单位,波澜不惊地拿着尚能糊口的工资。只有他,提着背包去了上海。有同学说,有的人就算不能成功,失败了,也会惊天动地,比方说项羽!一直以为,这是对朋友的最高评价!

可是,十多年的光阴一过,这位当初激情四射的少年,居然完全变了。“盛世甘为散淡人”平淡、冲和、高远、从容。淡定中,透着悠古的禅意。

他说,真的,如今,只想做个散淡幸福的人,散步、读书、下厨房、接孩子,这样真的挺好。这些年,该吃的苦都吃了,该赚的钱也赚了。回过头来看看,最动人的就是寻常烟火的家居生活。好比古代的文人,没中举的都想着做官,而做了官的却忙着归隐。去年把车卖了,买了辆自行车;皮鞋也不穿了,拗脚,老婆给做了个千层底。我觉得现在才叫生活。

既然这样,你后悔当年的四处打拼吗?我问他。

不后悔!我觉得,这一段打拼的经历是人生必不可少的,少了它,生命就有了缺憾。比如,巴勒斯坦的饥民吃土豆啃红薯是无奈,而纽约的白人吃红薯是保健。没在朝庭里当过官的人,是没有资格谈归隐的!同样是柴米油盐的生活,我比你,更能感受到其中的滋润与闲逸。

因为是多年知心窝的老朋友,最后一句话,他说得很直接,但是我心服口服。

人生就是这样的,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不要谈什么淡泊;四十岁的汉子也不适合再说什么壮志!

“盛世甘当散淡人”这是一种俗事历经后方能拥有的大智慧,是返璞归真后,一丛蓝幽幽的炉火,是日炙风卷电闪雷鸣之后,那一方宁静高远的天蓝……

儿时,我经常和母亲一起,挎着提篮到山坡上去摘红豆角。

说起这种豆角,可能知道的人不太多了。

红豆角是一种极其耐旱的植物。在乡下,它们大都种植在山坡上,藤蔓拉拉扯扯的,一不留神就爬满了地沿,生命力旺盛到仿佛不需要水分滋润的地步。

红豆角与绿豆角,一是形状的不同。绿豆角在生长的过程中,总是耐心地维持着又细又长的体形,貌似城里那些骨感的美女;红豆角呢,任它们如何努力,体形也不会太长,大约不过一拃半吧,且又短又粗,一副山风砥砺、不假修饰的模样。

再就是颜色的区别。绿豆角嘛,自然是单一、集中且盎然的绿。红豆角,则是红绿相间、两色辉映,而且随着生长进程,红色逐渐压倒绿色,占据了主流视野。

前些日子回乡下,在各家各户的提篮里、在山间梯田的边沿上,我又看到了久违的红豆角。甚至,我溜进灶间,掀开乌黑的铁锅,里面拥挤着的,仍然是炖熟了的红豆角。

这使我记起了吃红豆角的情形。有不同的吃法呢。

最原始的,是生着吃。记得儿时到山坡上摘红豆角时,饿了,我就摘一根红豆角,塞到嘴里,咯吱咯吱地咀嚼着,一股生猛的青涩味儿立马填满了口腔,连呼出的空气,也透着红豆角特有的气息。或者,挎着满满的一篮豆角回到家里,进到堂屋后,马上摸起一个煎饼,卷上三五根红豆角,一口咬下去,红豆角的青涩味儿与煎饼的粗粮味儿混在一起,一种更为独特的味道冲击着你的味觉。

嫩嫩的、尚未成熟的红豆角,比较适宜生着吃。经过一段成熟期的红豆角,则适合炒着吃。儿时,家里很少吃肉。母亲把红豆角洗净,切成碎段,用豆油炒熟了,盛到粗瓷大碗里,便是上好的美味。

再老一些的红豆角,则适合炖熟了来吃。而且是,用来炖着吃的红豆角,不怕老,越老的,炖熟了吃起来越有味道。

写上边这些文字,本来是为了记录占据自己儿时记忆某个角落的一种小植物——红豆角,同时,也有一种抽身工作、忙里偷闲的休闲意味。絮絮叨叨地写到这里,似乎该打住了。收笔之际,我的思绪却突然拐弯,从红豆角的吃法里品尝到了人生的味道:

青年时期,好比嫩嫩的红豆角,需要充盈一种旺盛的生猛气息,哪怕是带有涩涩的苦味,青春的经历也值得你事后留恋;

壮年时期,迈过嫩嫩的青葱岁月,仿佛渐渐成熟了的红豆角,还需要给自己的人生加一把火,用热油猛烹一下,人生的滋味才会更加丰富;

老年时期,红豆角的老爬上你的额头,把握着自然法则的脉搏,循序渐进、老而弥坚的味道,也将会让人迷恋,难以忘怀。

红豆角的味道,即人生的味道。不是吗?

站在故乡低缓的山坡上,那一片葱茏的绿色,再次摄住我的心魄。

那些肆意生长的青草编织出如锦的地毯,上面缀着些许无名的小花,红的,黄的,蓝的,白的……星星一样眨着调皮的眼睛,像是在向我讲诉着有关岁月不老的往事。

在我童年永不褪色的记忆里,那片向远方浩浩荡荡伸展的绿色汪洋,最适合描述的词语应该是“广袤”或者“一望无际”。而现在,那四周散布的杂乱的采石场,已将草地逼仄成了那样小小的一方。

忍不住俯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