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是一般的大。”道人说完呵呵笑了起来,仿佛忆起了往事。
方贤闻言大喜,再次礼道:“多谢真人抬爱相告,只是尚且不知真人仙尊法号。”
青袍道人一捋须:“这些说出来倒是污了道行,你若能遇着他,便说是通叟请他顺个人情也就是了。”
“通叟?”方贤心里翻了无数遍,却仍不曾得到这道人半丝的生平事迹。
正自想着,那通叟又说道:“还有一事,若然遇着他,可千万别怠慢了他门口的那头狼,那可是他的心肝之物。”通叟说着,禁不住笑了,眼中仿佛看到了一个人,一头狼。
“晚辈记往了。”方贤开始觉得这道人是不是自己的长辈亲人,否则如何会这般细细谆诲?连一头狼的事都着他留意。
通叟抬头看了看已悄悄然微亮的东方,扫视了一眼大漠四周,飘飘洒洒的掣出腰间佩剑。
“铮!”
通叟一指弹剑,轻叹一声:“要起大风沙了,唉,这天之道,终不是人之道所能察测的。”
“天之道?人之道?”方贤似乎若所有悟,却又悟不明了,小声问道:“何谓天之道?何又谓人之道?”
通叟回头,问道:“你可曾读过《道德经》?”
方贤略一沉吟,低头答道:“年幼时略读过。”
通叟待方贤抬起头,目光射进方贤眼中:“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你可懂得?”
方贤摇摇头,坦白直言:“这话粗粗听起来简单明了,实则内涵无穷,并非我这寻常人所能透悟的,所以,还望真人点化。”
通叟轻轻洒洒地挽了个剑花,剑已入鞘,但剑花的光泽却在霭霭晨光中四射。方贤一时瞧得呆了,良久,才问道:“这是?”
通叟再次扬剑,不答反问:“这是何物?”
“剑。”方贤毫不犹豫地回答。
通叟点头道:“剑的故事我跟这略略讲过,但你也知道,要想令剑发挥它更大威力,还得需要法。”
“法?你是说……剑法?”方贤似乎若有所悟。
“不错,无论刀枪剑戟,都需要一定的法才能发挥它所隐涵的威力。法便是法则,万事万物皆有其法。辟如剑法,刀法,枪法,还有许多看似无形但确切存在的法则,比如兵法,阵法,书法,礼法。再往其他的方面讲,国有其国法,家有其家法。惟只有了法,方能使得物事本身拥有更强大的力量。”
“物事本身所存在的时间不会太长久,一柄剑,一把刀,不过十数二十年便会锈蚀。一个家族,一个国家,即便有法,也不过三两百年就会消亡在天地间,因为法并不是一成不变,是需要不断完善的。万事万物意欲更加流长,惟有法之。法是极难消逝的,即便千年!你也是知道的,千年前的兵法,书法以及其他无数法则,至今依然存在,这便是法的力量。”
通叟说完,看向方贤,见他低头锁眉沉思,知道他正在参悟自已适才所言,面上微微一笑,不再言语,因为方贤需要一定的时间去体悟所谓的法。
只有将他人他事他物的法经由自己领悟后,才能转变成自已的法,如此,才能以法增强自已的力量,而这种力量并不是指某种单方面纯粹的力量,重要的是更高层次更高境界的力量。
见方贤缓缓抬起头,通叟也暗吃惊,他实在难以相信方贤会在如此短的时间内体悟出法则。
方贤嘴角笑得有些慵懒:“这世上的物事太多太复杂了,我想这些并非一朝一夕所以体悟的。不过,得真人点化,我对以前的所见所闻有了一些不同的看法,至少,我觉得自己比以前更充实了。对了,人的看法,我想应该也只是人的一种意识法则,对吧?”
通叟一愣,随即爽声一笑:“看来,你的确领悟了许多东西,也不枉贫道这一番口水。”
方贤又要行礼感谢,却被通叟伸手托住:“好了,你我相遇只是缘法罢了。嗯,天亮了,我得走了。走之前,我还有几句话要对你讲,你可得千万记住了,别枉费了你我的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