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轻工业发展较快,如丝织业、植物油生产等自给有余还输往国外,而重工业却相当薄弱,发展缓慢。在1935年以前,除筹建中央机器厂和民营钢铁厂外,中国几乎谈不上有重工业。伴随着日本全面侵华企图日益明朗,南京国民政府内要求建设国防经济,发展重工业的呼声逐渐高涨,各种建设方案和建议纷纷提出。1935年6月,在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上,王祺、傅汝霖、王陆一等提出了《关于集中全力从事于国防重工业的根本建设》的提案,建议政府确定国防工业建设五年计划,选定国防工业区,筹款贷款,聘请与培养技术人才,集中力量建设国防。南京国民政府也认识到“重工业为现代立国骨干,一切工业发展之基础”,“为从事经济建设,应速完成重工业”。所以在国民党五大上提出了发展重工业的方法,并制定了煤炭开采、石油勘测与钢铁及机械制造的发展等计划。
1935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将原来的国防设计委员会改为资源委员会,负责国家的工业建设。资源委员会根据前一阶段调查,划分矿权,整理矿区,并拟定了一个发展“重工业三年计划”,由政府拨款一千万元,并依靠外资,兴建冶金、机械制造、燃料、化工和电气等工业,以建立国民经济的重要的基础。
南京国民政府在制定国防建设计划时,还考虑到战争爆发后,沿海城市可能被占领,把一些重要的厂矿设在湘赣和四川,同时也能调整工业发展布局不合理的现象。于是,南京国民政府的工业经济建设逐渐从制定计划、调查勘测落实到建设、强化国防经济的若干基本产业、从事实际的开发和建设上来。
这一时期,在重工业建设方面已建设成和开始建设的厂矿主要有:湖南湘潭钢铁厂,年产量10吨钢;湖南茶陵及湖北灵乡铁矿;湖北大冶阳新及四川彭县铜矿厂,年产量400吨;江西高坑煤矿,年产量30万吨。到抗战前,资源委员会以投资、合办的形式控制的企业达23个。从15种工业产品生产指源来看(1933年为100),1935年工业生产总值为109.7亿元,1936年工业生产总值为122亿元。这样,在全面抗战爆发之前,中国的工业经济呈现稳步向上发展的趋势。
抗战前南京国民政府的建设不仅促进了全国经济的发展和商品的流通,使全国形成“一元化”的市场,而且对抗战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很显然,战前铁路的展筑或新修,在工程进度上均能配合政府全面抗战之紧急需求,为长期抗战提供胜利的保证。抗战头两年,仅铁路运送军队就达1100多万人次,运送军用物资达300万吨。长江航道的疏通,为抗战时期军队和军用物资的运输,尤其是为沿海工业的大量内迁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抗战初期,南京国民政府能组织几次大规模的战役,不能不说与它在抗战前所进行的经济、军事建设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