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个骑马人闯进新塞勒姆,并带来了这样的消息:印第安首领布莱·霍克正在发动战争,他烧毁房屋,捕抓妇女,屠杀移民者,并在洛克河沿岸散布红色恐怖。在恐慌中,州长雷诺兹征求志愿者,此时,身无分文的失业者林肯参加了三十天的临时部队,并被选为统帅,他随后便开始训练“克雷小树林男孩”组织的成员。赫尔顿表示,林肯总是将自己的第一次参军经历当成一种“假期休息”,或是一次“偷鸡冒险”。此后,在国会发表演讲期间,林肯宣布,他从未攻击过红皮肤人,他表示,自己从未见过任何印第安人,但他倒是和蚊子作过很多血腥斗争。战争结束后,林肯再一次投入到自己的政治竞选活动中,他一个屋子一个屋子去游说,与别人握手,讲故事,迎合其他人。只要有听众,他就会随时随地尽心演讲。当大选来临时,尽管林肯得到了新塞勒姆地区所有二百零八张选票中的二百零五张,但林肯最终还是失败了。两年后,他又参加竞选,并终于被选上了,但林肯还要借钱买一套自己去立法机构穿的西装。后来,在1836年、1838年及1840年,林肯三次被选为立法机构成员。
那时,在新塞勒姆,有个被称为“饭桶”的人,他名叫杰克·卡尔索,在他懒散地钓鱼、拉琴、背诗的时候,妻子还得接待前来投宿的人,镇上大部分人都瞧不起他,但林肯却喜欢他,并与他同住一室。同时,林肯还深受他的影响。在林肯遇见卡尔索之前,根本不懂莎士比亚和彭斯,对林肯来说,他们都只是个名字,而且是模糊的名字。但现在,当林肯坐下来听卡尔索朗诵《哈姆雷特》及背诵《麦克白》时,他第一次认识到,英语原来可以像“交响乐”一样美妙,它能带来情感旋风。林肯敬畏莎士比亚,对博比·彭斯表示出喜爱及同情,他甚至感觉到自己和彭斯有着血缘关系。彭斯与林肯一样贫穷,也是出生在一个小木屋内,条件不会比林肯出生的地方好。彭斯在童年时也耕过地,对于一个耕童来说,在耕地里毁掉田鼠窝是一个小小的悲剧,值得用诗去记载,使其在诗歌中不朽。在彭斯及莎士比亚的诗中,一个关于意义、感知及魅力的新世界打开了林肯的心扉。对林肯来说,最令人惊骇的事就是:不管是莎士比亚还是彭斯,他们都没有上过大学,且他们受过的学校教育不会比林肯多。有时,林肯甚至想,未受过学校教育的孩子可能也适合当文学家,也许,他再也不用当商店售货员或者当铁匠了。
从那以后,彭斯和莎士比亚成了林肯最喜爱的作者,他读的最多的就是莎士比亚的作品。通过阅读,林肯让这些作品内容在自己的个人创作风格上留下了烙印。即使在林肯入主白宫后,当内战带来的焦虑及负担让林肯苦恼并难眠时,他也投入到莎士比亚的世界中。尽管平时很忙,但林肯还与国内研究莎士比亚的权威人士进行探讨,并对具体章节与权威人士通过书信交流。在林肯被刺杀的那周,他还在一群朋友面前大声朗读《麦克白》达两个小时。无能的新塞勒姆钓鱼人杰克·卡尔索将自己的影响力延伸至白宫。
在新塞勒姆,酒馆的看护者是一个叫詹姆斯·拉特利奇的南方人,他有个很漂亮迷人的女儿,名叫安·拉特利奇,当林肯见到她时,安才十九岁。她是一个有着蓝眼睛与赤褐色头发的女孩,尽管她已与镇上最富有的商人订婚,但林肯还是爱上了她。安此前已答应成为约翰·麦克里尔的妻子,但必须要等安上完两年大学后,他们才能结婚。约翰·麦克里尔卖掉了自己的商店,他要回到纽约州将自己的父母及家人带回到伊利诺斯州。在离开小镇时,他对安说的话却几乎让安昏倒。然而,安年轻且爱着麦克里尔,所以,安相信了他的故事。几日后,约翰·麦克里尔从新塞勒姆启程出发,他与安道别时,还承诺将经常给安写信。此后,林肯成为该村庄的邮局局长,每周乘公共马车来送两次信,但信件却很少,因为在当时,寄一封信需要6.25到25美分,具体收费要看距离远近。
林肯将信件放在自己的帽子里,当人们看到他并问是否有自己的信件时,林肯就会拿下自己的帽子,然后看看有没有。安每周要找两次信,三个月过去后,才来了第一封信,麦克里尔解释说,因为自己经过俄亥俄州时生病发烧,在床上休息了三周,其中部分时间是昏迷的。第二封信也是三个月后才来,而这封信几乎和没来信差不多,信中话语冷酷无情且含混不清,麦克里尔表示,他的父亲生病了,他被父亲的债权人烦扰,他还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再回来。自那以后,安望着麦田长达几个月,希望收到来信,但她再也没有收到来信,麦克里尔真正爱过安吗?安现在开始对此表示怀疑。看到安如此悲伤,林肯决定亲自去寻找麦克里尔。
“不,”安说,“他知道我住在哪里,如果他不写信给我,我想我也没必要让你去找他了。”此后,安将麦克里尔走前所承认的事情都告诉给了她父亲,麦克里尔承认,他用假名生活了几年,新塞勒姆的人都认为,他的真名不是麦克里尔,而是麦克拉马尔。为什么他这样欺骗?麦克拉马尔这样解释:他父亲在做生意失败后回到纽约州,背上了沉重的债务。麦克拉马尔作为长子,偷偷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