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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雁字回雁时(2 / 5)

见这有个大活人似的。

纨素跟沫蝉开玩笑,说她这位搭档真像一块万年的阴沉木。阴沉木是最受欢迎的贵重棺材木料,所以那形容还真适合三书这位盗墓派作者。

沫蝉当日听了也觉形象,两人还凑在一起叽叽咕咕地乐。彼时沫蝉心里还有一句担心,没好意思说出口——纨素跟这样碉堡的一位仁兄搭档,还去卧底采访阴婚过程,那这位仁兄会不会缺乏变通,到时候帮不上纨素的忙,反倒扯后腿啊?

不过事后证明沫蝉的担心是多余的。纨素跟三书不但顺利归来,而且看样子人家两个搭档的工作效率比她和琉森还要高些。

沫蝉只好先打招呼,“三书,看见纨素了么?”

纨素并不在座位上。电脑都关了。

三书仿佛这才注意到沫蝉的存在,目光穿过黑框眼镜迷蒙地望了沫蝉一眼:“呃。主编请琉森吃饭。纨素作陪。”

同为新人的潘安也拎着茶杯起身,一边迈步一边整理衬衫口袋里的真丝小手帕,温柔婉约地瞟了沫蝉一眼,“纨素可是咱们新人采编部的一枝花哟,有什么事主任和主编都愿意派纨素去当代表。夏沫蝉你也是女的,长得也挺好看的,可是怎么不能好好拾掇拾掇自己?跟纨素相比,不能差太多哟。”

沫蝉冲潘安呲牙,“去去去,一个爷们儿总在背后嚼舌头,那成什么了?”

几个新人虽然来历和性别各不相同,但是都是初涉职场,于是几个人相处得也都很不错,很是同声连气。沫蝉知道潘安的玩笑没有恶意的,只是嘴碎而已。更何况,她自己也觉得纨素比她更适合出席那些活动,如果换成了她,一定找八百个理由回绝了。

倒是三书这回给说了句公道话:“其实这次不是主编叫纨素去,是纨素自己主动申请去的。”敦厚的男子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纨素喜欢琉森,你们大家都知道了吧?在湖西县采访,她跟我之间除了工作,唯三的话题就是琉森、琉森,琉森……”

沫蝉心里跟潘安只好相视一笑。三书果然是三书,连说话都不能说“唯一”,得说“唯三”。

不过也多亏了三书这呆萌的说法,才让她当着同事们的面露出笑容来,没有让他们看出她心里那一刹那的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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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下班,纨素也没回来,。沫蝉回家,吃晚饭的时候有点愣神儿,被秦雅给看出来了。秦雅就问是不是有事。沫蝉推说第二天要出差去安南县,只是想这事儿呢。便胡乱吃了几口饭,完后就钻进卧室里去。

白天的事,一件一件摆在她面前。就像杂乱无章堆了一床的衣服,看似知道该怎么搭配,可是摆好了次序却总觉得不对。

沫蝉还是捺不住心事,忍不住去想:琉森要跟主编吃饭,下午莫邪怎么没跟她说?难道是因为知道有纨素作陪,所以就没让她知道?

纨素对琉森的爱意,就连三书这样深井的都看出来了;以莫邪那样的绝顶聪明,又怎么会看不出来?而他既然没有拒绝纨素一起去跟主编吃饭,难道是说,他也并不拒绝纨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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沫蝉胡乱地睡了一夜,早晨顶着两团熊猫眼起来。简单收拾了行装,便赶到了汽车站。纨素已经在那里等。

白衣素裙,一把长发自然散开。脚上是一双棕色麂皮坠流苏的长靴,背上背大大的帆布旅行包,手腕垂下紫檀木的108子念珠绕成的三匝手链——整个人看上去就是波西米亚风格的行吟女诗人一般,书卷香气扑面而来。

沫蝉真喜欢这个风格的打扮,只是她自己总打扮不出这个意思来,看见纨素这样如同梦想一样出现在眼前,沫蝉忍不住欢呼一声跑上去抱住她,“诶,打扮得真好看!”

纨素倒是笑起来,随便扯了扯裙摆,“没打扮啊。呐,看脸上,BB霜都没涂。就是素颜。”

沫蝉苦瓜脸,“那就更是天生丽质,更让我自愧不如。”

“唉你这家伙,今天这是怎么了?”纨素红着脸拍着沫蝉,“时间差不多了,琉森怎么还没到?”

“琉森?”沫蝉一怔,“他没说要来啊。”

“他改变主意了。”纨素笑得但如百合,“昨晚我劝他一起参加,他答应了。”

沫蝉怔了下,转头上车。纨素帮沫蝉拎着包包,“琉森跟你是拍档,虽然只用负责图片就够了,但是让你自己在安南县去采访,我不放心。上次咱们得罪了安南县那帮村民,虽说这回有你当刑警的朋友发话照应着,可是我还是怕村民们不会善罢甘休。”

纨素帮沫蝉将包包在行李架上放好,“有琉森陪着你,至少有个伴儿。再说这原本也是他的工作,他凭什么就甩手让你自己一个人去了呢?”

沫蝉只能笑开,伸手握住纨素,“纨素我真希望有你这样一个姐姐。我不是说你老哦,我只是很享受你这样照顾我。”

纨素便笑了,“嗯,那我们找机会到庙里拜姐妹吧?”

“要义结金兰?嗯,要随份子么?”嘟嘟囔囔一声,纨素却是欢喜扬声,“琉森,你来了!”忙起身帮琉森安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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