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为五斗米折腰在这步行街做乞丐不成?
就在小杜自哀自怜怨天尤人之际,四十米开外小广场的一人引起了杜弼忬的注意。
广场上搭起一个半人高的简易台子,一家婚庆摄影公司在做宣传。其上一名似模似样的男歌手一曲《老人与海》唱罢,模仿原唱倒有七、八分,看得出是有些功底的!大概是酒吧或高级娱乐场所请来的吧!然而他来错了地方,这里不是酒吧更不是哪个电视台的选秀节目,虽然一脸阴柔的人妖相朴树似的,手里抱着把吉他长发飘逸,可惜围观的近百人大一半是男性!稀落的掌声夹杂着嘘声后这位哥们低头面无喜怒抱着吉他平静的走下台去!或许他经常参加这样的演出吧,冷场和嘘声已无法再动摇他的心,然而却也磨灭了他年少轻狂的激情。几年前他也许也像某些摇滚歌手一样嗨到高潮时砸过吉他吧,听到嘘声甚至会冲下台与那人拳脚相对,可最后受伤的是自己,砸坏了吉他还是要自己买,剩下的钱连桶面都吃不起,只能吃塑料纸包装八毛钱一包的白象大骨面。他今年大概有三十一二岁了吧!是的,他已不再年轻,歌星?偶像?那是五年前,不,十年前,那是十年前的白日梦了,二十刚出头的毛头小伙子带着满腔热情,身上的钱只够买一张去往首都的站票,暗暗发誓不成功便不再回来。是啊,一夜成名,多么的诱惑啊!唱自己的歌,让别人安静的听自己唱歌。全中国、全世界的开巡回演唱会.......多么美丽的梦啊!少年郎意气风发!然而事实又是如何呢?四处碰壁,音乐学院的大门都进不了,电视台门口排起的长龙比过年时候排队买火车票队伍还长,一瞧那几个标致而风骚不断向电视台导演明送秋波、短裙一公分长、旗袍开到大腿根部甚至露出里面或红色、或黑边蕾丝内裤的那几个姑娘,就知道没戏了。于是去酒吧,然而酒吧里原先的歌手们可不是善男信女,刚面试完尚未走出大门,在过道上便被麻袋从后套住头一顿拳脚棍子;于是只能去最低级的夜总会,然而点唱的全是些广东歌,还是过气n多年的老歌,一天唱几十遍‘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唱得直犯恶心,国语歌不是《小芳》就是《纤夫的爱》,自己擅长的许巍、郑钧的歌曲一首没人点,吉他好几天没碰一层灰儿。有些个暴发户款爷儿点个《十八摸》都不会唱。给个十块二十的消费还不要,觉得是在侮辱自己,更是在侮辱自己的事业、藐视艺术!
夜总会也呆不下去了,虽也有同行拿这个单子,单子上全是些低俗化的歌名儿,抱着个吉他带着劣质扬声耳麦话筒到饭店里卖唱,从这个包厢到那个包厢,从火锅店到小饭馆。一首歌十块钱,满五首还送一首。只要给钱,路边大排档也唱,几个皮肤黝黑坦胸赤膊的哥们穿着塑料拖鞋用筷子敲着碗边儿伴奏,你伴着吉他唱出的歌词完全淹没在他们高亢激扬的‘流浪的人在外想念你,亲爱的妈妈.........’中,这两句带有思乡之情的委婉歌词完全被他们配上了‘好汉歌’的调儿。然而自己不一样,我是谁?我的梦想是什么?走街串巷套头露面去卖唱?那绝对是万万不能的!堕落..........彻彻底底的堕落!
坐地铁站面前放个帽子抱着吉他卖唱?那就更是无可救药的堕落了,与乞丐无异!歌者,艺术家也!该是和文人骚客一般有骨气的,岂可为五斗米折腰?!!!
口袋里不剩几毛钱,别说五斗米,都两天水米未进了,再没东西吃就不是折腰连命都得折了!
莫非要我去沿街乞讨?莫非要我去小餐馆洗碗?我可是艺术家啊!
背着吉他脚下飘虚似走凌波微步,大白天的全是萤火虫,一个个圆点在眼前晃荡,密密麻麻,像雪灾那年飘下来的雪。行到繁华商场门口时终于无力支撑,心口发懵,两脚似醉酒一般不听使唤,两眼一抹黑就要倒下,拼出最后的力气靠到墙边蹲到地上,眼前的景物已模糊,人来人往却没有人注意到自己。难道我真的要在这传说中满地金子的首都活活饿死了吗?要是真就这么死了,那可真是天底下最好笑的笑话,天底下最可笑的最卑微低贱的死法!不!不能!不能就这么死了!我的梦想!我的唱片!我的演唱会!我不能在这时候倒下,绝对不能!什么狗屁尊严!什么艺术家!让那该死的面子见鬼去吧!我要活下去,我必须要活下去!妈妈,我出门的时候拂去的眼角边的泪水,看着你已不再年轻的容颜,看着你被皱纹渐渐覆盖的额头和两鬓琐碎的白发,我竟转过身义无反顾的离开了,甚至没有后头看您一眼,妈妈!您一定站在家门口望着我彻底消失的背影久久不愿离去吧!我怎么如此狠心竟就这么走了!妈妈,您一定很想我吧!我当时是那么的决绝,甚至发誓不成功就不再回来!可是妈妈,你知道我,我现在是多么的想你,想你做的菜,想听你总也念不完的唠叨,那时候总不耐烦,现在想来那些唠叨可真好听,要是能听您一辈子唠叨多好啊!妈妈!
解下吉他,双眼泪水已流下!《流浪歌》在吉他的伴奏下是那么的凄苦婉转,行人纷纷驻足,人越围越多,一曲罢,许多人眼眶已经微红,身前五毛的、一块的、五块的、十块甚至有五十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