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县官的法子,都是想办法祸水外引,如果有人可以做到一方头子,那更是可以交际下的,毕竟干三年就要走的人,何必为他人做嫁衣,治理个开头,调走好,还不是便宜了别人?
“我大送”时代,曾经有地方官,不去逐盗捉贼,反要求城中富民出金帛,具牛酒,出城相款待,请盗贼们高抬贵手,去他处抢劫去希图祸水外引,这样的行为,居然得到了高官的保护。
其实很简单,对于我大送和我大明的官员来说,朝廷的制度越仁义,越不杀人越好,他们就可以趁机大肆的贪污捞钱了,越是鼓吹杀人不死,废除死刑的人,越是有可能要犯罪的人,不是吗。
如果大明朝真的建立起严格制度,犯错官员都杀掉的话,那么执行的官员也会害怕,自己犯错后怎么办?
所以在大明朝,众正盈朝,和光同尘才是本分,至于众正盈朝后,国家灭亡又如何,老百姓被屠戮又如何,我可以直接投靠外族啊。
这也是胡三七疑神疑鬼的地方,这很难说不是一次黑吃黑,长老们想要做鱼肉乡里的盗贼,于是干掉碍事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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