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个叶家村,叶家村里是闻名方圆百里的好人村。
那里的人们热爱帮助别人,特别喜欢做好事。
这一切只因为叶家村祖上有条古怪遗训,族中的男丁必须遵从祖训做上九九八十一件好事,才能将名字记在祖祠宗庙里供奉的族谱上。
叶家村有个少年,名叫叶雨,据说长得英俊潇洒,一表人才——当然这些形容词都是叶雨给自己添上的。
别的孩子完成那九九八十一件好事都是挑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来做的,所以早早就完成了,把自己的名字记上了族谱中。
但是叶雨却不一样,他倒霉得多,同样也是做好事,老族长却非要他做上九九八十一件大好事,才肯将他的名字记入族谱。
什么是大好事?就是那种上得了新闻电视播报,至少值得上百人流传称赞的好人好事。
不幸的叶雨却在完成了他第七十二件大好事:在人行道上推开一个小女孩的时候,自己却被酒驾的司机撞得一命呜呼。
没有如同想象般,有牛头马面前来勾魂,然后进入地府。他被一团七彩光芒包裹着后坠入了一个空间里,叶雨惊讶地发现自己穿越了,而且附身在一个被抛弃在医院附近公园里的弃婴的身上。
这叫什么事啊!叶雨欲哭无泪,只能睁着黑亮眼睛张望,有人路过他就哇哇大哭,想等待一个好心人来捡了他收养。
世态炎凉,一直到了傍晚,路过的人们都只是看了他两眼,就像见了鬼似的走开了。
难道我长得很丑?摸摸脸上那些黑疙瘩,叶雨心里很悲哀:上辈子我英俊潇洒,可是却英年早逝。这辈子却要做个丑男!?
我上辈子做了那么多好事,积了那么多功德是为了什么?最终还赔上了性命……老天爷,你好不公平!
眼看天色越来越暗,却没有任何一人愿意搭理自己。叶雨心里完全绝望了:天黑后,自己很快就会被收了,应该是被收入饥饿的流浪野狗的肚子。
现在他已经能听到它们在附近觅食那贪婪的喘息声了。自己这个初生婴儿的血肉应该能让它们美餐一顿吧……
就在野狗把头凑到婴儿的篮筐前,张开恶臭的血盆大口,露出锋利的獠牙,对着篮子里颤抖不止的叶雨咬下来时候,一只脚突然出现把那只野狗踢得飞开去。
一个身穿青衫,仙风道骨的男子从篮筐里把叶雨抱了起来。
仔细看了看他后,仙风道骨的男子笑道:“无人要,遭人弃,只因尘缘化仙缘。也罢,你前世积善,福泽今世现,我也与你有缘,身上的情火也会因你而解,你以后就作我的尘缘弟子吧!”
男子说完抱着叶雨腾空而去。
时间匆匆,十七年一晃而过。
弱者只能顺从命运的安排,而强者在掌握自己命运的同时,还能操控别人的命运。这句话是逸尘师傅告诉叶雨的,而且无数血一般的事实证明,现实就是如此残酷。
每当叶雨犯了错,或者是逸尘师傅自己犯了错,却被叶雨指出,挨揍吃亏的总是叶雨——叶雨拳头不够师傅大,打不过,老是被扁。
所以叶雨立志要做一名强者,而在做一名强者之前,首先要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隐忍。
在华夏国连绵万里的神农架深处,树翠鸟鸣。
在一个藤蔓攀绕的山洞前,叶雨蹲在篝火旁,用撑起的木架翻烤着一只香喷喷的野兔,时不时撒上些用香菇香草粉末作成的佐料。
野兔肉香弥漫,光闻着就很好吃.
野兔是叶雨打到的,也是他烤的,他也很想吃,但是却没有口福吃,因为这只野兔被人强占了,而且还得由他来烤熟,所以他在心里不断地咒骂着。
过了一会儿,野兔烤好了,叶雨来到山洞前,恭声向里喊道;“师傅,可以开饭了”
除了叶雨这个当事人,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第二个人知道,在眼前这个不大的山洞中,隐藏这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那是一个强悍到让人恐怖的存在,一个彻头彻底的怪物,让叶雨又爱又恨的怪物。
最主要的是,叶雨知道这个怪物师傅的能力根本就凌驾于凡人世界之上,他是个修仙者,正确一点来说,是个脾气有些古怪,喜欢虐待戏弄别人的修仙者。
逸尘师傅也根本没有隐瞒过叶雨什么,在发现了叶雨保持着前世的神智和记忆后,就告诉了他所有的事情,他救下叶雨就是想利用叶雨特殊的体质,吸取自己身体里的情火。
情火这一情感对于修仙一途的心神影响很可怕,自从百年之前逸尘在这片碎乱星域和六欲魔君交手后,就被对方在身体里打进了这些情火化成的粉红雾气。
这么多年来,逸尘一直没有恢复到原本的修为就是这些粉红雾气在干扰他的心神,只有将这些粉红雾气驱出体外,他才能顺利恢复实力重返仙界。
叶雨尘缘未了,把情火化成的粉红雾气吸取进身体里的也不会造成什么不适的影响,最多以后在男人那方面比较强悍,比较冲动一点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