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扎布绳,脚穿草鞋,是谁家的呢?”
几个时辰过去后,两个捕役刚转进了一条偏僻的巷子,才吆喝了几声,一个三十岁上下的妇人便跑出门来询问情况了。俩捕役道:
“有人亲眼见着了才报的案,错不了。”
然后,又把樵夫的模样细述了一遍,那妇人听后,放声大哭道:
“那就是我的丈夫啊!”
俩捕役劝慰了几句后,便让其在家中等候。
等那妇人掩面进了屋,他们便招呼着神盾房的人一起在巷子口的隐僻处设伏。
没等多长时间,待日薄西山,落霞满天的时候,那“被虎吃掉的”樵夫便挑着柴,哼着小曲儿,美滋滋地出现在了这条巷子的前头。
见此情况,俩捕役跟神盾房的人飞步向前。未及这樵夫叩门,一条锁链便已是锁在了这樵夫的脖子上。
来到县衙后,经过那孀妇的辩认,此人正是强奸她的人。其后,众衙役又在樵夫的怀中搜出了那妇人的饰、财物等。
这下人证、物证俱在,也用不着薛明去给那樵夫上刑了,由不得那樵夫不去如实招供。
看着县衙门口已经被众多凑热闹的群众给围了个水泄不通,薛明沾沾自喜的想到:
“唉,一直以为,只要我低调一些,就不会被众人瞩目。但是,我现我错了,像我这么拉风的男人,就像是黑夜里的萤火虫,田地上的金龟子,是那么的鲜明,那样的出众。我那蓬乱的头,稀拉的胡须,嘴里吸的卷烟,口袋里的半块烧饼,这些都深深的出卖了我看来哥这下是又要出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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