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台是用整块的特制防弹玻璃做成,中间有一个透明的小匣子,匣子里放着一台外形酷炫的智能手机。
这台手机外形比苹果推出的第一款iphone手机要漂亮多了,它外形是银色的,屏幕比苹果的要大了不少,手机的四个角采用弧形处理。
手机的上方有品牌名称的英文显示:red-soon。
总之,这款智能机单从外形看,就很是让人喜欢。
众人来到了展示台前。
布鲁克安德森拿起了手机。
“老板,按这里就可开机。”安德森给郑潇指点着。
郑潇将手机接到手里,并不忙着开机,他转头问安德森:“安德森,你认为,咱们这款手机比之苹果的iphone都有那些优越之处?”
安德森笑着说道:“老板,我们已经把这款手机的优点全都罗列在了这张纸上,请您过目。”
他递给郑潇一个类似说明书的玩意。
郑潇拿过来一看。
他发现,这张纸上却是雷速one跟苹果手机的对比数据。
从外形到硬件再到操作系统的流畅度及各种娱乐功能的配置,以及最基本的通话质量、短信息功能,独有软件等等方面,总计有三十多个方面都比苹果的第一款iphone手机要好上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