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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撒酒成兵(1 / 2)

一个正直的勇士,是不会背后伤人的,更不会拿刀往人屁\\股上砍。温乞可不管什么正直与不正直,一切全用手中的大刀说话,哪里肉多砍哪里,誓将庖丁解牛的精神发扬光大。温乞身先士卒,疯狂劈砍,轻轻松松就砍翻了十多个沙陀贼兵。思太也不甘落后,勇猛冲杀,挥舞手中的长斧,将能看到的后背以及马屁\\股砍成两半。

骑兵冲杀,最重要的就是速度。手中的利刃配合着冲锋的强大惯性,大虫族骑兵犹如一股钢铁洪流,瞬间便将沙陀贼兵的队伍冲散,踩在脚下。

人再厉害,也不能背后张眼睛。沙陀贼兵被打得猝不及防,背后开花,还没有摸清楚什么情况,就已经折了三成的人马。秀色可餐,是要以生命为代价的。

大虫族骑兵占了先机,一个个都杀红了眼,将两天来心中积攒的怒气,全部在这一刻释放出来,奋力碾压着沙陀贼兵的队伍。战马拥挤在一起,造成宁夏平原上难得一见的交通堵塞。由于沙陀贼兵背对着大虫族骑兵,又缺少腾挪转身的空间,只得任由大虫族骑兵在背后肆意砍杀。

战斗比李乘风预料的还要简单。李乘风站在山坡上,实在不忍心看着这些残酷的杀戮,微微眯了眼睛。风中充斥着令人作呕的血腥味,轻轻拂动着李乘风凌乱的秀发。温暖的阳光照在李乘风的脸上,血红血红的——也许是涂抹了太多胭脂的缘故。

战争从来都是残酷的,血流成河,碎尸无数,这一切都与周围优美、娴静的环境格格不入。

残存的沙陀贼兵挣扎在死亡的边缘线上,拼死抵抗,他们的队伍开始慢慢靠拢,在损失了大部分人马后,终于以战马和死尸为壁垒,围成一个圆圈,挡住了骑兵冲锋的步伐。

沙陀贼兵暂时稳住了阵脚,誓死不投降,受伤的沙陀人也在圆圈中间得以喘息。

战斗进入消耗战。大虫族骑兵几次冲锋,都没有突破组成圆圈的壁垒。圆圈中还不时地放出一支支冷箭。大虫族的伤亡也开始成倍增加。

酋长埋乞,远远地看着这样的胶着状态,内心更加焦急。大虫族已经衰落了很久,现在每死一个人,都是力量的损失。弱小,意味着到哪里都会被欺凌,甚至是灭顶之灾。

“小兄弟,你可有什么好的办法,最好能让对方主动投降的?”埋乞又向李乘风征求意见。埋乞没有被刚才的偷袭成功冲昏头脑,他很理智,这个时候劝降是最好的选择。

“有酒吗?请他们喝酒。”李乘风思索了一会后,说出了这样的一句话。这是什么节奏,这样紧要的关头,还要请敌人喝酒,他们就能主动投降?

战争,从来都是以威胁、消灭对方来取胜的,不用武器,反而用酒,众人没有理解李乘风的意思,又是张大了嘴巴。

“火攻!先把酒泼到沙陀贼兵身上,再点根火把,他们必然会投降。”郭景义终于有所顿悟。钻研兵法理论知识的各种努力,果然没有白费。

理解万岁!关键时刻,众人迅速达成了共识。

“好,就按小兄弟说的做。思移,就由你带人把酒运过去。”埋乞又一次下了命令。

“是。”

“拿火把的事情让我一个人来,可以吗?”这么好的机会,李乘风可不想落到旁人手中,又一次主动请缨。众人都佩服李乘风的智慧,没有人再反对。

“不过,最好能留活口。”埋乞也开始打起小算盘,俘虏也是一笔资产,能赚还是要赚的。

思移领了命令,点齐一队人马,带上一坛坛美酒,向圆圈处奔去。一时间,酒坛子漫天飞舞,纷纷砸在沙陀贼兵的头上。

沙陀人骚动了,开始谩骂,将党项人的十八代祖宗翻个底朝天。他们也只能嘴上赚些便宜。

该是大英雄李乘风登场了。郭景义有点不放心,借了一块木盾,让李乘风护身。

于是,李乘风跨上他那匹可爱的小红马,再举起一支火把,迎风跟随思移,奔跑而去。

事情紧急,李乘风还穿着一身女人的装扮。猴屁股似的脸、小红袄、石榴裙、小红马,再加上一支冒着红彤彤火焰的火把,李乘风从头到脚全是红色。颜色也是一种威慑力,奔跑中的李乘风就似一道红色的闪电。

而在沙陀贼兵们的眼中,李乘风却似一位婀娜多姿的美少女,手举一支似乎能象征着和平意义的火把,由远而近。待跑进了,看清楚面容,再吼上一嗓子,却把十多个沙陀贼兵吓得滚落马下。

“鬼婆婆饶命!饶命!……”

沙陀人不得不怕,淋了一身的酒,只需要一点点小火星粘到身上,立马就完蛋了。

“投降免死!”李乘风紧了紧石榴裙,平复一下紧张的心情,提高嗓门,以自己所能达到的最高分贝,将这四个字喊了出去。

这一招亦不得不奏效,大势所趋。沙陀贼兵纷纷缴械投降。

那么,剩下的只是简单的打扫战场工作。

大虫族骑兵纷纷上前,将沙陀贼兵困成粽子。

战马、铠甲、武器、弓箭以及沙陀贼兵身上所有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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