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募士兵的时候,我才发现,现在我这里的人口已经接近破万了,粮仓的建设也已经完成。粮仓是用来保存人或家畜所食用的谷物的建筑。已知最古老的粮仓发现于中东约旦河附近一处新石器时期的定居点,大约可以向前追溯至初始纪元前9500年。这个粮仓的大小约为10英尺(3米)见方。其特点是架高的地板,可以让空气更加自由的循环流动,以预防老鼠和其他害虫。
粮仓的出现,更方便我们在如此人口规模下,进行粮食集中分配制度。
招募弓箭手的工作进行的不是很顺利,原住民和威尼斯移民对于当兵这种事情,都有着近乎本能的抗拒,这个时候,我知道必须从观念上对于人们进行改编,那么在政策上,我就要进行一定程度的引导。
我决定在原来“传统政策”的基础上,施行“军事传统”,“军事传统”就是一种将为国效力荣誉化浪漫化的政策。现役军人和退伍老兵都受人敬重,而逃避兵役则被视作低人一等,甚至会变成厚颜无耻的代名词。现代的以色列就有着意味深长的军事传统,与之类似的还有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英格兰以及内战前的美国南部各州。
政策这种东西,一旦实施,就难以改编,因为这种东西,一旦颁布,就会被多元宇宙所认同,朝令夕改,就会付出代价。
还好“军事传统”和“传统政策”俩个政策之间并不冲突,不然就尴尬了。
我开始试图组织民众们进行一项新的习俗,“猎头习俗”
猎头又称猎首(headhunting),中国古籍作馘首,指将人杀死后砍下头颅并收集的一种习俗。许多古代文明都曾流行过猎首的做法,有史籍记载的包括:古中国人、台湾原住民、日本人、阿富汗的努里斯坦人、古印度的阿萨姆人和那加兰人、缅甸人、婆罗洲人、印度尼西亚人、菲律宾人、密克罗尼西亚人、美拉尼西亚人、新西兰毛利人、亚马逊平原与美国大平原地区的印第安人、尼日利亚人、欧洲的凯尔特人和斯基泰人,等等。猎首的做法到了初始纪元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还在太平洋战场出现过了。
据河南殷墟出土的甲骨文记载,商代时中国便有猎首的风俗。殷商人把俘获的异族的酋长当作人牲斩首,祭祖之后,用其头盖骨刻上文字以记事,作为战胜的纪念,称为“人头骨刻辞”。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猎首行为在中国大规模兴起。司马迁《史记》记载,春秋时,晋国赵襄子攻杀知襄子之后,将知襄子的首级割下,雕刻上漆,当饮酒之首爵。南方楚国,在屈原《楚辞》中的《国殇》、《礼魂》篇中都有民间猎首习俗的记载。秦国在商鞅变法后规定,士兵的军功一律以斩获并带回的敌人首级多少来计算,计算功劳也非常公平。这一规定使得秦军的士气大为增强,其凶残程度也令各国士兵闻之而胆寒。有观点认为,猎首行为在秦灭六国的战争中起了重要的作用。
这种计算战功的方法也一直在中国流传下来,直到冷兵器时代结束后才基本消失。著名的猎首事例有:三国蜀将关羽被孙权俘虏并处决后,首级即送予曹操。
在古代日本的战争中,往往都是由武士进行一对一的单挑。在作战前,双方互相通报姓名,然后进行决斗。当杀死对方后,武士将其首级砍下来,送往军中验看。然后按其斩杀的敌人地位的高低来论战功行赏。这被日本人称为“首实检”。
在《雍州府志*十*陵墓》中,有关于日本首实检的记载:“凡本朝军士,得敌首谓取首。或谓高名,依忠功高得武名之谓也。敌之所随身物或胄或刀等物,添首取之来,谓分取高名。倭俗,一种谓一分。依之一种分来,故称分取。敌首携归入主君之一览,是谓实检,盖检军实之义乎。记首多少之书,谓首帖。”
猎首行为是在社会群体和个人的等级制度的形成、强化和维持过程中扮演关键角色的一种仪式。猎首行为源于宗教观念中“灵魂栖于头颅中”的看法,而猎首则是为了带回并最终征服敌人的灵魂。在很多著作中,猎首行为出现的直接原因包括羞辱对手、统计战功、完成某些仪式、维持星象平衡、展现阳刚、勇猛、嗜血和威信等等。
近代最为典型的例子就是:初始纪元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盟军(主要是美军)士兵在太平洋战场上曾大量收集日军阵亡士兵的头盖骨作为战利品或馈赠亲友的纪念品(但在欧洲战场上的盟军却无此行为)。美军太平洋舰队总司令曾于初始纪元1942年9月严令禁止上述行为,但未取得显著效果。初始纪元1944年5月22日的《生活》杂志曾刊登一幅年轻女子以她男友(海军士兵)寄给她的日军头盖骨为背景的照片,当时曾在美国引起公愤。
无论在电气时代和原子时代的人们如何评价这种行为。都必须承认,在处于远古时代的科技文明阶段,头颅是最简单有效的论功行赏的计数单位。“猎头习俗”是能够起到很好的鼓励士气,威慑敌人,展现出将士们勇猛,突出军队在社会阶层中的威信的很好手段。
我的士兵们,取得敌方一个头颅,可以获得50铜钱的奖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