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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67(D2) 爵旺路灭门案(一)(1 / 2)

第二章。

在爵旺路的一条胡同里,住着一户人家,一家三口,男人是个很矮的人,只有一米四几,被戏称为“吴大”,是一个无业人员,整天在“破烂市”市场里,摆摊,卖东西。女人被称为大嫂子,是云贵边境一带人,外省人,远嫁过来的,其实,就是有些类似于花钱买来的媳妇。因为像吴大这样的三寸丁,又没有什么大能耐,在当地,是娶不到媳妇的。

孩子是个儿子,已经八岁了,由于没有当地的城镇户口,一直也没上学。最近,吴大正在托关系,争取让孩子尽快上小学。

托关系,就要花钱,因此一家人省吃俭用的。

大嫂子开始时,去外面缝纫厂打零工,不过总是被安排上夜班,且大嫂子有股子南方小女人的特有的娇美,加上吴大是三寸丁,渐渐就流言碎语的,吴大也有耳闻,就不愿意,拿媳妇撒气,两口子总吵架。

吴大就不让她上班去了,大嫂子无奈,只得在家里,揽一些零活干。比如替别人“串手套”之类的。串手套是什么?就是去领来一大麻袋的散乱的手套,粗棉线的那种,回家来,用一个手掌形模子,模子手指尖儿上,各带五根长长的铁签子。把散乱的手套,十个一沓子,对齐了串好。最后用线绑上捆儿。

串手套,费时费力,工钱也很低,不过总能挣到一点点钱。

孩子正是疯玩的年纪,一天也看不见人,直到晚上天黑了,才回家吃饭睡觉。

三口之家,就这么一天天的过着日子。

儿子见母亲天天辛苦,也帮着串手套,常常被铁签子扎到手。

这一天,儿子又帮母亲串手套,手指被扎了好几个窟窿眼,母亲心疼,就不让他串了,儿子坚持要串。

到了晚上,串出的手套,比平时多出一半还多。母亲很高兴,连夸儿子懂事能干,又看他手上的扎痕,十分心疼。

吴大这时,也从外面回来了。手里拎着几根锈迹斑斑的铁管儿。他是趁天黑,从一个工地儿偷着捡回来的。也很高兴,去去锈,上上油,能卖不少钱呢。

都晚上七点多了,一家人还没吃饭呢。

母亲吴大嫂子就说,我去做饭去。吴大说:“今儿得了歪财,要不去买点肉吃吧。”他们所说的买肉吃,就是去买一块钱的最差的猪肉,切做薄肉片,搀和上很多菜,一般是大白菜梆子,炒半锅,一家子吃。那些猪肉,捡出来给孩子吃。吴大嫂子是一块儿肉也舍不得吃的。

吴大嫂子说:“这都几点了,卖肉的早收了,要不,去买三串烤羊肉串吃?”

儿子突然说:“我想喝羊汤。”

吴大与吴大嫂子互相看了一眼,都传说“英素柯”羊汤好喝的要命,一家人却从来没喝过。

穷人之家,喝一碗羊汤,都舍不得。甚至都没有过这个想法。

花两毛钱,买三串烤羊肉串,已经是很奢侈的了。

吴大嫂子说:“羊汤店早关门了,去买羊肉串吃吧。”其实,“英素柯”羊汤店根本就没关门,吴大嫂子只是想象着它已经关门了,那样就可以省钱了。

于是决定去买羊肉串。

儿子闹着要去买。两口子没法子,千叮咛万嘱咐儿子,最后告诉儿子说:“去虎娘娘(‘伯母’的意思)的摊子买啊,那儿的便宜,两毛钱三串啊,买三串。”而后把两张皱巴巴的一毛面值的钱币,递给了儿子。其中有一张纸币,缺了一个大角。儿子就说:“这五一毛破了。”吴大嫂子就说:“没事,拿去花,要是不收,就不买了。”儿子说:“要是不收,就买一串吧。”吴大嫂子说好。

儿子手里攥着钱,飞跑出家门,吴大嫂子不放心的嘱咐着:“明明,钱拿好了啊,别丢了。”

话音未落,明明早已跑出胡同口了。速度超过了音速。假如这个孩子不是不久便夭亡了,将来肯定能改写百米世界纪录。可惜了。

虽然夭折了,也说几句他吧,他大名‘吴明’,小名‘明明’。说多了也无意义,无命之人。

明明拿着钱,一口气冲到了十字路口,就是冬北虎的烤羊肉串摊子前。

正有一个人买羊肉串,买了不少,冬北虎正烤着。

明明就在一边等着。

那个人买完了,拿着羊肉串走了。

明明走上摊子前,抬头仰着脸,说:“娘娘(就是‘伯母’的意思),我买羊肉串。”

冬北虎早就看见他了,认得他是‘吴大’的儿子,虽然他一次也没来买过羊肉串。于是笑着问:“哦,两毛钱三串,买几串?”

明明没回答,而是把两个一毛的纸币,抬着手,递过去了。很紧张的看着冬北虎。

冬北虎早看见有一个一毛的,缺了一个大角,不过只做没看见,说:“买两毛钱的?”就拿了四串羊肉串,给他烤。

明明站在那里,喘着气。刚才跑得太急了,见冬北虎收了钱,这时才松了气,喘着。

过了一会儿,冬北虎就说:“那边有凳子,你坐着去,烤好了我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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