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雷煞诀
其实,叶欢完全可以凭借着自己的优势摆脱莳萝雪,从而达到自己和梦柔全身而退的目的。
之所以没有这么做,一方面是他对莳萝雪的遭遇的确动了恻隐之心。
更重要的还是他并不确定孙家还会不会找自己麻烦。
所以,为了以后不出现更多的麻烦,只有让孙家彻底消失了。
关于欲尸一道,其中的门道还真不少。
阴符文内存储的阴气也可以算得上是元力,而又超脱于元力的一种混沌之力。
控制尸体的关键虽然也要动用元力,但是更多的是一种精神力量,这就好比叶欢能动用阴符之力窥探棺内阴煞的一种力量。
欲尸,据说练至大成者会人尸不分。
据莳萝雪所说,她莳家的功法是走了一条捷径,直接和尸体签订一种近乎于共存的契约,从而达到人尸合一的地步。
一人一尸纵隔万里,依然能产生联系。
莳萝雪曾坦言,若叶欢想要习得莳家功法也无问题,只要能胜便可。
不过,叶欢却拒绝了她的好意。
莳家功法虽然强,可限制也是颇多。
自己身具混沌体,修炼起来本就吃力,若是再分出一部分心思来掌控尸体的话,势必会左右难顾。
还有,想要战胜孙通,使用一般的方法可不行。
在叶欢的脑海里,有着一个更适合的功法。
雷煞诀:一篇取自于沉尸地万千阴煞之力中的一丝执念,该执念对此诀念念不忘,以至于保存下了极为完整的一篇功法。
此篇功法的主人已不得而知,但是它的主人就算忘了自己也忘不掉功法,想来对其一定极为重要。
雷煞诀开篇便详细讲解了关于欲尸一道的详细信息,很直接,很直白。
第二篇中的讲述,更是彻底打乱了叶欢对欲尸一道的认知。
有了雷煞诀,叶欢对半月后对敌的胜算不禁多加了几分。
接下来就是一刻都不能休息的修炼,虽然枯燥,可叶欢倒是极为热衷。
一转眼,半个月的时间过去了。
搬尸城外五十里,一处荒废古城遗址。
两侧人马对峙,一方是孙家,一方代表莳家。
两大家族分庭抗礼,环绕一座广场四下站定。
台上并未见到叶欢与孙通,而是站着两具尸体。
两具尸体宛若活人,四目相对眼神中皆迸发战火。
左侧一身材适中的男子开口,却是孙通的声音:“此尸名为霸天,为我父年少时赌尸所得,就是凭借着这具悍尸,才有了我孙家的荣耀”。
右侧尸体身材高大,说话声音与叶欢无二:“此尸无名,杀你足够”。
二人尚未交战便口舌相讥,都想在言语上占得上风。
“兄弟,我没猜错的话你不是本地人吧?短短十余日,你真的以为能胜我?”
“胜负并非我之所求,你孙家与莳家之事也并非我想管,而是你不应该染指梦柔,那是我的软肋”。
“呵呵……不得不说,那个美人真是极品,不但长得漂亮,还是阴灵之体,若是我将其炼成女尸,定能晋升为紫金之列,更甚者还有冲击白金之能,倒时候我孙家就能独霸搬尸城,而后扩张到整个尸王域,哈哈哈……
所以,你们都去死吧”。
霸天笑声癫狂,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未来。
“无名”皱了皱眉头,不得不说,虽然自己一再克制,可对方依旧成功的激怒了自己。
双臂上青筋暴起,无名弹射而出。
“拳风如雷——奔雷击”。
无名一声大喝,双拳上卷起丝丝雷霆,蓝色电弧于双拳上左右游走,其中蕴含着爆炸性的力量。
场外围观者接连震惊。
“此尸肉身已然能施展神通,这是紫金尸?”
“什么?搬尸城中还有第二具紫金尸”。
面对无名双拳,霸天哈哈一笑,大喝一声小道尔。
只见霸天探手抽出一柄紫金长剑,剑上缠绕着浓郁的血气。
“一剑破天——霸天斩”。
紫金长剑顺劈而下,与雷拳重重相击。
锵——
场上顿时爆发一声金铁交击之音,地面顿时塌陷半尺有余,刹那间尘土纷飞。
雷电消散,血气消失,二者各退三步无一受伤。
孙通大喝:“好!好!好!莳家果真藏私,可单凭你一个初学者,还不足以让我畏惧,再来”。
随着孙通话音刚落,霸天横剑在手,周遭空气卷起一阵红色气流。
此一击与上次不可同日而语,血气如潮,剑身内惊其一阵鬼哭狼嚎之音。
随着剑身吞噬周遭血气,空气中都能闻到一股刺鼻的血腥味。
无名未动,同样在积蓄能量。
双拳舞动,天空上乌云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