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与庶民同罪,重典不出必鼠辈横行,这两句话,俺老孙更是也曾听过的!”
“大圣爷!你……你……这可是李钢大仙的私家宝马坐骑啊!”土地公公,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他只是慌乱地跺脚,不停以手里拐杖顿地,以此掩饰内心的不安。
“屁,什么宝马?!难道宝马就是可以杀人脱罪的借口?!笑话!天大的笑话!!”悟空不屑地说道。
“土地老儿,这事完全和你没关系。这纵酒行恶的小马儿,没错,就是俺老孙杀的。你只管告诉那李钢狗屁大仙,叫他有空来找俺算账好了!俺老孙素不喜拖累他人,这就留几个字,好让你脱了自身干系。”悟空的神情,非常的轻佻,根本就完全不把李钢大仙放在眼里。
这不是废话嘛!想当年,美猴王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时候,又何曾需要,眼看别人的脸色行事了?!管他李钢大仙不大仙,老孙这可是替天行道,是维护凡间正义。是在正确的时间和地点,做了一些正确的事。
对于悟空来说,当心情不好的时候,玉皇大帝的面子,也是可以不用给的。而眼前,悟空亲眼目睹这天马酒后狂奔行凶,撞死两名妙龄女子,心情明显地大为不好。所以,这擅自下凡的天马,在错误的时间,遇到了一个错误的人。其结局,也就只能是悲剧收场了。
悟空俯身,伸出一只食指,在地下的马血上,沾了一些,然后,在天马的耀眼白色巨大身躯之上,写下了几个字。
这几个字,皆写得歪歪斜斜的,不成章法,更谈不上什么铁划银钩了!只是,尚能看清楚的是,悟空写的到底是什么字。不多,也就七个字而已:
“孙悟空到此一游!”
就这样简单的七个字而已。只是,那种霸气侧漏,那种气势逼人,那种泰山压顶的齐天大圣式的独家高贵气质,可说是完全暴露无遗啊!
这等于直接就是赤果果地宣布了:这事就是俺老孙做的,你看着办吧!
旁边的八戒和沙和尚,被这七个字中的蕴含意思,引得忍俊不住而偷笑了!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