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跑,把我钱袋还回来!”
“来人啊!抓贼啊!”
一个四十岁左右妇人提着裙角追赶一个瘦猴样的年轻人,年轻人手里抓着一个缎布袋子,身影灵活,在人群中呼啸而过,妇人稍有些胖,腿脚并不如心想那般灵巧,跑了几十步后,更是气喘吁吁,手一松,曳地的长裙差点把她自己绊倒。
好在,有人听见她的呼声,看出她的囧境,检查完腰间的武器,从路边酒楼中一纵而下,便朝偷钱贼拔步追去。此人上身锁子甲,黑裤黑鞋,腰间一把断夜刀,奔行如风,路人见了,连声喝彩,“抓住猖狂的贼,敢在重剑城作乱,嫌项上脑袋害事呐!”
此人是重剑城卫队,保护重剑城安全是他的职责。
“小崽子,你知道在重剑城行窃会有什么后果么?”小贼终是没逃过去,锁子甲卫一脚踏在他身上,好整以暇道,他掂量手中的钱袋,应该有十来两碎银子,这么点钱还不够自己一顿酒喝,又看了眼小贼,摇了摇头,为他这种不要命的行为惋惜。
“大爷,绕了我吧!我初到此地,人生地不熟,走投无路才会出此下策!”
“我上有..”
小偷敏锐的观察到锁子甲卫惋惜的神情,也不知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赶紧捡好听的说。
“打住!这套听得我耳朵都起茧了!给我起来吧你,我可不会拿你怎么样,你的小命现在归城主管!”锁子甲把小贼拎起来,又把手中的钱袋抛给赶过来直喘大气的妇人,押着他便往城主府去。
重剑城以铸剑为生,城中随处可见铸剑师,他们皆为城主府效力,或三三两两,或形色匆匆,他们手臂的标志代表他们级别高低,大师级已经不用自己亲自出手。在整个国家,重剑城出的剑都是排得上号的。
往日,敲打矿石的“哐当”声,汉子们吆喝声,咒骂声,已及淬剑的“呲啦”声在重剑城不绝于耳,昭示着这座城池的欣欣向荣。今天,城中处处张灯结彩,彩绸红布挂了一街,不少人还在街道上穿梭忙碌着。
“城主,此贼在城中行窃,请您发落!”锁子甲把小偷押到城主府,单膝跪地,禀告道。
城主名雷重,五十来岁,一米八的个,虎背熊腰,腮边留着胡子,目光炯炯,不怒自威。他瞥了一眼趴伏在地上不敢抬头的小贼,缓缓开口:“在我的地方,没吃的可以来找我姓雷的,赏你一口饭自是没得说,居然敢行那低等龌龊偷窃之事!”
“安阳,把他给我托出去,毙了!”雷重大手一挥,不消片刻,偷钱贼便会为自己鲁莽的行为感到后悔。
“遵命!”安阳领了命,这事他已经办过太多,不足为奇。重剑城所有人必须靠自己努力吃饭,胆敢打那歪主意的,没一个有好下场。
“大人,请饶了小的,小的再也不敢了!”小贼从浑噩中惊醒,惊觉自己命不久已,苦苦哀求起来,霎时,鼻涕眼泪流了一脸。
“等等!”安阳提着小贼,正要跨过大门时,雷重忽然命令道:“今天是我重剑城的大喜之日,见血腥不吉利,你把他赶出重剑城即可!”
“属下遵命!”
“谢城主不杀之恩,谢城主不杀之恩..”
此等小事并没有打搅雷重的好心情,过了片刻,他对身边的人吩咐道:“老吴,你差人去看看,裳儿准备得怎么样了?叫她快点,别耽误了好时辰!”
“是,老爷,老奴这就去办!”老管家鞠身,带着两丫头,往雷小姐的闺房行去。
雷重晚年得子,夫人在生孩子时,难产而死,他对这个唯一的女儿疼爱非常,真是捧在手上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今天,是雷云裳的出嫁之日,对方是帝都王家的公子,身份比起城主府之女,只高不低。据说,那家公子温文尔雅,品貌非凡,自是人中龙凤,天之骄子。
雷小姐闺房。“小蝶,簪花有些偏了,正中一点!”雷云裳坐在大铜镜前,身披霞帔,头带凤冠,只见镜中的人儿面带红晕,眉目如画,端庄里蕴藏大气,妩媚中饱含娇羞,她轻启朱唇,对身旁的贴身丫头吩咐道。
“这样就好了!”小丫头手脚利索,立刻揣摩出主子的心意,把簪花重新侍弄一番。
“小蝶,你说王公子会是怎样的人?我见了他第一句话该怎么说?”雷云裳端详着自己那醉人的容貌,声音里有些忐忑。
“小姐不用担心!我听老爷说过,王公子是帝都年轻公子里的翘楚,人才自是不必说,而且他武艺非凡,又能写诗还会作画!小姐嫁给他,那是承了天作之合,鸳鸯之美!”
“就你这嘴甜!只是我嫁过去,爹爹一个人在家,不知会不会难过?”
“小姐别多想!我们过去后,还是可以经常回来的。小姐要是想念老爷,我就陪着小姐回来,不对不对,是让姑爷陪着小姐回来!”
“你这丫头..”
主仆二人在房中说着话,外面响起敲门声,“小姐,老爷让我过来问问,准备得怎样了?”
“是吴叔?请转告我爹爹,我准备妥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