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只能说是中规中矩,可若是再加上那首词,就算放在当代文坛,那也是碾压级别的存在,有木有?
以这样的歌词,完全当得起南继儒的那句“前途无量”。
所以就算吴大官人当时并没有真正意义上打败哥特堡交换生,因为和交换生们比试的,是萧恩俊的那首《舞动全场》,可南继儒依然给他开了绿灯,亲自出面替他去邀请俞鸿飞。
且不说南继儒那边对吴成怎么样,光是张艺麟这边,听了那首《水调歌头》之后,他就已经动了心思。
之前的《白月光》,就曾让张艺麟惊为天人,所以他才破了多年的规矩,出演了一部籍籍无名的《凤迎稥》,而且还从半隐退的状态中脱身出来,亲自到彩京来为他的这张EP做宣传。
可歌神想要重新出山,光是一张EP又怎么够呢?
他毕竟还没有真的隐退,只是过去疏于参加各种活动宣传,已经很久没有出过新作品而已。
《白月光》激起了他心中的那份感情,重新唤起了他对音乐的热爱,所以他现在想要再推出一些作品,颇有点东方不败之风云再起的味道。
然而也正是《白月光》,养叼了他的胃口,让他对公司递上来的那些普普通通的作品,再也提不起半点儿兴趣。
吃过鲍参翅肚之后,谁还会想再去嚼那些粗糠腌菜?
而且张艺麟不是别的歌手,一般的歌手,一曲好歌,搭配几首普通水准的歌曲,就能够出一张专辑了,但是对张艺麟来说,他如果这样做,不光是自己觉得不舒服,他的歌迷们也不会卖帐,会认为这位歌神已经走上了下坡路,江郎才尽了。
名气到了他这样的地步,已经容不得他再有半点疏忽,一旦失败,舆论将会铺天盖地而来,让他招架不住。
所以他才把目光又投回了吴成身上,这个能写出《白月光》、《水调歌头》,还能写出《我的祖国》这样的歌曲的天才,虽然他的年纪很轻,但张艺麟依然对他充满了寄望。
他想把自己复出的重望,全都寄托在这个年轻人的身上。
吴成对歌神的重托很有点儿受宠若惊,可他同时也有点儿犹豫。
他欠张艺麟一个很大的人情,这个人情,光是一首《白月光》,肯定是还不了的。
再说了,能和张艺麟打好交情,这也是一个任何人都梦寐以求的好机会。
然而张艺麟毕竟不是一个人,他背后,还有一家横跨国际的音乐巨头,娱悦音乐公司。
他给张艺麟写歌,这些歌的版权最后肯定都会落到娱悦音乐的手中,而娱悦音乐,同时也是各国音乐联赛的参与者!
不要疑惑娱悦音乐为什么会是“各国”音乐联赛的参与者,这其中,还要说到音乐联赛参赛公司的身份问题。
和足球联赛或是篮球联赛不同,在足、篮联赛中,基本上每家俱乐部都是独一无二的,他们只存在于一个国家之内,不会在另外一个国家还有分号,或是同名同姓的子公司。
然而音乐公司,从一开始就不止于一国一家之内,凡是世界知名的大型音乐公司,几乎在每个国家都会有他们的分公司。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是国内比赛还好,可是如果是国际级比赛,比如足球中的欧冠、欧联那样的比赛,在同一项赛事中,两家同名同姓的分公司对上了,那又该怎么办呢?
国际音协想了个办法,就是强行将跨国的大型音乐集团拆分。
你想在不同的国家开分公司,可以;你想用不同国家的分公司参加国际级比赛,也可以,但是有一条,这两家分公司之间,绝对不能有从属关系,而且不能有超出“正常关系”的利益行为。
所谓“正常关系”,就是指这两家音乐公司,都可以从属于同一家集团公司,但是他们之间,必须有各自独立的财政系统,同时只对自己的集团公司负责,而和另一家分公司之间,没有任何的行政关系。
这一条,就是国际音协为了防止出现假赛、操纵比赛等黑恶行为,而特地做出的规定。
当然,即使是这样,也不可能完全防止出现假赛或是操纵比赛的情况,可即使是在足球联赛又或者篮球联赛中,假赛、赌球这样的行为,也无法完全禁止,不是吗?
音乐协会这样的规定,避免了音乐比赛中将会出现的各种问题,可同时也给吴大官人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把版权交给娱悦音乐,就等于交给了它的母公司,而它的母公司,在秦国国内,同样也有一家叫做娱悦音乐的分公司,而且这家秦国的娱悦音乐,还是秦国音乐联赛中的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