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章??
第二天早上,当第一缕朝阳照进快捷酒店的木格栅窗户时,叶初初那狭长卷曲的睫毛微微颤了颤,并下意识地伸出一条白皙玉臂遮住眼睛。
而下一刻,叶初初骤然清醒过来,她猛地睁开那对宝石般的眸子,然而入眼的却是空空荡荡的床铺。
叶初初顿时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而就在这时,只听一把熟悉的公鸭嗓子道:“嘿嘿,叶大小姐,要不要尝尝我的手艺。”
“罗真!?”叶初初欣喜地叫道,只见胖子正系着围腰,左手拎一杯牛奶,右手端一个盛着煎蛋的瓷盘,小心翼翼地走来。
叶初初心中一暖,鼻子有些不争气地发酸,正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却见胖子忽然站住了,他眯缝着一双色眯眯的绿豆小眼,张大嘴巴盯着自己猛看。
叶初初微微一惊,下意识地埋头看去,这才发现右侧的睡衣吊带已然从香肩上滑落,露出半边挺翘雪白的****。
叶初初顿时惊叫一声,赶紧抓来被单遮住春色,可一旁的胖子却是笑呵呵地说道:“反正昨晚我看也看了,摸也摸了,有什么好遮掩的嘛!大家都是熟人了.”
“你还说!”叶初初俏脸通红,抡起一个大白枕头便朝罗真扔了过去。
“喂,喂!小心点,别浪费粮食!这可是罗仙师亲自为你下厨煎的鸡蛋啊!”胖子一边躲闪,一边高声喊道。
接下来,在吃过一顿香艳的早饭后,胖子故作优雅地问道:“叶大小姐,本仙师曾答应过你,这一天之内你做什么我都陪你,那么现在你想要去哪?”
叶初初想了想,莞尔一笑道:“陪我去学校吧!”
直到这时,罗真才知道,原来在自己离开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叶初初早已经完成学业,并凭借优异的成绩考入了汉国的知名学府:上京大学。
接下来,罗真果然没有食言,他陪着叶初初在大学校园中渡过了愉快的一天。
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胖子原本只想低调地当一个小跟班,却不料他实在是太低估了叶初初的魅力和人气。
原来着一年多的时光早已使得青涩甜美的邻家妹妹出落得越加水灵和端庄,而随着叶初初卜一踏入校园,便是毫无争议地当选为校花,虽然她本人对此并不在意,但是随着她的名头越来越大,那些前仆后继如同苍蝇一般的追求者自然是与日俱增,从学渣到学霸,从寒窗苦读的穷书生到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二代,每天等在校门口想要送叶初初回家的跑车可以排满一条街。
胖子总算是体会到了什么叫做红颜祸水,从他跟随叶初初踏进校园开始,便是各种麻烦不断,刚开始那些追求叶初初的公子少爷根本没把罗真当一回事,还以为他是叶初初的陪读或保镖,甚至有一个富家阔少直接不屑地说道:“初初,你家怎么给你找一个这么丑的佣人,真是给你提鞋都不够啊!”
胖子身为修仙者,自然不会和凡人计较太多,但也不想总是被人看低,于是干脆一把拉起叶初初的小手,将她拥进怀里,然后对着那阔少冷笑道:“张大你的狗眼看清楚,佣人敢这么干吗?”
那阔少张大嘴巴,双眼圆瞪,不可置信地看着被胖子抱在怀里,不仅没有挣扎反而小脸上挂着一丝羞涩的叶初初,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在他的记忆中,一向出尘脱俗而又落落大方的叶家小姐可从没有在任何人面前露出过这般小女儿姿态。
“你,你.”那阔少指着罗真支支吾吾了半天,也吐不出来一句完整的话。
罗真却是懒得再和他废话,当即牵着叶初初那柔若无骨的小手,转身潇洒离去。
“叶初初有男朋友了,而且还是个丑得离谱的胖子!?”
这个爆炸性的消息很快便在校园中以亚光速传开了。
无数叶初初的粉丝和追求者开始满校园地寻找那个神秘的胖子,他们一边找,一边在口中碎碎念叨着,诸如“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或是“这年头好白菜都被猪给拱了”等等。
而此时此刻,躲在树梢上的罗真则是长叹一口气,轻轻刮了叶初初的瑶鼻一下,并笑骂道:“小妮子,真是败给你了!”
叶初初也不答话,只是微微吐了吐舌头,甜甜一笑。
接下来,为了躲麻烦,罗真干脆一把将叶初初抱起,然后踏上飞剑,悄然离去。
晚上,当罗真载着叶初初回到叶家公馆的老宅时,刚一进门,便看见家主叶天政早已等候多时,他朝罗真拱了拱手,恭敬地说道:“罗仙师,你的几位朋友已经到了,正在会客厅等你。”
“噢,这么快?”罗真一边惊喜地应道,一边搀扶叶初初走下机关木鸢,原来昨晚胖子已经向同门师兄弟发了千里传音符,邀请他们一同来汉国上京的叶家公馆回合,并加入到“剿灭圣血教”的师门任务中。
“你先去吧,一会儿我给你的朋友们上茶。”叶初初乖巧地说道。
看着女儿望向罗真的温柔眼神,叶天政的嘴角微微扬起一个小弧度,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