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远靳是被侯明翰抱回去的第九个养子,养到十四岁的时候,侯明翰突然给了他一个任务。
他要去一个叫桃南镇的地方,见一个叫阮明镜的女孩子。
“义父,她长什么样子?”
按照惯例,不管谁出任务,都会得到一张当事人的照片。
“你去了就知道。”侯明翰沉默片刻,手里握着两个文玩核桃,核桃碰在一起,发出浑厚越清的声音:“我没有她的照片。”
“我见了她之后要做什么?”没有照片也不算什么稀奇事,侯远靳想了想,又问起任务内容。
“之后?之后你就陪着她在桃南镇生活,没有我的命令,你不许离开她一步。”
侯明翰面色不变,沉静中透出威严。
义父这个任务有些古怪。
让他去一个陌生的地方保护一个陌生的女孩子,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他不敢猜测义父的内心,只是有些疑惑。
义父不是一个古怪的人,却是一个威严的人,侯远靳一年之中见不了他几面,只要见面就说明有任务。他不是最得宠的那个养子,老三和老七才是,也许是因为前面的八个哥哥都是侯明翰从小养在身边的,唯有他是长到五岁抱回来的。都是孤儿,可是孤儿也分亲近疏远,他不得宠,就没有见义父的自由。
他不想辜负义父,每一个艰难的任务他都完成的近乎完美,然而他还是孤零零的,没有人夸奖他,也没有人责罚他。有一次他奉命去给义父的商业对手送信,那人性格鲁莽,看了信大发雷霆,狂怒之下派手下追杀他。虽然在保镖的保护下侥幸逃脱,可是腿受了伤,一瘸一拐的,被义父看见。
“你既然已经拿出了枪,为什么不开枪?”
义父那时问他,声音很冷淡。
他回答:“枪坏了。”
周围一片寂静,义父高高在上,他的腿还在流血,血流了那么多,几乎让他晕厥,可是他站的笔直,对那道威严的目光视而不见。折磨并未结束,义父当场解开他的枪,枪是冷的,枪口对着他的眉心,那冷漠的锐利几乎要刺入他的骨髓:“再说一遍!”
他知道义父生气了,可是他还是回答:“枪坏了。”
“当着我的面撒谎,你就不怕我真的开枪?”
“怕,可是我没有撒谎,义父。”他仍自镇定。
只听“哒”的一声,爆破声在空气中炸开,微微气流带着硝烟的味道钻入鼻孔,淡淡刺激着耳膜,心脏是跳动的,血液却凝固了,瞳孔放大,毛孔张开,好像灵魂飞出了**,一瞬间,他失去了所有的感知,犹如雕塑。
良久,耳边有热流缓缓流下,那丝丝麻麻的温暖唤醒了他,伸手一擦,是血。
鲜红的血。
子弹是擦着耳朵过去的,打在身后不远处的白墙,留下一个黑色的小洞。
他的嘴巴很涩,很干,望着义父,什么也说不出。
义父摇摇头,冷漠的脸浮起一丝莫名的笑容:“明明怕成这样,还是不肯躲开,你在赌我不会开枪?可惜你输了。远靳,你不开枪杀别人,别人就会杀你,枪口下不要有别的心思,否则不仅保护不了你想保护的人,还会害了你自己。”
义父说完,将枪丢在他怀里,转头对手下吩咐:“今天跟着九少爷的人全部杀了。”
侯远靳打了个激灵,脱口而出:“为什么?”
“因为他们既不能护你周全,又不能让你杀人自保,留着,也是废物。”
是的,侯远靳不会杀人,他长大了,可仍然没有学会杀人,尽管他的枪法百发百中,若想打人的眉心,就绝不会打中鼻子。射击板的中心被打得密密麻麻,没有一枪在三环之外,可是他仍然不会杀人,甚至没有拿枪指过别人。
义父大概是对他失望,所以才不愿意见到他罢。
其他八个哥哥手中都握着人命,杀人就跟杀西瓜一样,眼睛眨都不眨,凶狠勇猛,心硬似铁,对涉及黑白两道的侯家来说,他们才是最值得保留的力量,最宝贵的存在。义父赏识这些养子,毫不意外,然而唯独最小的那个养子,本该成为他的得力门将,可惜不会杀人。
一个不会杀人的养子,早晚会是弃子。
侯远靳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弃子。
义父派他去桃南镇,是不是只是一个借口,好让他远远离开侯家,别污了他的眼呢?
如果真是这样,也没有什么。
是他不争气,让义父大失所望,心冷如灰。
侯远靳带着这样的想法,匆匆离开侯家,头也不回。
他不知道,侯明翰那时站在二楼注视着他的背影,摇头苦笑:“少年人的倔强与偏执啊,明明气得要命,却一言不发,真让人无可奈何。但愿,他与小镜能……”
说到“能”的时候,侯明翰住了口,微微一笑。
到达桃南镇的那一天,刚好遇上大暴雨,侯远靳胸中郁闷,执意冒雨前行,手下提出避雨也被他驳回,他想趁着这一场大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