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昨天下午我们逃出了行军蚁的包围圈,本来大家都绝望了,幸好有一只送盐的驼队经过,舅舅就跟他们达成了交易,用他们工资十倍的价格租下了这个驼队,于是他们就答应把我们送到卡塔尔小镇去啊。”
凌风一愣;“驼队,沙漠里有驼队吗?”
林婉晴说:“有啊,每年的秋天,阿拉善大沙漠都会有驼队经过,从青海,或者新疆运盐到蒙古草原去,幸好被我们碰上了一支,舅舅出了十万块,租下了这个驼队。”
喔,凌风明白了,原来是这样,他又问林婉晴:“那我为什么没有死?还活蹦乱跳的?”
林婉晴说:“这支驼队是一支很有经验的驼队,他们出门的时候都带着药呢,防备着遇到蛇群,给你注射了血清,还有青霉素,当然你就得救了。”
感谢老天爷,我凌风又活过来了,我是个人才,可惜天妒英才。
凌风没死,心里美的不行。扭头看了看,身后的骆驼上坐的是小丽。
小丽坐在两座驼峰的中间,撅着嘴巴还在生气,看了看凌风怒道:“死小子,你还没死啊?”
凌风冲小丽招招手:“不好意思让你失望了。小丽你很扫兴吧?”
小丽怒道:“我扫兴个屁,你死不死跟我有什么关系?”
凌风微微一笑:“小丽,你屁股没事吧?”
小丽脸一红:“我屁股有事没事……管你屁事?”
其实小丽的心里很感激凌风,昨天早上,如果不是凌风的话,自己已经死在了洪蛇的毒液下。现在他觉得凌风不但不讨厌,而且很有人情味。
别管怎么说,她都欠凌风一条命,凌风为了她,还差点送命。
其实凌风之所以要救小丽,是出于一个男人的责任。
因为当时刻不容缓,少有差池,小丽的命就不保了,他是特警,保护市民的安全是一个特警的职责。当时什么也顾不得考虑。
不过……小丽的皮肤还是蛮白的,身条也不错,就是经历大风沙以后没洗澡,昨天亲了一嘴巴沙子。
因为小丽走进沙漠已经七八天了,七八天的时间没有洗澡,再加上大风沙的侵袭,浑身上下侵满了沙子。
凌风为她吸毒,不弄一嘴巴沙子才怪。
凌风的脸红了,不好意思说道:“小丽,想不到你还……蛮白的。”
小丽一听脸蛋同样红了,怒道:“告诉你凌风,看我……那个地方的事儿,不许告诉别人,胆敢出去乱说,小心我追杀你!
其实你蛮帅气的,就是缺少了稳重,一点也不像个特工。你要是能再涵养一点,稳重一点,就更像个男人了。”
凌风不服,问道:“我现在不是个男人吗?”
小丽切了一声:“你最多算个孩子,小屁孩,姐姐欠你一条命,我记住了,以后你有什么事,我小丽绝对不会袖手旁观的。”
林婉晴捂着嘴扑哧笑了,问小丽道:“小丽姐,如果凌风的屁股同样被蛇咬了,你会不会帮他吸毒啊?”
小丽瞪了林婉晴一眼:“呸呸呸,我才不要闻他的臭屁股呢,小内也不穿,臭死了。”
林婉晴捂着肚子,发出银铃一般的格格大笑。
凌风身上的毒素已经全部被肃清,精神很振奋,今天是他们走进阿拉善大沙漠的第七天。因为遇到了大沙暴,他们耽搁了两天的路程。
前面的路很长,其实根本就没有路,在沙漠里行走跟航海差不多,只能看指南针和太阳,很多生手初次进去沙漠都会迷失方向。
漫天一色,处处是沙丘,处处是土黄,没有一丝另类的地方,
沙漠就是这样,表面上看很平静,无风的时候,整个大地都象是被金黄色的丝缎所覆盖。
可是在这平静的表面之下,吞没了无数人和动物的流沙,瞬息万变的风沙,各种沙漠中的动植物,都是一个个威胁着人安全的因素,说不好就得出什么意外。
昨天遇到大沙暴,而大家没出现伤亡,这绝对可以算是奇迹了。
林婉晴说的没错,凌风受伤以后,他们是遇到了驼队,驼队的人帮着凌风注射了血清跟青霉素。
但是有一个问题让肖建楠迷惑不解,那就是,青霉素跟血清。对凌风的身体根本没有起到什么作用。
他是医生,知道沙漠洪蛇的厉害,被洪蛇咬中根本没救,除非是碰到绝世高手。比如,保龙飞鹰中王秋生那样的神医,才可以得救。
他一直认为凌风会死,哪知道这小子不但没事,在注射血清之前,身体内的毒素就清理地差不多了。
肖建楠很奇怪,问陈晓丹:“晓丹,为什么凌风被洪蛇咬中以后会没事?毒素会慢慢缓解呢?”
陈晓丹却苦苦一笑,解释道:“因为凌风是七世龙珠的主人,它的身上带了七世龙珠,七世龙珠是不会看着主人受伤的。
在注射血清以前,七世龙珠已经在悄悄改变凌风身体的基因,帮着他将所有的毒素排出了体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