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的传说,在人类历史上已经流传有几百个年头了。
肤色苍白,行为优雅,相貌一流,有明显的犬齿,拥有强大的再生能力与无尽的寿命,以人类的血液为食粮,惧怕阳光、大蒜、十字架……
这些传说已经以各种形式深入人心。在这以后文学创作者们都以此为基准,创作出了一篇又一篇有关吸血鬼的优秀作品,使其成为家喻户晓的文学故事。
银屏上的吸血鬼也不能免俗。后来人们又给吸血鬼们追加了各种各样神奇的设定,但终究还是无法脱离最原始的那些流言。
那真实的吸血鬼是什么样子的呢?
有人可能会说了,吸血鬼不过是人们凭空杜撰出来的东西,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吸血鬼的存在有违科学。对于大部分现代人来说,不科学的东西就是不可信的。
但事实真是如此吗?
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先不提吸血鬼的存在到底遵循着怎样的科学依据,俗话说的好,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若是吸血鬼真的不存在的话,那么此时此刻,用四颗犬齿刺穿周方手腕,正大口大口吮吸着他血液的女孩又是什么呢?
也许有人觉得那个女孩也许是患了狂犬病,周方也不过是无辜的被袭击者而已。但若是仔细观看的话,正一脸淡然的看着吸食自己血液的女孩的周方,嘴里似乎也有四颗锋利的犬齿——换而言之,他也是只吸血鬼。
“丽莎,发生什么事了?”
其实周方变成吸血鬼,也是一周前的事。他面前的女孩就是把他变成吸血鬼的家伙。他对吸血鬼的一切都还不熟悉,但可以确定的是,现实中的吸血鬼是不怕阳光、大蒜和十字架之类的东西的。
或者说事实正相反,很多吸血鬼就住在教堂里,以牧师之类的身份隐藏在人群之中。周方就是在一周前的那天晚上,在路过教堂门口的时候被突然钻出来的丽莎咬住了脖子。
吸血鬼们会吃大蒜,有些嗜好奇怪的家伙甚至会去晒日光浴,把皮肤晒成健康的小麦色。此外,吸血鬼也不是每天都要进食血液,或者说如果没有必要,他们根本不需要吸血。
在遇见丽莎之后周方才知道,吸血鬼只会在受伤的时候吸食血液,这样会加速自愈能力,以及恢复其自身的战斗力。而且吸血鬼也不一定要去喝人类的血,其实对他们来说,同族的血要更有效果一些。
“唔唔……”
身材很小只的丽莎委屈的擦了擦嘴巴,她现在是以跪坐的姿态坐在周方的面前。周方坐在自己的床上,用手按住手臂上的血管,这样血就会止住。以他现在的伤口愈合能力,只要十几秒钟,手腕上那四个小洞就会自愈了。
“唔……我又遇上鬼灵了。”
鬼灵是现实中吸血鬼们的敌人。和传说中不同,现实中的狼人并不是吸血鬼的敌人,因为吸血鬼从未奴役过他们。要知道在很久以前,欧洲到处都是乱烧人的教廷人员,吸血鬼和狼人都是被猎杀的目标。为了生存,他们不得不聚在一起互相****伤口,所以吸血鬼和狼人都与对方有恩,双方是不可能为敌的。
狼人们性格狂野奔放,社会责任感较弱,所以虽然他们也不喜欢鬼灵,但他们却不会主动的猎杀它们。所以就目前而言,这场战争的主力依然是吸血鬼。
“哈?你不是说流窜到这附近的鬼灵只有一只吗?”
“唔……唔……还是那个家伙。”
“呃,你怎么总遇上她啊……话说丽莎,我觉得那个李欣不像坏人啊,非要把她杀掉吗?”
李欣就是那只鬼灵的名字。她在现实中的身份是一名学生,与周方不同校,但两人住在同一座小区里。三天前周方也见过李欣一面,她看起来很可怜,不像是丽莎说的那样“满心邪恶”,不过丽莎却一口咬定鬼灵里没一个是好东西。
真不知道吸血鬼与鬼灵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矛盾。
周方长叹了一口气,摸了摸丽莎的小脑袋——丽莎看起来非常孩子气,虽然她说自己已经有二十三岁了,但模样却还像个刚毕业的小学生。她把浅栗色的头发束成两条马尾辫,还戴了草莓样式的发卡。
“必须杀掉!”
丽莎没有阻止周方的动作,她高高举起手臂,摆出一副“此仇不报非君子”的架势。
“好好,必须杀掉必须杀掉。”
周方像哄小孩子那样应付着,这让丽莎感到十分开心。
“啊,上面还有点血,不能浪费了。”
丽莎看到周方的手腕上还残留着一些血迹,就连忙伸出舌头在周方的手腕上舔了起来。周方本想阻止,却不想这时他的房门突然被人推开了。
“哥……哇!!!”
开门的是周方的妹妹周婷,现在读初中二年级。兄妹二人关系很好,彼此之间几乎没有秘密——之所以说是几乎没有秘密,那是因为周方没敢把自己变成吸血鬼的事情告诉妹妹。
“你你你你你你们干什么呢!”
周婷连舌头都开始打结,她用手指指着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