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点钟,我轻飘飘地回到了宿舍。五个兄弟都在。门一打开,他们齐齐猛回头,眼巴巴的望着我。
我正准备假惺惺地询问他们今天的战果如何,然而他们抢先开了口:“你小子可真行啊!”
我正准备假惺惺地询问他们今天的战果如何,然而他们抢先开了口:“你小子可真行啊!”
室友们没事夸我,必有目的。我本能地反应道:“我行什么?我什么行?”
──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
──别不好意思承认,我们可全看见了。
──同志,看不出来嘛,平时不声不响地,你倒是在哪儿找来那么漂亮个妹妹,还敢带着她在校园里四处招摇?
他们看见我和娜娜在一起了吗?
──那姑娘一米七五应该不成问题。你跟她走在一块,有没有觉得心虚?
──心虚,哈哈,笑话!我平生唯一一次心虚是发生在和辛迪克劳馥牵手压马路时,那也是替她感到心虚。
我不是那种喜欢在众人面前解剖自己心事的人。我不愿意在室友面前讨论我和娜娜之间的细节。那应该是只属于我和她两个人之间的默契。我赶紧转移话题:“你们不是到别的学校联络感情去了吗?”
──我们几个一商量,觉得不能欺人太甚。好歹也要给工大的男同胞们留条生路,对不对?就咱们这哥几个,往它那校门口一站,你说他们以后还有得混吗?
──所以,咱们思想觉悟高,特懂得顾全大局,牺牲小我保护大我。于是,乖乖地草坪上坐着。看看蓝天白云,聊聊人生理想。多有境界啊!
──我们聊着聊着,就看见前面不远处坐着一位大美人,顿时眼前一亮,正准备上去送温暖献爱心时,又发现她身边坐着一个丑陋猥琐的小男人。我们当时就愤愤不平,这么丑的男人,还好意思出来丢人现眼。再定睛一看,咦,原来是你小子。
我痛心疾首地回应道:“唉,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妒嫉,纯属妒嫉。”
──叫你几声都没听见。
──你什么时候开始从立地扇变成了鸿运扇,对着人家小姑娘摇头晃脑的?
──说说,那姑娘是怎么被你勾到手的?
我怎么回答呢?我跟她认识不过刚刚几个小时而已。
──又装蒜了不是。瞧你们俩在一块的亲密样,你看着她,她看着你,那眼神,整个一对不清不白的小情人。
我无力否认,也不想否认。相反,我觉得心里一阵甜蜜。
──给你提个醒,那姑娘似乎来头不小啊!你注意到没有,她身上穿的全是贵得吓人的名牌。阿玛尼的毛衣,范思哲的牛仔裤。你好好掂量掂量自个,镇得住这样的主吗?
──“假名牌多的是。”我晃了晃戴在腕上的伯爵表。“六十块钱,地摊上买的。”以前我还一直骗他们说这家伙是真的,而他们居然也相信。
──看样子不象。气质。你知道什么叫气质吗?气质决定一切。那女孩的气质,表明她肯定是位千金小姐,家境优越,父母非权即贵。
──那又怎么样,老夫一生阅人无数,早就胜算在握,一点不慌。
说不慌是假的。当熊强说完时,我的心咯登一下。自卑感象酒醉后的秽物从喉间上涌。我其实很早就注意到了,娜娜必然是位富家小姐,这从她的一举一动不难猜出。但我强制自己不去想这些,我尽量把她当作一个普通的女大学生看待。但现在熊强再次提起,我还是忍不住沮丧。的确,人生中有很多事物你无法漠视,更无法去超越。我和娜娜的门第差异应该归于此列。
当躺在床上的时候,我仍然觉得很自卑。我悲观绝望。难道我和娜娜还没有开始就要结束了吗?
(一不小心,我犯了个类似《西游记》的错误,而这错误无可挽回,而这错误必将延续到小说的终结。)
同众多坠入爱河的青年一样,我也开始变得恍恍惚惚、患得患失。整个晚上,我在床上象个荷包蛋一样翻来覆去,难以成眠。对床的猛男在梦中用安徽话低声嚎叫着:“亲亲我的宝贝,今晚你在哪睡?那个畜生吻你的小嘴,那个畜生摸你的大腿?”
我多年饥渴,这固然与我挑剔的胃口有关,也要怪罪于商院残花败柳满园的现状。好不容易,天可怜见,叫娜娜落入我的魔爪,又岂能轻易放过。所以,在爱她之前,先好好地想念她。我一门心思地想着娜娜,我把娜娜想得死去活来。
对必然降临的未来,对我和娜娜的未来,我既奢望又绝望。
校园被甩入可怕的安静之中。男生女生们一起睡着了。缕缕烟雾在空中扭曲,舒展而疼痛。香残了,化为灰烬。我的心,一如路灯隐约的光线,徒然使树木的影迹浮现。夜风吹过,影子灵巧地舞动,而光线不动。凝神的光线在自身的狂暴中无法逃遁。
我睁大眼睛,这也无助于我保持清醒。我的脑细胞舍生忘死地跳动着。耳朵发烫,太阳穴作痛。我每想念娜娜一次,她的形象便更清晰一次,同时也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