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常年在附近海域游荡,只在休渔时候有空上岸,或者是对那些以酸辣味鱼肉馅饼闻名的米诺家常菜已经不感兴趣,而只想在漫长夜晚用廉价的烈酒跟笑话打发打发无聊时间,再顺便偶尔给自己一个被人,或者将人,揍得鼻青脸肿的机会的话,就请到米诺巷子里的小酒馆去,在那里你一般能够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得偿所愿,而且不用面对难以承担的后果,这便是米诺当地人,确切的说是袋里没几块钱的男人的夜生活指南。
然而,位于米诺北部港区的鱼肠酒馆却是个不一样的地方。
在那里,各路的放荡不羁人士最多嚼着鱼干,在窄小的、烟雾弥漫的房间里安分地喝着酒。你一走进酒馆——除非你得到麦吉拉的点头允诺,进这酒馆并不比进一间关着狮虎猛兽的笼子更容易让人放下心来——房间里会刹那间寂静下来,然后数目不固定的眼睛,会带着只有时不时想到死亡才有的那种超然的紧张神情,把你周身细细打量一番。如果瞧出是熟客,就没事儿;要是那些人并不认识你,但麦吉拉已经点了头,那也没事,过了一会儿,人们又会继续聊起天来,像是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有一次,门猛地一下子被推开,人们抬起头,眼光射向门口,认出来了是谁,那个男人嘴里吼叫着什么,喉咙和鼻孔中冒着浓重的酒气,一把剖鱼的刀子拿在手上,身后跟着六七个人。只看见麦吉拉笑了笑,接着听得门口传来几声轰鸣,于是当地的一个小有名气的帮派就此销声匿迹。但是这次不是这么回事——
一个男人此时正走到鱼肠酒馆进门后第三张桌子旁,而在这张桌子旁坐着的,已经有另外三个人了,他们平常总是坐在同样的地方,眼皮耷拉着,并不怎么交谈,但酒馆的常客都知道这三个人是干什么的,在他们面前摆着几瓶半空的的酒,今天老板麦吉拉不在,所有人都是在喝这种酒。
弗里曼在他们当中坐了下来,三个人同时抬起头,酒馆里静了下来。
“你要来一杯吗?”两人中个儿高一点的首先开口问道,这人很瘦,脸色象鞣了一半的皮革,他将一瓶没喝完的剩酒往弗里曼这儿推过来。
弗里曼瞟了一眼瓶底晃荡着的暗色液体,又望向那个瘦高个子,那眼神似乎在说:”你就拿这玩意儿糊弄我?“
“兴许这位先生宁愿来一口这种东西,”另一个黑矮的人笑道,鼻子下两头尖尖翘起的小胡子下面森森白的牙一闪,用一只指甲锐利的长手把一只刻着异国图案的小壶推过桌来。
这倒是个新奇的玩意儿——这个做工精美的,来自异教徒国度的小东西,在整个北地甚至洛克兰王国都鲜有人熟知它的用途。
弗里曼却微微一笑,他是清楚这玩意的,在沙漠里行军的时候,有这东西的哨兵可以连续站上整整一夜不用换岗,也不用休息。他左手拿起那东西,端详了一下那上面刻着的雷夏文字,又把它放下了,他现在可不想让自己陷入那种状态。
“这不奇怪。”黑矮个嘟囔道,一把将那个小壶从弗里曼面前抓来,他的喉结在衣领子上一上一下地动着。
“我自己一开始也受不了这味儿。”他把那小壶从顶端拧开了盖子,然后小心翼翼地在指甲上倒出了壶里的一小堆黑褐色粉末,他拈起这一团细末,用指头塞在舌头下面,痛快而又紧张地搅了几下,然后又把那个壶放到自己的鼻子下惬意地吸起来。
“真逗,就为尝尝味道,是不是?”那黝黑、矮小的人,笑着说道,他的眼光像野兽的眼睛一样发亮,弗里曼注意到他的袖口里隐约显出的金属反光,而另外一个的靴子沾着泥渍,里面插着匕首,身边还有一个人虽然好像没有武器,但光他的体型却是常人的两倍以上了。
“这位先生。”体型壮实的人盯着弗里曼,说道。“好像见多识广。”
“以前在南方呆过。”弗里曼说道。
“喂,”那瘦削的人插嘴道,用一种沉思的目光瞅着他,“你不是干正规军的,对吗?”
“不。”弗里曼说。”佣兵。”
“那你真******对了。”皮革般面容的人对弗里曼的看法作答。
“为什么?”
“战争期间佣兵可是个好差使啊。”壮汉把那烟壶放到鼻尖下面,深深吸了一口。“干起仗来,三十银币一个月——”
“付黄金。”矮黑佬笑着说,捻了一下小胡子。
“付的是称重的黄金,”壮汉继续说道。“我们从领主那里拿钱,他们从当地人那里拿钱,我们见了领主。一个胖子,满神气的,挺油滑。’跟雷夏干仗?扯谈!’他说。趁好时机把当地的油水刮干净才是上策,这个老奸.”
“你说得够多了。”
皮革脸伸伸手,抓起酒杯,摆在一边。“这都是烂掉的陈年旧事。”
“这个家伙——,”皮革脸无动于衷地接着说,“跟谁都能说上一大堆,但我们都不是靠舌头吃饭的人。”他又拍了拍大衣兜,“我看你也是个聪明人,看在大家都是的聪明人份上,我们就此干一杯,然后各顾各的生意去怎么样,生意人,弗里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