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树远慢悠悠的走到姜小晴所在的房间门口,原本打算推门进去英雄救美,就在此时,却听到姜小晴娓娓道出了一个宝藏的秘密,推门的动作戛然而止,一动不动的偷听起来。
原来姜小晴姐妹曾经跟过一个叫“庄叔”的老头学偷东西的本领,只不过在半年前,庄叔因为东窗事发进去了,按照庄叔自己的猜测,他这一次是有去无回,别的不说,光是他的年龄,就算法院判他十年有期,他也不一定能够熬得过,所以,在一次探视中,他将心中的一个秘密以暗语的形式告诉了姜小晴姐妹。
这要从庄叔的成长经历说起……
庄叔是孤儿,可以说无牵无挂,唯一让他放不下的,就是装在心中的一个大秘密,为了那个秘密,他已经准备了两年的时间,哪成想眼看就要付诸行动却进去了,他当然不希望秘密跟他进棺材,所以,姜小晴姐妹毫无悬念的成为了那个秘密的知情者,也是唯一知道的两人。
庄叔当小偷的时候还很年轻,那个时候的他,可以说用聪明绝顶来形容也不为过,在道上混得很不错,渐渐的,也小有名声,不过树大招风,很快他就被抓了进去,这一进去就是两年,出来后,他觉得单枪匹马总是不行的,所以,慢慢的他成立了一个小偷组织,而那个组织,也随着他的名声而渐渐壮大,到后来,已经发展成了足有二十多人的盗窃团伙。
在庄叔的带领下,那个团伙可以说无往而不利,而聪明的庄叔也没有把眼光仅仅放在偷盗这一方面,除了不做人命案子,只要能发财的道,他们几乎都尝试了,就连令人不齿的盗墓行当,他们也没少干。
虽然他们不断的变换作案地址,还是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团伙的不少成员落了网,而庄叔则凭借敏锐的身手,在警方的层层围捕中奇迹般的成功突围。
对于庄叔来说,那是最为困难的时期,为了苟延残喘,庄叔不得不隐姓埋名,过上了逃亡的生活。
只不过,对于长期从事不劳而获的庄叔来说,去做正经的营生根本就是痴人说梦,所以他将目光放在了偏远地区的一个肮脏行当——配阴婚。
想要从事那个行业,自然免不了偷坟掘墓,渐渐的,庄叔不仅活了下来,还积累了大量的古董珠宝,也学会看风水,认墓穴的本事。
走南闯北的闯荡了几十年,随着庄叔年纪与手中的财富增长,在六十岁的时候,他选择了金盆洗手,安安稳稳的过上了普通人的生活,而明珠市,便是他选择安度晚年的城市。
只不过,树欲静而风不止。在一次野外踏青的时候,庄叔无意中发现了一个年代久远的古老墓穴,凭借他的经验,他一眼就看出了墓穴还是完好的,而且从墓穴的位置选择以及周围的风水来看,墓穴的主人,并不是普通人,而是一位君主,这个发现让他兴奋了好久……
而更让他欣喜的是,墓穴所在的位置,是明珠市最西面的一个叫做“土岗子”的小村庄外,那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村庄,人口稀少,方圆十里内,除了这个小村庄,便是一片荒地,这也为他进一步的研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确定了墓穴的大概位置之后,庄叔便花钱买了一个宅院,住了下来,这一住就是将近半年的时间。
经过反反复复的现场勘查与研究,庄叔得到了一个惊人的结论——他所看到的墓穴,不是一个简单的君王墓穴,而是一个墓穴群。墓穴群地处一片荒地之中,那是一块种什么庄稼都长势不好的地方,久而久之,便被村民废弃了,由于地处偏僻,而且那个时候还没赶上明珠市成为新的经济特区,所以,鲜有人问津。
后来又经过了一年多的研究,庄叔终于发现了土地的异常,也解开了一个惊天的秘密——墓穴中,有一个巨大的宝藏!
“大哥,你不相信?”见流氓头子依旧色眯眯的看着自己,姜小晴慌了,使劲的往后挣扎了两下,只不过被男人沉重的身躯压着,她的挣扎并没有起到一点作用,反而重新勾起了男人的欲、火,一把掐在了她的脖子上。
“大,大哥,我说的都是真的。”姜小晴胆战心惊的看着流氓头子,吓得大气都不敢出。
“小妹妹,你知道我的外号么?”流氓头子直视着姜小晴,嬉皮笑脸的问道。
女孩没有说话,抬头紧张的看着流氓头子的小眼睛,从男人的眼神中,她看到了一丝炽热,这种眼神不断的扫视在她的小脸与胸部,她一下子感觉自己坠入了冰窖一般,脸上残留的淡淡希望越来越渺茫,最后完全变成了恐惧。
“我的外号叫花丛龙王。”流氓头子咧嘴笑道,下作的表情展露无遗。
闻言,姜小晴彻底绝望了,如果一开始就猜测到流氓头子会出尔反尔,恐怕打死她也不会说出这个天大的秘密,不过世界上没有卖后悔药的,她现在很想一死了之,不过看这几个人的架势,恐怕就算她死,也不会放过她的身体。
“大哥,难道你不想要宝藏了?”一想到之后要经历的凌辱,姜小晴都快疯了,她还在为自己争取着转机,哪怕这种转机的几率,仅仅是微乎其微的万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