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去王叔家取了套常穿的衣物,随后驱车前往城西。
林夕原本打算从城际高速王叔步行离开的地方开始查找,不过转念一想那个方向少不了李老先生的人、警察和警犬,所以他还是不去凑热闹了,转为搜寻事发前夜王叔的去向。
听林夕说他需要猎犬追踪王叔的行车方向,飞飞皱了皱鼻子,嗅觉猎犬的两大对手是水流和交通工具,它们会破坏沿途残留气味的连续性,使猎犬无法保持追踪。她闷声说:“你给我的狗出了个难题!”
“最难的题目,当然要留给最优秀的猎犬。”林夕心说这不是拍马屁,最多算拍狗屁。他也知道这场追踪有些强“狗”所难,但仍想赌一把。
“傻哥哥,你就不能让它们嗅嗅那个大叔的车么?”
林夕耸耸肩膀,“车被警方扣留了。”
“这事跟警察也有关系?”飞飞一听说警方就更显兴奋,俨然是个专门和警察对着干的职业罪犯。
林夕瘪了瘪嘴,飞飞不知道也正常,警方没有向外界公开城际高速车祸的具体情况,媒体只是拿此事当一般的车祸在报道。
出了城后不久,两人又犯难了,前面是一处岔路,一边前往山区地带,一边通向西南远郊,路口没有监控器,周围也没有民居,王叔去的是哪个方向林夕无从得知。
林夕刚要开口问飞飞猎犬能不能找出正确的方向,飞飞一扬手,说:“别想了,可能性不大。”
林夕苦笑,难道追踪就要被扼杀在这个三岔路口了么。
飞飞提议道:“你还是扔硬币决定吧!”
林夕无语,但左右为难也不是办法,扔硬币也行,至少有百分之五十的准确率。他掏了掏口袋,然后望向一脸认真的飞飞,“那么……你有硬币吗?”
“衰爆了!”飞飞扑哧一笑,下车牵出两只寻血猎犬,解开牵引绳,然后把王叔的衣物递到它们鼻子前。
林夕翻了个白眼,原来飞飞是在涮他呢。
两只猎犬嗅了嗅衣物,随后机敏地望向前方,鼻翼轻颤,十分专注地从空气中分辨大脑扇区中刚接受到的气息。据专家说,人类的嗅觉细胞只有五百万个,狗的则超过两亿,是人类的四十倍有余,能分辨出多达两万种气味。
林夕吸了吸鼻子,嗅不到特殊的气味,但对于猎犬而言,此时空气里的各种气味一定丰富得像一个斑斓的立体世界。
飞飞突然一扬手,沉喝道:“别吵!”
“呃,我没说话。”林夕很无辜。
“也别想,你的思想会影响它们。”
林夕翻了个白眼,看来飞飞是真的闷久了,难得出门一次导致她的精神异常亢奋,甚至把自己当成了神探夏洛克。
年纪较大的猎犬很快便有了发现,它望向前方,嗓子里发出低沉的呜呜声。得到飞飞的同意后,两只猎犬当即沿着路基冲了出去。
两人连忙回到车里,林夕驾车跟随在猎犬后方,通过三岔路口,在通往山区的路上继续前行。
林夕舒了一口气,最起码方向确定下来了。
年轻的寻血猎犬在距离路口大约两百多米远的地方停下,它似乎有了发现,一会儿嗅嗅身前的路面,一会儿冲着桑塔纳的方向兴奋地叫上几声。年长的猎犬更有经验,冲进路边的空地,在杂草丛中继续搜寻。
林夕靠边停车,下车后首先看到的是路面的两处黑色擦痕,是汽车急刹车时后轮车胎摩擦路面留下的橡胶痕。擦痕颜色不算太深,说明已经有些时间了。目测两道擦痕之间的距离,与奥迪A8的轮距相符。
年轻的寻血猎犬发现王叔气味的位置距离靠路边的擦痕约一米远,但路面上并没有留下人类的感官可以发觉的痕迹。
飞飞说:“这里有气味残留,说明那位大叔在这里下过车。”
林夕点头,可是王叔为什么要在这里急刹车并下车呢?他望向路边的草丛,很快就发现几处人为踩踏的痕迹。
林夕检查了这些痕迹,由于杂草的关系,踩踏时留在泥地上的脚印有些模糊,但依然可以从尺码和鞋印看出它们属于同一个男人。
接着林夕又在一处鞋印旁找到两枚烟头,他扒开草丛继续搜寻,最终从这些鞋印周围搜集到了十六枚烟头。从烟头的标志和花纹可以看出,它们来自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基本上可以确定都是鞋印的主人留下的。
飞飞见林夕十分关注这些痕迹,于是问道:“是那个大叔留下的么?”
林夕摇头,王叔不吸烟,穿四十二码的鞋——和他一样。他刚才用自己的鞋子与鞋印进行了对比,鞋印略长,应该是四十四码。从鞋印的形状和花纹可以判断出它们属于运动鞋,而王叔出门时穿的是皮鞋。另外,寻血猎犬没有注意到这些痕迹也证明它们与王叔无关。
这时候,年长的那只猎犬从远处跑了回来,将嘴里叼着的东西送到飞飞手里。
“是个摔坏了的手机。”飞飞说。
林夕回到路边,接过手机一看,是王叔的。怪不得王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