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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结婚(1 / 3)

春生并不知道,爱斌去武汉办事处之前,自己的母亲已经找过厂领导,请求领导派人把自己儿子换回来结婚。春生的母亲说,她“儿媳妇肚子大了,已经出怀了,不能再等了”。

春生的母亲这么一闹,全厂人都知道春生“把人家大姑娘肚子弄大了”。都在背后议论说,春生看上去挺稳重的,想不到做出这种“没有屁股的滑头事情来”。厂里人并不知道春生已经与钱生厂长的侄女春莲彻底断绝了关系,以为春生“脚踩两条船”。

春生非常懊恼,内心埋怨自己的母亲做事太不该,太过份。况且这件“没有屁股的事情”,春生的母亲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事情虽然是春生“做”的,却是春生的母亲一手“策划”造成的。春生最反感,最生气的,是母亲不该大肆宣扬,损坏自己儿子的名声。这不仅影响了春生在厂里的形象,还影响到春生以后的工作。

这也怨不得春生的母亲。也许在一个大字不识几个的农村妇女看来,儿子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不仅不觉得不光彩,反而认为儿子有“本领”有“出息”,甚至会感到骄傲。中国传统思想认为,这种事情对男人是“上等事”,是值得炫耀的。

不过春生并不这么认为。虽然事情是自己做的,春生并不认同这种腐朽观点。“人过留名,雁过留声。”春生是个爱惜“羽毛”的人,非常在乎自己的名声,自身的形象。本质上,春生是一个谨小慎微,敢做不敢当的男人。是“理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这是春生最致命的弱点,表里不如一,说话做事不能言行一致,非常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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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女孩子的舅母居中斡旋,加上女孩子的肚子发展“形势逼人”,耽搁不起,女孩子的叔叔们终于让步,要春生亲自前去当面商谈结婚的事情。

结婚房子是现成的,春生家去年新砌的,但没有家具,必须要买家具。春生这两年上班,也存了一点钱,通过朋友在附近乡镇一家个体家具厂买了一套新家具。买好家具,还剩两千多块钱,春生全部取出来带在身上备用,然后和母亲,两个媒人(女孩子的舅母和九红的嫂子),一起去女孩子家。

免不了一番舌枪唇战。谈判双方斗智斗勇,这哪里是谈婚论嫁,简直就像一场国际级别的艰难的马拉松谈判!

长话短说,最终还是春生身上备用的两千块钱起了决定性作用。经过一番讨价还价,谈妥后,身心疲惫的春生,一言不发,把随身带来的两千块钱甩在女孩子的叔叔们面前的桌子上,扬长而去。

两千块钱是礼金。媒人随后当着众人的面把春生甩在桌子上的两千块钱一一数给了女孩子。

春生用自己进厂工作两年多来积攒下的钱解决了自己的婚事,没有用父母一分钱。

摆平了这桩反反复复,旷日持久(耗时近一年),好事多磨的“亲事”后,春生就结婚了。

春生的婚礼传统而烦琐,这样的婚礼前面已经介绍过,不再重复。

不过,春生的婚礼相对比较清冷。一是春生的爷爷去世才半年,还处在守孝期,不宜大操大办;二是不在过年过节期间,亲朋好友不多;三是时间匆忙,准备不足,又处在秋收农忙期间。

农村的风俗习惯“喜酒,喜洒,喝得歪歪扭扭”,但春生结婚的时候,几乎没有怎么闹酒,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农忙,大家没有闲功夫闹,喝完酒大家回家还要带晚干农活(割稻种麦)。不能为了喝喜酒耽误了农田里的事情。

农村一般没有人家选择这时候结婚的。春生只是一个例外。

除了几个本家亲戚家的小屁孩,也没有什么人闹洞房。一般闹洞房都是表兄弟和堂兄弟。春生堂兄弟不多,并且都比春生小,而和春生差不多大的表兄弟这时候又都不在家,自然闹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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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起来上厕所,春生发现后窗的地上垫着几块碎砖头,不禁哑然失笑。春生知道,这一定是亲戚家的那几个调皮捣蛋的小屁孩,在大人们的唆使下,学着偷听洞房呢。不过,这帮小屁孩们一定非常失望。他们能听到什么动静呢?新娘“肚大腰圆”的,行动都已经不方便,还能做什么事情呀?他们什么也不会听到。

春生摇摇头,苦笑起来。

春生就这样成了婚,迎娶了妻子。春生结婚,身上没有添置一件新衣服。春生之所以爽快地答应母亲这一切。主要是由于之前春生的倔强,没能让最宠爱他的爷爷看到孙儿媳妇,没能让爷爷抱上重孙儿。

春生只是为爷爷圆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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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自己母亲的极力反对,直接导致春生和春莲的恋爱半途“夭折”。这件事也使春生和母亲之间的感情产生隔阂与裂痕。

春生非常喜欢春莲的性格,春莲性格极其温柔。春莲也很爱春生,但春莲的父母提出来要春生家将新房子砌到小纪去(并不是要招亲)。而这遭到春生母亲的强烈反对。春生的母亲坚决不同意“哪有把长子招给人家的”。春生后来才知道,自己的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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