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仙阁位于达州国的大周皇城,背靠鞠元山,据史料记载是传承近千年的修仙门派。读零零小说
作为古老的修仙门派,聚仙阁拥有众多修仙武学,并且门内高手众多,自然成为了达州国所有有资质的年轻人向往的地方。
当然,如此声名显赫的聚仙阁招收弟子的门槛也很高,抱着宁缺毋滥的态度,聚仙阁每一年招收的弟子几千人中只有寥寥数人可以进入,由此可见,想要进入聚仙阁除了资质,自身的实力也很重要。
白雪苍茫,鞠元山山脚下,一名十几岁的少年,身穿羊皮大袄,双全缠绕着布条,正猛烈的击打着面前早已经冻得坚硬无比的树身,一拳又一拳的击打在树身上,每每一拳落下,树上的冰霜都会掉落一片…
嘴中呼出的哈气,无一不再诉说着这名少年在很努力的修炼…
少年名叫林天,灵气期实力,基本上处于修仙入门阶段,至于资质,勉勉强强可以达到三星。
在达州国,林天的资质只能说是普普通通,如果说他修炼勤奋努力一点,或许能小有成就,不过也仅仅限于小有成就,不可能有太大的作为或者成为一方强者,毕竟放眼整个达州国资质五星以上的大有人在,这就好比百米赛跑,人家起点已经就在五十米的距离上,而你则是要跑完百米,可见资质的差距造成了后天修炼上的巨大落差。
这一点,林天心中很清楚,自己的资质普通,若是在不努力修炼的话,那么等待他的结果很有可能是被淘汰出局,至于去聚仙阁这种传承千年的大门派,那是想都不要想了。
之所以要去聚仙阁,林天有两点不得不去的理由,先,聚仙阁隶属于达州国,成立时间近乎千年,传承下来的功法,法阵,符咒…等等数不胜数,单单是一本好的功法对于修仙者而言都至关重要,更不要说那传说中的稀有功法,若是有幸习得,成仙有望。
而且,在林天的心中还有一个不得不去聚仙阁的缘由,那就是去找从小和他一起修炼的青梅竹马甄姬,那个拥有九星资质的美丽女孩。
只是,以他现在灵气期的水平,要想去聚仙阁,还有点困难,毕竟像他这种实力层次的人一抓一大把,就算用自己的勤奋和努力去争取恐怕都会输给那些比自己更有资质的人,所以这也是为何天寒地冻,他还冒着风雪,努力修炼。
笨鸟先飞,这个道理他懂,而且一个男人,若是无法追寻自己喜欢的女人,对于林天来说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或许他有点大男子主义,但是在他来看,一个男人,若是想要追求自己喜欢的女人,最起码自身的实力要超过这个女人,否则的话,他总觉得会招惹别人的讥讽和嘲笑,更何况,以甄姬的美丽,早已经在聚仙阁闻名久矣,若是自己没有足够的实力又如何能打败那些不厌其烦的追求者?
虽然林天相信,甄姬对他也多少有点好感,毕竟两人一起从小修炼到现在,可时间和距离也同样会抹杀这曾经的一切,于是他便下定决心,一定要修炼到灵气期巅峰实力,最好能冲击灵海期,这样的话加入聚仙阁的胜算更大一些。
“砰,砰!”沉闷的拳头不断的击打在结实的树干上,原本结实的树身再加上冻结的厚冰,每一拳落下,林天都会紧紧咬住牙关。
“甄姬,等着我,我会去找你的!”林天心中不断的重复着这句话,就这样站桩不动,不知道挥动了多少拳,近乎耗费了全身的力气,方才大口大口的喘着哈气,一屁股坐在了厚厚的雪堆中。
喘着哈气的同时,林天缓缓从身上掏出一个小药瓶,只见药瓶上写着三个红色大字:金疮药!
这药是修仙之人必备之物,用于治疗跌打损伤等一切皮外伤,此时看着自己肿得犹如熊掌一样的双手,咬紧牙关,将瓶中的药粉涂抹在手指上大大小小的伤口上。
药粉涂抹干净,林天将手上早已经破碎的绷带解开,再度从怀中找了两条干净的布条缠绕在手上,一圈一圈的绑了起来。
有了金疮药的治疗,在休息一个晚上,明天一早自己又可以继续修炼了,想到这里,歇息片刻的林天站了起来,朝着不远处的达州城走去。
原本林家是达州城的大户人家,只是家中突遭变故,父母双亡,一下子林天沦落成孤儿,好在林家家大业大,留下的积蓄也勉强够他维持平日生活,可是若是想要买些名贵药材用于修炼,那是想也别想的事情,至于当时原本和睦一团的林家,因为父母双亡,也都纷纷离开林家,另起炉灶,而无一人肯向林天施以援手,这也让原本年少的林天提前感受到了世间的人情冷暖。
一个人孤独的走在山间小路,天空中再度飘起雪花,原本结冰的路面因为雪花的缘故,变得更加难走,稍不小心就有可能失足滑落山涧。
“咦!”就在林天小心翼翼的走在鞠元山的山脚下时,突然发现前面小路边上有什么东西倒在路边。
“那是异兽?”看那物体浑身漆黑,隐隐约约还散发着一种热量,让远在几十步以外的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