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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往事并不如烟(2 / 5)

做起了全职太太。可是,原本就过于丰满的身体,因为坐享富贵,变得越发肥胖臃肿。方健记得曾在那本书里看到一句形容胖女人的腰身粗如水桶,他觉得实在是言过其实。现在,每日对着自己的妻子,他才知道那样的形容并不过分,妻子的腰身简直就粗如水缸。而更让他不能忍受的是,结婚七年了,妻子别说孩子,就连个蛋都没生过。唉,都不知道当初自己怎么看上这个女人的。

不过,刘秀英虽说身材容貌差强人意,但性格却很刚烈、强势。一次,方健刚刚流露出几句对婚姻的烦言,就惹来了刘秀英的奋起反抗。她摔桌子砸板凳,还把方健的脸挠得鲜血淋漓。扬言方健若敢离婚,她就挥刀废了他。

直至今日,方健依然记得刘秀英那天双手掐腰,瞪着桃子大的眼睛对着自己发威的神态:“方健,你个王八蛋!我告诉你,不喜欢我,你可以出去跑,跑掉大腿我都不管!老娘我是你们方家明媒正娶进门的,想让我腾地方,门儿都没有!”

为此一战,方健好多天都不敢出门应酬,怕惹来大家的笑话。

而两人的之间的战争,以方健的失败告终。对于这个结果,方健连自己都想不明白:想当年,在街头与众多小混混打架斗殴,从没怯过场的自己,怎么就败在了一个既下不了厨房,又进不得厅堂的女人手里呢?

不过,从那一仗之后,方健的心就从那个家彻底逃离。每日里除了做生意,大部分时间就是流连于那灯红酒绿的风月场中,****买醉。直到遇见了吴雨歌。那年,方健二十九岁,正是一个男人意气风发的时光;艾雨歌十八岁,一个女孩最美年华。

两个人的邂逅,是偶然也是命运的必然。

他们是在酒吧里偶然相遇的。但两个人都是在风月场里走动的人,相遇也是必然,只不过时间上的迟或早而已。

那天,方健跟往日一样与几位商界的朋友到酒吧里消磨光阴。他们在一个小单间里饮酒唱歌,与陪酒的小姐们打情骂俏。期间,方健去洗手间,回来时在吧台旁看到一男一女,那个男的正在逼迫一个女子喝酒。男人身材胖大,他将那个娇小的女人搂在怀里,一只手捏了酒杯,不断嬉笑着劝酒:“来,喝呀,再喝一杯!”

那女子则拼命扭动着身体,想要挣脱男人的掌控,一边求恕地叫着:“胡总,别这样。不行,我不行了,真的不行了!”

那女子的嗓音很好听,有种古典的温柔之美,仿佛是一种华亮的丝绸,在风中舞蹈的样子。

方健不知自己怎么会这样联想,但那女子的声音真的吸引了他,不觉就往那声源望了过去。刚巧,那女子在挣扎中扭过脸来,巧巧的两个人的目光就相遇了,那惊鸿的一瞥,灿若烟花。

灯光下,虽然那女子涂了很厚的妆容,但方健依然从那无奈的眼神里读到一抹女孩本该天然的本真。

只是这一眼,让方健那颗早已麻木的心,忽地就是一软。

他几乎没怎么思考,就径直走了过去,一把拽开那只搂抱着女子的那只肥厚的胳膊,用了谴责的口吻说:“放开她,人家不愿意喝了,你干嘛还要强迫她呀?”

那个胖子转过脸来,看着方健。女子趁机躲到了方健的身后,这情形让那个胖子的眼里渐渐有了挑衅的意味,粗着嗓门说:“干嘛,你他妈的算是哪根葱,跑到老子的面前装相?”

方健压抑着自己的情绪,克制地说:“这位老兄,说话嘴巴放干净点!”

“干净?老子他妈的看你就是欠揍!”那胖子说着,出手就是一拳。

方健没防备这胖子如此臃肿,动作竟是这么的利索,刚好让自己的鼻子结结实实地受了这一拳,殷红的鼻血一下子就窜了出来。

方健是什么人啊?想当年跟那些小混混们打架,那可是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的,哪里吃过这个亏啊!

那鲜红的鼻血,仿佛把他体内蛰伏许久的桀骜的野性火焰一下子点燃了,立马就回击了那胖子一拳。接下来,两个人在酒吧里摆下擂台,你来我往地打在了一起。

直到吵骂声惊动了朋友们,大家走出房间,把他们拉开。一介绍,原来,那胖子还是朋友的朋友,彼此算是不打不相识。胖子姓胡,是经营建材的生意人。今晚酒喝得有点过,做了点出格的事。按说,在这风月场中,也算正常,偏偏就遇见了一个既想在风月场里混,又想出污泥而不染的倔女子,这才引发了一场误会。

两个人去洗手间,洗干净满脸的血迹,由朋友重新引见,便也成了朋友。寒暄之后,胡总把那个从打架开始,就一直萧瑟在角落里的女主角喊过来,带了点调侃的口吻说:“方总英雄救美,令某钦佩。不过,你我现在既已是朋友了,我就慷慨一把,这小女子今晚就敬献给方总了,请您笑纳!”

一众齐齐鼓掌!

那女孩子红了一张桃花面,乖巧地坐在方健的身旁,拿起酒壶为他斟酒。

就是在那一晚,方健知道了,这个女孩子名叫吴雨歌……

方健想的出神,忽然手指上一阵锐痛,将他从久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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