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如果一个人只敢赌有把握的牌,那么他就不是真正的赌徒!他缺乏狂热赌徒与生俱来的强烈的自信感,因此他不是那种具有冒险性格的人。从某种意义上看,他的表现具有心理学上所定义的自卑情结--每一个可以利用、可以保护自己的机会,他都不会放过。总之一句话,这种性格不会成就赌博高手。而杀死欧黛儿的凶手却是一位狂热的赌徒,他会不惜一切代价,将自己所有的赌注都押在一盘赌局里--这正符合杀死金丝雀的嗜赌性格。这份不计后果的自信,使他对有把握的赌注不屑一顾。所以,卡兰佛不会是凶手。”
此时,马克汉聚精会神地倾听万斯的分析。
“随后我又试了试史伯斯蒂伍德。”万斯停顿了一下,说道,“我原本打算用在曼尼斯身上的,可他不加入牌局。但这并没有妨碍我的测试。假如事先排除卡兰佛和史伯斯蒂伍德的嫌疑,那么凶犯一定是曼尼斯无疑。而且我会想出其他方法来使他原形毕露;不过,显然已经没有这个必要了。史伯斯蒂伍德在赌局上的表现已经充分地证明了他就是凶手。正像他自己说的那样,一千个赌徒里也不会有几个人会像他那样,在毫无保障的情况下,押上自己所有的赌注与显然已拿到好牌的对手抗衡。了不起,真是了不起!这或许是自赌博盛行以来最惊人的一次牌局了。他能如此冷静地将自己全部的筹码推到桌子中央,特别是在我已经知道他手里的牌之后,真叫人佩服!你看,他之所以会把所有的筹码压上去,就是因为他深信能够掌握我的思路,然后据此作出自己的抉择,最终胜过我。这得需要多么大的勇气与胆识!而支撑这一切的非凡的自信力,也决不允许他退后半步--他在这一局牌里所呈现出的心理状况同杀死欧黛儿时的状态一模一样;而我手中的一把好牌对史伯斯蒂伍德的威胁无异于金丝雀对他的恐吓;但他毫无妥协的打算,既不倒牌也不叫我亮牌,不仅如此,还将赌注的金额叫到最上限!他使出了‘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必杀技。哎,我说,马克汉,难道你没发觉他在这局牌里所暴露出来的个性,与犯罪心理学上的说明极其吻合吗?”
马克汉沉默了半晌,似乎还在消化万斯的解说。
“可当时的情形,你自己也并不十分明了,”他终于开了口,“而且实际上,还是一副迷惑不解、焦虑忧愁的神情。”
“是啊,老伙计,我当时愁得不得了呢。事实上,这项证实凶手的实验结果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此前我排除了卡兰佛的嫌疑之后,一直认定凶手是曼尼斯。因为种种实证表明,史伯斯蒂伍德不可能是杀害金丝雀的凶手-我得承认这是我一直以来的想法。我之前的推论仍是有缺陷的。作为一个有着诸多感受力的人,我还是无法摆脱来自物证与事物表象的影响,遗憾的是,你们这些法律专家们仍在这个世界上制造和散发这些误导人的玩意儿,如同恶臭般无法消除。这使得我在发觉史伯斯蒂伍德的心理特征与作案的要素完全吻合时,我仍旧不能消除对曼尼斯的怀疑--说不准他也会像史伯斯蒂伍德那样大打心理战,这也不是不可能的。这也就是牌局结束后,我仍旧用赌博的话题套他的原因。我很想试试他的心理反应。”
“可这家伙和你赌的时候,也是势如猛虎啊!”
“但这种气势跟史伯斯蒂伍德给人的感觉比起来完全不同。比起史伯斯蒂伍德,曼尼斯只是一名谨慎而怯懦的赌徒。第一,他已掌握二分之一赢的机会,而史伯斯蒂伍德却毫无胜算-好牌在我手里呢。但史伯斯蒂伍德却懂得运用心理战术,故意把赌注的金额提到最大,这可谓是赌徒的至高境界;第二,曼尼斯并没有拼上所有的赌注,因此不必费尽心力筹谋。就像我一开始说的那样,凶手是经过缜密谋划、精心算计之后谋杀的欧黛儿,且具有过人的胆识。试想,有什么样的赌徒会在输了之后,要求赌注加倍继续赌,再度失败后仍要求赌注翻倍地玩下去?我是有意提出这种玩法与曼尼斯对决的,目的就是为了排除发生判断失误的可能。借助这场游戏,我彻底排除了对他的嫌疑,消除了徘徊在心头不去的疑惑。这也算是我输掉的那一千块钱的回报吧!因此,我最终确定凶手是史伯斯蒂伍德--虽然所有表面的物证对他都是有利的。”
“你这番说辞听上去好像蛮有道理的,可我并不信服。”其实在我看来,马克汉已经对此有所认识,只是为了顾全面子才这么说的。果然,没有多久他就发作起来。
“该死!你的这些狗屁结论推翻了多少好不容易构建起来的合乎逻辑的案情基础!”
“你想想,”他提出了自己的疑问,“你说凶手是史伯斯蒂伍德,但根据我们所掌握的确凿证据显示,欧黛儿在他离开公寓大约五分钟后,她那恐怖的尖叫声才响起。而当时这个男人正站在总机旁,而且杰苏也在场。他还走到门口和这位惊恐的女士进行了一段简短的对话--当时这个女人总该是活的吧?随后他出了大厅,乘坐一辆计程车离开。一刻钟后,计程车停在了这家俱乐部前。随后他遇到了瑞丰法官。俱乐部到那幢公寓之间足有四十个街口那么远!想要在短时间里往返两地是绝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