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十三日,星期四,上午十点
万斯昨晚告诉老管家柯瑞,让他第二天早上九点叫醒他,这让老管家吃惊不已。到了上午十点,我们已经坐在屋顶的小花园中吃着早餐,享受九月中旬和煦的阳光了。
“老凡,”我们品尝到第二杯咖啡时,他对我说,“一个女人再怎么严守秘密,也会找一个人倾诉心事的。心腹对于女性而言是一项重要的资产,这个人可以是母亲、爱人、牧师、医生,或者闺中密友。但是对于欧黛儿来说,母亲和牧师并不存在;爱人--那个时髦的史比--是潜在的敌人;而医师,我们大可以把他排除在外,欧黛儿是一个聪明、机警的人,她是不会把秘密告诉医师这样的人的;看来只能是闺中密友了。好的,我们今天的任务就是把她找出来。”他点了一根香烟,站了起来,“我看我们还是先去拜访一下住在第七大道的本杰宁·布德先生吧!”
本杰宁·布德是一位有名的摄影师,他在纽约市中心开了一家摄影工作室。万斯和我径直走到前台,一名年轻女子坐在那里,她染着一头火红色的头发,画着浓黑的眼线。万斯礼貌地问候了她,然后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照片,放在她的面前。
“小姐麻烦你,我正在制作一台音乐喜剧,需要与这位女子联络,”他说,“但是我把她的名片弄丢了,幸好她留下的这张照片上留有布德摄影工作室的标志,我想也许你愿意帮我个忙,告诉我在哪里可以找到她。”
接着,他将一张五元面值的钞票放在了记事本下面,等待着年轻女子回应。
那名女子用一种微妙的眼神上下打量着他,鲜红的嘴唇泛起一丝笑意,我明白那代表着什么意思。不一会儿,她拿着那张照片消失在了门后,不到十分钟,她回到前台,顺手将照片还给了万斯。照片背面留下了她写上的姓名和地址。
“她叫埃拉·福斯特,现在住在贝拉田旅馆。”她的嘴角再次浮现出那种微妙的笑容,“你太大意了,那个倒霉的女孩也许会因为你不小心弄丢了地址而失去一次演出的机会。”随后只是微笑的她,突然大笑了起来。
“你说得对,小姐,”万斯假装严肃地回答她,“我一定把你的话记在心上。”说完,他优雅地行了个礼离开了。
“唉!”当我们回到第七大道时,万斯说,“进去之前真应该把自己伪装成剧团老板的样子,头戴一顶黑色礼帽,身穿一件紫色衬衫,手持一根镶金拐杖,这样那个女人就不会取笑我了!哈哈,那样的话会是多么有趣的伪装啊!”
随即,万斯拐进街角的一家花店,挑选了一束红蔷薇打算送给“本杰宁·布德摄影工作室”的那位前台小姐。
“好了,我们现在去贝拉田旅馆拜访这位埃拉吧!”他愉悦地说着。
当我们准备穿越市区的时候,万斯为我揭开了笼罩在埃拉·福斯特小姐身上的谜团。
“现在你一定对我如何想到这位闺中密友感到疑惑吧。其实早在我们检视金丝雀的房间时,我就已经预料到只靠警方根本破不了案。尽管现场看起来是一起简单的入室抢劫案,但我坚信事实并非如此。就凭他们的例行调查是远远不够的,还得挖掘更深的内幕才行。所以,当我发现写字台上那些乱七八糟的纸堆里有埃拉的照片时,我就意识到这是死者的女友。哈哈,趁希兹没注意的时候,我将这张照片放进口袋了。不仅如此,后来我发现屋子里就只有这一张照片,照片上面还写着‘永远属于你,埃拉’,我确定这就是金丝雀的闺中密友了。当然,那几个字早就看不到了,在去询问前台小姐之前就被我擦掉了。哦,我们到了,但愿有所收获。”
贝拉田在东三十街上,虽然是一家规模很小的公寓式旅馆,收费却一点也不便宜。它有着美国化的安女王式大厅,大厅里的客人都是些有钱有势的人。万斯让侍者将名片送给福斯特小姐,随后侍者告诉我们几分钟之后就可以会面了,可没想到这一等就等了三刻钟。接近正午的时候,一名侍者把我们带到了福斯特的公寓。
见到这位小姐的时候,我们不得不感慨上帝实在太眷顾她了,赋予她那么完美的条件;而上帝没有考虑到的地方,也被她弥补起来了。她身材苗条而又凹凸有致,金发碧眼,睫毛纤长浓密,看得出她在睫毛上面花了很多工夫。整个人简直就是谢瑞海报里那些女子的化身。
“你就是万斯先生?”她先开口说道,“你的大名经常出现在《城市话题》的杂志上。”
万斯耸了耸肩,然后亲切地向她介绍我:“这位是凡迪恩先生,只是一位律师,目前还没有得到那本杂志的青睐。”
“我们坐下来谈吧!”福斯特小姐举止优雅,说的话仿佛出自某个舞台剧的台词,“我也不清楚为什么会见你,但是我想你一定是为公事而来的,也许你想让我参加义卖活动;不过,万斯先生,我真的很忙。也许你无法想象……我非常热爱我的工作。”她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当然,我想还有很多人同样喜欢你的工作。”万斯礼貌地回应着,“不过要让你失望了,我并不是来邀请你参加义卖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