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不过三十许人。与生俱来的贵族气息,风度翩翩,让人一见,便如浴春风。美酒名烟,是他的最爱,手上一颗硕大的南非钻戒,闪着耀眼夺目的光芒,不管走到哪,都是吸引美女的第一法宝。
格雷特不是军人,却拥有无比的阳刚气质,只要他剑眉一挑,那种不怒自威的气势,便能让胆小些的手下,吓的瞠目结舌,腿脚软。
毒老虎是他的外号。
这毒老虎格雷特,并不是什么名门望族之后,他只是个贫民窟里爬出来的代表人物。在无尽的暗杀,背叛,联合,分裂之后,这格雷特终于出人头地。从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在短短二十多年中便迅撅起,自然有其远其它人的本事。
这家伙的眼光一向很好,跟的几个老大,统统势力膨胀的一塌糊涂,而且无一例外,都是在权力最顶峰的时候,突然暴毙而死,死因不明!
在成为帮派里的龙头老大之后,那原本在纽约排不上号,最好也是十名之后的小小帮派,慢慢地势力越来越大,几年之内便越居第一,全面控制这上千万人的世界第一城市的地下世界。黄,赌,毒,军火,只要是挣钱,格雷特什么都干!
这举世恐慌的大浩劫,在格雷特眼里,却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做了这么多年的地下世界的主宰,他终于有机会,一尝真正的帝王滋味!
纠集了上万人,趁着纽约全城大乱,半威胁,半强迫地将十几万人席卷出城,来到这离纽约上百公里远的一座小城,开始实行早就梦寐以求的生活。
那便是国王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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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国王不是郑爽,哈哈,大家想歪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