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我和他的矛盾,除了唐雄接下来就是他了,其实他是知道唐雄那天就是去杀我的,虽然那个狗血的剧情挺让不知道的人不可思议,但是他自己是知道的,所以他知道唐雄的死没有那么简单,不和我接触其实只是在看看我的态度,而今天他终于看到我的态度了。
说实话,估计那次估计是史上最牛逼的杀人案了,被杀的官二代,杀人的谁都知道是谁,但是就是动不得,我这是想起了诸葛清玲说,这件事很特殊,所以。
我作为一个篮球菜鸟,对于篮球的认识其实很肤浅,就是篮球是用手打的,不是用脚打的,第二只要能将球送进篮筐,那就能得分。我穿着我原来打算踢足球的足球鞋子就已经准备好上了此时一个暂停之后,所有的一切都变了,本来打篮球的都是很协调的,现在我们班的阵容却怎么说都不算协调,虽然我这个人一直比较高调,但是电子一班的似乎知道我们现在上来的这几位都不会打篮球,虽然知道我这个人有点手上的功夫,但是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是没错,有一点不能否认的事情是,要想在那一行出状元,那就要浸淫好几年,甚至是几十年。
土豪和君子根本就不会打,连滚带爬的被对反闪避,过人,摔了好几跤,按理说,这种时候按照土豪和君子的感觉,应该是觉得丢脸,想下去了,有时候吧,人,特别是男人都是有脾气的,像土豪和君子这时候已经越过了耻辱的那条线,现在已经被打出脾气了,你现在叫他们下去,那肯定是下不去的,为什么?因为他们觉得死都要站着死,现在先去就会更丢人。而只有孙志一个人苦苦的撑着,流氓也还好,但是两个人怎么干的过五个人,我真的不懂打球的,刚上场的时候,就懂的站在原地,有时候进攻的节奏我有点跟不上,然后就有点不知所措,也许会打球的哥们,不明白这其中的道理,但是不会打球的,如果一上去就叫你比赛,全场哦,你就会和我一样的感觉了,但是呢,我反应的速度有点快,在加上我腿利索,所以还是能跟上节奏的,虽然会被他们晃过去,但是去还不至于倒在地上摸爬滚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