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肥仔激动地大嚎大叫。
话音刚落,从屋子里陆陆续续走出了十几个兄弟,一个个面黄肌瘦营养不良的样子,有的几个甚至还打着哈欠,一脸迷茫地看着肥仔,不知所以。
这个时候,长乐天穿戴整齐地从正屋里走了出来,看了看眼前的场景,一脚就踹在肥仔硕大滚圆的屁股上,“我说你个败家小子,兄弟们都在隔壁几个屋里,你发什么信号?还套用电影里的台词,过时不过时啊你!哼,又浪费一支信号礼炮!”长乐天心疼地说道。
“哎呀,老大,我这不是放烟花给兄弟们壮行么?我们好久没有像这样全军出动了,想想就令人激动啊!”肥仔嘿嘿笑道。
“傻笑个什么劲,叫上兄弟们,出发吧。”长乐天瞪了一眼肥仔。
而我们的痞子哥三人呢,还在小镇的街道上悠悠地闲逛,看起来似乎真的是来观光旅游的样子。其实不然,他们扮作这个样子就是为了掩人耳目,以便在小镇能够更好地收集情报,然后准备租一辆代步车,赶往J博士的住处。
挎着秦惜,假装成高富帅的痞子哥,早在进入边境的时候,就发现了贼头贼脑跟在他们身后的毒龙和黑子那一群小混混。痞子哥当下也没有太加以理会,以他的经验,一眼就能看地出,身后的那些小混混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但现在,痞子哥发现身后的小混混越聚越多,对方大有倾巢而出的驱使。这样下去情况可就不妙了,俗话说蚂蚁多了可以要死大象,小混混多了可以打死武林高手,痞子哥察觉到身后的情况,觉得不能再装作淡定了。
挥手唤来假装成保镖的松森,附耳交代了他几句。松森听完痞子哥的话,眼神一变,然后把密码箱交到痞子哥的手里,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嗯?亲爱的,松森去哪里?”秦惜看起来挺入戏的。
“我叫他去办点事,很快就会回来的。”痞子哥朝秦惜露出一个宠溺的笑容。
这些举动,全被身后躲在街角的乐天帮的人看在了眼里。带着肥仔和一干兄弟与黑子毒龙汇合的长乐天,看着痞子哥的样子,眉头紧锁,他怎么都觉得这个人有些邪气,但具体为什么却又一时间说不上来。
犹豫着到底该不该出手的长乐天,万分纠结。最后,还是现实打败了理智,面对现在帮里的窘境,该出手的必须要出手,管不了其他那么许多了。
长乐天理了理上衣的领口,在心里给自己壮了壮胆,然后对着痞子哥和秦惜一声大喊:“放下钱,给老子举起手来!”
痞子哥和秦惜闻声转过身来,看着二三十个小混混以一个精瘦的大龄男青年为首,站在街道中间,恶狠狠地瞪着自己。秦惜看着他们的装束和手里拿的铁棍,知道遇上拦路抢劫的人了,作为女孩子,本能地感到一丝害怕,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反应,只是紧紧地握着痞子哥的手。而我们的痞子哥呢,从这群人出现,就知道他们只不过是一群小混混罢了,学人家黑社会拦路抢劫。不是天堂或者那些边境真正的黑势力就好,痞子哥暗暗地松了一口气,嘴角不自觉牵上一个邪气的微笑。
见痞子哥和秦惜没有反应,长乐天顿时觉得尴尬无比,轻轻咳了咳,身旁的黑子反应过来,推了一把毒龙。毒龙提着一根碗口大的铁棒站了出来,面对“淡然处之”的痞子哥和秦惜,粗声粗气地说道:“此镇是我家,此路是我开,要想此路过,留下猪肉来!啊,呸,留下买路财!”
“我倒!”身后的长乐天一阵郁闷,自己的手下怎么都是这样极品,难怪乐天帮至今都没有在边境的社团联合会上注册成为真正的黑社会呢。
“靠!你们有没有听到啊,留下箱子和身上的钱财,我放你们一条生路!”长乐天站了出来,老大就是要这个时候发话。
痞子哥透过墨镜,打量着长乐天的样子,不禁感慨:现在的边境黑社会社团都混成这个样子了么?就是最体面的老大,也是长相一副猥琐衣裳破旧的样子,说起话来没有一句是行话,打劫也完全没有那种气势啊。老大如此,就更别说他身后那些小弟了。哎,真是寒酸啊。
面对几十个小混混,痞子哥摇摇头,摘了墨镜,对长乐天疑问道:“哥们,你们是丐帮哪个分舵的?”
痞子哥无厘头的一句话,一下子就把乐天帮的一干人等给整蒙了。
长乐天有些晃神,那个邪气的痞子少爷说的啥?说他们是丐帮?还是丐帮的分舵?听到痞子哥这样说,长乐天不自觉地就低头打量着自己的装束。可看来看去,自己感觉还算是良好啊。因为今天是难得的一次全军出动,长乐天为了能够体现自己老大的派头,特地穿上了唯一一件打折处理买来的黑色西装,虽说穿的次数多了有点旧吧,但在全帮人的眼里还是非常帅气的。毕竟这是全帮独一件啊,除长乐天之外,绝无仅有。但,再看看黑子他们,一个个都是面黄肌瘦营养不良的样子,穿着也是非常的随便。以肥仔为代表,上身穿着一件大号的背心,一身油腻的肥肉呼之欲出,下身是一条脏兮兮的发白牛仔裤,把两条大象腿绷得紧紧地,再没有一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