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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应该离开他(1 / 1)

我想过一件事,不是坏的事,一直对自己坚持,爱情的意思,像风没有理由轻轻吹着走,谁爱谁没有所谓的对与错————————《如果的事》◇◆网吧里,有人有抽烟,有人在吃方便面,有人在吃快餐。

“子牧,我可能爱上了一个男人!”

就在这烟雾弥漫、气味腐蚀的环境下,玫瑰静静地敲下了这一句话。

网络那头的子牧没有马上回应。

半晌,他才简单地回了几个字:“爱上了一个人,是好事啊。”

“但是,那个人并不爱我,事实上,他一直在欺负我。”

“?”

“他真是一个混蛋。我们俩走到一起,是因为一场无奈的交易,开始的时候,我恨透了他,觉得他毁了我。都说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后来我才知道,他跟我一样是个孤儿,即使他被无数的光环紧紧地包围着,他还是一个孤独的人。”

“他虽然在商场上手段精明,可他的情商却低得要命,他曾经非常投入地爱过一个女人,有一次他醉酒了,把我当成那个女人,当他用深情的眼神看着我的时候,我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就心动了,虽然明知他的眼神不是对我。”

“特别是那一晚,电闪雷鸣,我最害怕那样的夜晚,可是,他把我抱住了,子牧你知道吗?我第一次在那样的夜晚里没有感到害怕。”

“但是,我很清楚地知道,他和我在一起,只是因为那个交易,他不会爱上我,他还在等那个女人回来,总有一天,我会离开他的身边。”

玫瑰将这几行字敲完,疲惫地趴在电脑上,仿佛这几行字用尽了她所有的力气。

这几天来,她的内心里一直在挣扎。

为什么,一见他回来,心就怦怦地跳个不停。

为什么,他向她索要的时候,她不再是承受,而是像个有需要的女人,也会向他索取,做出迎合他的动作,甚至她的激情不亚于他,他们会双双地滚到床边,再一起到达**的巅峰。

她以前从来不想了解他的一切,可是,这段时间她开始关注他。

他衣服的牌子是GianfrancoFerre,他偏爱深蓝色、灰色、黑色,基乎没有白色的衣服;他喜欢收藏红酒,但喝得不多,只在睡前喝一小杯;他不喜欢吃带苦味的东西,包括咖啡、苦瓜等……

她常常在他睡后,凝视他的脸、他的背,会在他走后,独自躺在他睡过的位置上,摆出和他一样的睡姿,体会他睡觉时的心情。

直到今天,她才确定一件事:她,爱上了他!

等玫瑰将头抬起来,看到子牧的头像已经暗了,他留有一行字:玫瑰,你应该离开他。

◇◆◇◆慕轩天正将车停在慕振声的别墅门口。

他一接到慕振声的电话,就匆忙赶过来了。

爷爷的召唤,他从来不会迟缓。

下了车,将车钥匙交给一名保镖,他径自走到客厅。

当他一只脚迈过客厅的大理石门槛时,他突然僵住了,那张如雕刻般的脸,瞬间愕然。

和他正对着的那张沙发上,一个穿着极为精致的女人,朝他笑得灿烂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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