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妖孽别跑:捡个大明星>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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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1 / 2)

有些心虚的对电话那头的人说自己的父母明天一早就回乡下,路依依和林晓初这才才不得不打消明天到童悠这里来看望她父母的念头,挂了电话,童悠抹了把虚汗,一抬头,触目所及便是一双修长笔直如模特般的长腿,。

童悠先是一愣,说了一句:“麻烦把鞋脱了。”接着便起身,拿起桌上的杯子转身,拿起厨台上的保温瓶,倒水。

倒完水,童悠转身把杯子放在矮几的那一边的人面前,视线瞄到门口那多了双绝对不是属于自己的大鞋,这才又盘腿坐下。

视线转到矮几对面那人的脸上,顿时倒吸一口气。那会儿在楼下这家伙因为灯光暗所以只看了个大概。现在这明晃晃的射灯之下,简直就如妖精转世一般精致。清澈的眼眸光华流转间,视线定格在童悠身上,对上那双仿佛要把自己吸进去的眼眸,童悠的心跳开始不规律,移开视线,这才恢复正常。

深呼吸,再次转过头的童悠冷静非常:

“既然你已经醒了,就离开这里吧。”

闻言,对方原本看起来就不怎么厚实的肩膀一下子就垮了下来,樱桃小嘴带着些委屈意味地一撇,精致的的小脸儿泫然欲泣,由于没打理而稍显凌乱的金色发丝让他是怎么看怎么可怜……

“我,我不记得我是谁了。也不记得我家在哪,你,认识我么.……”

一副小可怜的模样,说出的话却是让童悠愕然不已。莫非他这种症状就是“传说”中的失忆?老天爷,你是玩儿我啊...还是玩儿我啊……还是玩儿我啊?!可怜的童悠,居然都震惊地用起了路依依的专用咆哮体……

呸呸呸,现在貌似不是想什么体的时候吧?从震惊回过神来,童悠开始恢复她超乎常人的理智,脑子里飞快的转着整理着现在的状况。

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家在哪,也就是说:她捡到的这个人,是个不择不扣的失忆‘儿童’!不过对她来说,始终就是个麻烦。思绪转了三转,童悠想到了办法,嗯,就这么办。

抬起拉牛牛的看了一眼那个‘妖孽’再移开视线,童悠抿唇,说道:

“我不认识你。既然你什么都不记得了,我们两个又互不相识,那你跟我去警察局吧。你这么晚了还没回去,说不定你的家人也正在担心你找你呢。走吧。”

童悠说完便准备起身,却不料那个本来一副小可怜的家伙,比她更快一步的伸过手,死劲儿拽住童悠的胳膊。

瞪着自己胳膊上的那只修剪整齐连手指缝都干干净净的手,童悠确实是被吓了一跳,天晓得那家伙的胳膊怎么会那么长。

那只手的主人此时就着坐着的姿势,抬起头,可怜兮兮的看着童悠:

“拜托,不要带我去警察局。我现在什么都不记得了,你是我醒来见到的第一个人,所以,就让我留在你这里,直到我什么都想起来为止吧 。”

童悠脑子里一道闪电劈过,她是他醒来见到的第一个人?!

他醒来见到的第一个人是她?!

他……不对不对,童悠你现在是在干嘛?发挥中国语言文化的多变性吗?

现在的重点是,他说他醒来见到的第一个人,也就是晕倒之后的刚才吧?那么,他是晕倒之后才失忆的?可是区区晕倒一下怎么会失忆呢?童悠脑子里不自觉的想到,那会儿自己把他推到地上,之后的“咚”的一声……也就是说,他的失忆,可能是自己推到他之后,他的头撞到地上所造成的……

童悠的表情变化很丰富,先是恍然大悟,接着便是震惊,再接着就死死皱着眉头,咬着嘴唇,不可置信的看着被她捡回家的那个人,最后不得不开口道:

“那,那你要在这里住多久?”

童悠心想,好看的小说:。虽然对方是因为自己才失忆的,自己收留他一段时间也是应该的吧?可是对方又不是三岁小孩,是一个体格比自己高大许多的男生耶!开什么国际玩笑,谁知道那家伙会不会对自己这个花季少女意图不轨……好吧!她承认对方比她还像一朵花,担心自己会一不小心控制不住就扑了上去,那比对方对自己意图不轨的可能性还要大。

“三个月,你放心,三个月一到,我立马二话不说的就离开这里。”

或许是对方回答的太过迅速和坚定,童悠顿时有种觉得自己上当了的感觉。很是狐疑的盯着对方看。对方被盯得心里发毛,连忙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补充道:

“我是说,你只要收留我三个月就好了,三个月之后,不管我有没有恢复记忆,我都会乖乖的离开这里,不给你添任何麻烦。”

听对方这么一说,童悠也觉得是自己多想了。收起心里的疑虑,示意对方放开自己的胳膊,对方这才顺从的松开了拽着童悠的手。

两人隔着一张矮几,面对面的坐着,心思却是各不一样。沉吟了一会儿,童悠率先开口:

“既然以后我们两个住在同一屋檐下,那么,有些规矩我得说一下。”看到对方顺从的点头,童悠接着道:“首先,你失忆的大部分可能是由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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