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世凯申令提高警权,称“当此国体维新,与民更始,亟应严申法纪,力保公安”。深恐民众反对其复辟,强调树立警察权威和服从,试图以警察力量维持秩序。同日,申令重视教育,称“立国根本在乎教育,前据教育部议定义务教育分期进行程序,呈准施行”;以为普及教育的先决问题在于师范,着教育部筹议整理扩充各省师范学校,责成各地方行政长官筹议师范计划。并策令孔令贻仍袭封“衍圣公”,加郡王衔。
云南护国军政府在昆明成立。云南取消将军行署、巡按使署,改为都督府,举唐继尧为护国军政府都督,未采用临时元帅名号,以免孤立。依《云南都督府组织条例》,聘请前巡按使任可澄、前山东提学使陈荣昌为参赞,前国会议员赵藩、袁嘉毂、司法总长张耀曾等为参议,赞襄都督,筹议一切军务、政务,并任命秘书、参谋、军政、民政、财政、司法各厅厅长。昆明民众举行拥护共和纪念大会。
同日,护国军政府都督唐继尧、护国军第一军总司令官蔡锷、第二军总司令官李烈钧联名发表护国军政府讨袁檄文,历数袁世凯制造北京兵变、听任外蒙古分裂、嗾使军警围逼议员、诬杀建国勋人张振武、破坏三权分立、滥借外债、谋杀国民党领袖宋教仁、收买议员笼络政客、强选总统、私削议员资格、戕杀国会更改约法、尽灭各级地方议会、断送铁道利权、丧失满蒙矿权、滥发内国公债搜刮民财、大开赌禁、设局专卖放纵烟毒、叛国称帝甘为祸首、伪造民意欺世盗名、自导劝进丑剧等二十大罪状,宣布要约五条:(一)“凡属********之国民,其恪遵成宪,翊卫共和,誓除****”;(二)“改造中央政府,由军府召集正式国会,更选元首,以代表********”;(三)“罢除一切阴谋政治所发生,不经国会违反民意之法律,与国人更始”;(四)“发挥民权政治之精神,实行代议制度,尊重各级地方议会之权能,期策进民力,求上下一心,全力外应之效”;(五)“采取联邦制度,省长民选,组织活泼有为之地方政府,以观摩新治,维护国基。”并宣布军中之约袁世凯令曹汝霖仪同特任。
(1月2日)
依官制规定,各部总长为特任,次长为简任职。袁世凯以曹任外交次长有年,为其对外交涉事宜之左右手,特明令仪同特任,以酬其庸。2月28日,又特派曹汝霖兼充外交官领事官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长。
袁世凯称帝时文官朝服《洪宪元年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