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探讨 诉诸于无知的谬误是指这样的错误论证:它从A(即论题)未被证明为真或不知道A是真,推出A是假的;或者它从尚未证明A是假的或不知道A是假的,推出A是真的。这类论证能够用来推卸证明责任,或达到一个尝试性结论。但它的结论不可能具有多大分量。因为我们从对A无知既不能必然推出A是假的,也不能推出A是真的。例如,因为你举不出神不存在的证据,所以“神是存在的”成立。再如,某些法盲犯罪后,常常在预审中或庭审中用自己不懂得法律,“不知道这样做是犯罪”等来为自己罪行辩护,甚至论证自己无罪,都属此种谬误。其实,无知决不是论据,不知某事实存在,并不等于该事实不存在。某人不懂法律,但并非意味着法律对其无效。
22.“无罪推定”与“疑罪从无”
应该指出的是,在逻辑上诉诸于无知是一种错误的论证形式,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现代法治国家法律中,都有“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原则,即在证明某个人有罪之前,假定所有被告都是无罪的,控方说他有罪,必须拿出证据来,“谁主张谁举证”。如果不能有力地100%证明某人有罪(只是可能有罪,即“疑罪”),法庭就必须宣判某人无罪。这是因为法律认为:伤害无辜比让罪犯逃逸危害更大。如果执行“疑罪从有”原则,一旦将来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原判决是错的,这就带来了双重恶果:一是冤枉了好人,甚至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因为时间不会倒流,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二是放纵了真正的罪犯。但是,如果实行“疑罪从无”原则,则更合乎人道:一旦将来能补充侦察到足够的证据,我们还可以把他再抓回来。
九、两个错误的谬误
23.螃蟹妈妈和螃蟹宝宝
海边住着很多螃蟹家族。有一天,螃蟹妈妈带着可爱的螃蟹宝宝们,来到温暖的沙滩上。螃蟹妈妈对螃蟹宝宝们说:“来,孩子们,走一次给我看看。”
摇摇,摆摆;摇摇,晃晃。螃蟹宝宝们移动着它们的八只脚,在沙滩上摇摇晃晃地横着走。这时,螃蟹妈妈敲着自己的两只大钳说:“喂,喂,孩子们!走路不可以横着走!眼睛看着前方,直直地走。”
摇摇,摆摆;摇摇,晃晃。螃蟹宝宝们努力地想照着妈妈说的,眼睛看着前方,直直地走。但是,无论它们怎么努力,还是往横的方向走。
“我不是说过走路不可以横着走吗?直直地走!”
摇摇,摇摆;摇摇,晃晃。无论螃蟹宝宝们怎么努力,就是没有办法直直地走。
螃蟹宝宝们都围过来说:“妈妈!实在是做不到啊!到底要怎么走,才能走得直直的呢?请妈妈示范一次给我们看吧。”
螃蟹妈妈微笑着说:“那么,睁大眼睛仔细看啊!就是这么走的!”
摇摇,摆摆;摇摇,晃晃。螃蟹妈妈也是横着走。
螃蟹宝宝们笑着说:“噢?妈妈也是横着走呀!哈哈哈!好笑啊!”
螃蟹妈妈难为情地说:“来,再走一次,注意看啊!”
螃蟹妈妈又示范了一次。摇摇,摆摆;摇摇,晃晃。但是,螃蟹妈妈还是横着走。
螃蟹宝宝们哈哈哈大笑说:“哈哈哈!妈妈也是横着走!妈妈也是横着走!”
“可是,妈妈却叫我们直直地走呀!”
“哈哈!妈妈在骗我们呢!”
这时,螃蟹妈妈敲着自己的两只大钳说:“安静!别以为妈妈不能走直,就以为你们也可以不要走直,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啊!”
听完螃蟹妈妈的一番话,螃蟹宝宝们还是搞不懂妈妈的意思。
螃蟹妈妈就解释说:“妈妈把你们带到沙滩上来,不是要教你们走路,而是要教你们正确的思维逻辑。人们读了我们的故事以后,常会有‘因为你不会,所以我也可以不会’的想法,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
螃蟹妈妈微笑着说:“如果因为妈妈不能走直,你们就也不走直的话,将来我们螃蟹永远都没办法走直了,对不对?妈妈做错的事由你们指正,你们的错误由妈妈更正。这样,我们才会进步啊!”
于是,螃蟹宝宝们便敲着自己的两只小钳子说:“是的,妈妈!我们就这么做吧!”
“那么,慢慢的,我们螃蟹也可以走得直直的!”
“聪明的妈妈,万岁!”
螃蟹妈妈和螃蟹宝宝们都高兴得咯咯笑了。
逻辑分析 “妈妈不能走得直直的,所以我们也可以不用走得直直的。”这种想法是不对的。“螃蟹妈妈能不能走得直直的?”和“螃蟹宝宝能不能走得直直的?”是两回事。所以,“螃蟹妈妈不能走直”不能当成支持“螃蟹宝宝也可以不要走直”的根据;否则,就陷入了一种叫“半斤八两”型的谬误。
理论探讨 “半斤八两”型的谬误是“两个错误”的谬误中的一种,其中的“半斤八两”是指“大家都一样”的意思。这种谬误具有这样的推论模式:因为那个如何如何,所以这个也可以如何如何。在日常生活中,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