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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西藏佛教文化(1)(1 / 3)

按照传统的分法,西藏佛教文化主要包含在大、小五明中。大五明指内明(佛学)、声明(语言学)、因明(逻辑学)、医方明(医学)、工巧明(工艺美术);小五明是指修辞学、声律学、词藻学、戏剧学和历算学。本章就大、小五明文化在藏区的传播及发展概况予以简略的介绍,其中,内明的内容在本书其它章节中都有涉猎,在此不再赘述。

一、声明

藏传声明学是以印度梵文文法为主,因藏传经典大都译自于梵文,掌握梵文成为翻译佛经的关键,因此,藏传佛教界的学者重视梵文的学习。相传,印度著名的声明学著作有《因陀罗声明论》、《毕夏利声明论》、《夏郭扎亚声明论》、《巴尼巴声明论》、《萨曼达巴扎声明论》、《巴丹吉利声明论》、《玛努赞戴声明论》和《旃陀罗声明论》八部声明学论著,加以《噶拉巴声明论》、《妙音声明论》为十部。其中《巴尼巴声明论》最先出现,书中将复杂的梵语语法作了详细的论述,成为人们学习梵语的入门读本。译成藏文的声明学著作主要有《巴尼巴声明论》、《旃陀罗声明论》、《噶拉巴声明论》和《妙音声明论》。

七世纪初,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派遣屯弥·桑布扎去印度学习文字。屯弥·桑布扎拜印度学者大婆罗门李雄为师,学习了兰扎体和乌尔都体梵文。又拜大学者亚夏米扎的弟子班智达天智狮子为师,学习《巴尼巴声明论》、《声明集分论》、《旃陀罗声明论》等声明论著。屯弥·桑布扎学成归来后,在熟练掌握梵文理论的基础上,细心研究藏语的语音、语法和语调等,创制出了藏文三十字母,相传他撰写了《善说法无垢光》、《声明论明灯》、《声律学基础》、《屯弥声明论》、《梵文读法明灯》等声明学的相关论著,并开始将印度的梵文佛经译为藏文。因此,声明学在藏区可分为两大类,印度梵文声明学和藏文声明学。随着佛经的翻译及藏文的广泛使用,吐蕃时代杰奇珠译师撰写了《声明八品本文》和《声明八品注释》,诸译师还共同编写了《翻译名义大集》和《声明要领二卷》,逐渐建立起了藏传声明学的体系。吐蕃末年,朗达玛灭佛,吐蕃翻译事业因此停顿,文化典籍遭到空前损失,屯弥·桑布扎所著的八部著作仅存《三十颂》和《音势论》两部。

约十二世纪末至十三世纪中叶,在藏地出现了一位学贯大、小五明的学者——萨迦班智达贡噶坚赞,在他之前,尤其是声明学,及修辞学、声律学、词藻学、戏剧学等小五明的学科没有得到发展。贡噶坚赞主要是在他的伯父扎巴坚赞处学习《声明八品》、《口剑论》等,其后在克什米尔大班智达释迦室利处学习了《声明集分论》、《旃陀罗声明论》。又在尼泊尔之班智达三菩扎尊前,学习了梵文声明学等。为了阐明这些声明论著的内容,他著有《声明入门》、《启蒙解说》、《语门科判》、《文字的拼合法》、《声明略摄》、《涅槃点拼合法》、《咒文念诵法·生果之花》等著作。

其后,萨迦派中,雄敦·多吉坚赞在八思巴的鼓励和嘱托下到印度迎请班智达,进行翻译,将《旃陀罗声明论》完整地翻译成了藏文,并招收弟子,讲授《旃陀罗声明论》,出现了一大批精通声明学的学者。

十三世纪中叶,大译师尼玛坚赞,拜声明学的大学者载达嘎纳为师,学习了声明学,把旃陀罗阁弥著的《唯识二十颂释》、《字经》和护法大师的《字经注释》译成藏文。布敦从尼玛坚赞学《旃陀罗声明论》、《声明集分论释》等,通达了声明学,译《声明集分论拼合法五品举例释》,著《声明集分论实词六品释》、《普说八品详细举例广释》上下卷、《集分论第四品·由语基构词举例释》等,这些著作推动了声明学的发展。

十三世纪末,著名的翻译家邦·罗智丹巴(1275—1342),对照杜嘎僧哈的注释把《声明集分论》和《声明集分论之词尾》译成藏文,后又译《旃陀罗声明论之一般正摄》、《旃陀罗声明论之字尾》及相关的注解等著作。邦·罗智丹巴译师的弟子萨桑玛迪班禅翻译了《声明集分论注释·益学》,并著《声明集分论注疏·雅言日光》,对《声明集分论》做了非常详细的注释。

十四世纪时,出现了绛曲泽莫译师、南喀桑布译师、喜饶贝译师、博东巴·多吉坚赞、夏玛译师图杰贝、那唐译师僧伽室利等精通声明的著名翻译家。

十五世纪中叶,夏鲁译师曲绛桑波(1441—1527)为了恢复日趋衰微的声明学等传承,学习了声明学、声律学等,成为著名学者。他根据梵文核对显密藏译经典,将藏译中的漏译、增译及当时未能译出留下的空缺进行补译和纠正,使显密经典的许多译文准确易懂,不仅为规范佛经的翻译做出了杰出贡献,还编写了《声明集分论注梵藏对照》和《甘露藏广释如意宝牛》、《声律学摄要》等著作。

夏鲁译师的众多弟子中,最著名的是萨译师·贡噶索南扎巴和热纳巴札译师。萨译师天资聪颖,对显密经典,特别是对声明学经典十分通达。萨迦译师继承祖辈遗风,大兴声明学,培养弟子,使声明学得以传播。

十六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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