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
1月13日。中、英、德《津浦铁路借款合同》签订。
1月19日。江汉关由原址河街迁到原英租界英工程局办公。
1月28日。光绪帝谕旨,赏加赫德尚书衔,以表彰他总司中国海关卓著成效。
1月。镇江、苏州、金陵、江海四海关税务司妥议《沪宁铁路载运洋货发给免重征单章程》,共10条。
应广东省盐运使的要求,拱北关关艇开始对海上的渔船实行检查,查验其携带的食盐有无向盐务机关领取证件,对无证食盐海关有权扣留送盐务机关查处。
2月5日。滨江总关满洲里分关和绥芬河分关成立。同日,《满洲里并绥芬河两站中国税关暂行试办章程》,随满州里分关和绥芬河分关成立而生效。
日本籍轮船二辰丸(Tatsu Maru),因私运军火去澳门被广东水师扣留,案件发生时拱北关曾派关艇到该轮了解情况。后来拱北关曾将该轮在中国海域停泊情况报告总税务司。根据总税务司的指示,由于该轮引起中、日外交纠纷,拱北关中止参与该事件的处理。
2月11日。滨江关监管首批从海参崴进口发往哈尔滨的食盐。
2月18日。总税务司第1483号通令:关于赫德获准休假,离京前所要交待有关事宜,并借此向关员多年支持与合作表示感谢。
2月19日。总税务司第1484号通令(由暂行代理总税务司裴式楷签发):关于满洲里及绥芬河设关事宜。
3月。新颁《重庆关停泊章程》规定:洋商雇佣华船及自备之船,起卸货物区域为“朝天门外对岸狮子山,上自太平渡起下至弹子石止”。“如欲在江北界内装载货物,须向理船厅预请准单”,其“界限只在江北城大江一段”。在江道狭窄险滩之处“须与中国民船挨次先到先进,不得越后争先”。
梧州关准许谷米出口。梧州关对进口货物征税4%,出口货物征税3%,府关对进出口货物仅征1%。
4月13日。赫德离京回国休假。税务处的官员、各国驻京公使或公使代表、裴式楷及在京的海关职员都前往送行。
4月15日。墨贤理请假两周,总税务司署指示由费妥玛暂时负责津海关工作。
4月18日。税务司黑泽礼吉离任,由立花正树(M.Taehibana)代理税务司职务。
4月20日。根据海关总税务司署指示、津海关道同意,总税务司账项下每月为海河工程局提供为期6个月的无息贷款5000两。
总税务司署第1493号通令:关于赫德休假回国临行前,向副总税务司、署总税务司裴式楷移交工作,并再次感谢关员。
总税务司署第1494号通令(由署总税务司裴式楷签发):署总税务司裴式楷即日接管海关总税务司署及邮政总局事务,令各关知照。
4月22日。赫德回国休假抵天津。
4月29日。孙中山和黄兴领导的同盟会会员300余人,在河口武装起义,占领河口及蒙自关河口分关近1个月,河口分关关员逃往越南老街。
署总税务司接税务处札文,奉令开办税务学堂,派第一股帮办补用知府陈銮及前蒙自关税务司邓罗(C.H.Brewitt-Taylor)为学堂华洋总办。
5月1日。英国籍人克乐思(A.W.Cross)就任琼海关税务司,1910年5月6日离任。
5月6日。慕天锡卸任,由罗祝谢(J.W.Loureiro,葡萄牙籍)接任江门关署税务司。
5月11日。署总税务司裴式楷发布通令:自1909年起,限制非印度鸦片进口。
5月19日。总税务司署第1575号通令:转发税务处上奏皇上关于赫德50年来之政绩。
5月。江门关由于年初停止小火轮和由小火轮拖行的驳船直接与澳门通航,本月起,本地商人将原来由澳门购进鸦片,在拱北关纳税,改为由香港进货,在江门关纳税。江门关税收大幅度增加。是年进口鸦片295担,自江门辟作通商口岸以来,本年始有如此大宗鸦片进口。
6月4日。津海关税务司令派一位同文供事对1907年全部报单进行审查,注意全年中珍贵财宝(Treasures)进出国境情况。此项工作自1907年开始做起,并逐步回溯到1898年。
6月12日。浙海关辖区之“金同大”船,驶至镇海口外被海盗所阻,捉去水手两名,勒索大洋2000元,后经讨价还价,付以一半了事。事后船主才将情况向海关报告。
6月15日。河口至腊哈地铁路通车,部分进出口货物开始由火车运输。蛮耗遭水灾,洪水淹毁房屋300余间。从此,蒙自口岸景象萧条。
粤海关公告:自1909年1月1日起,波斯和土耳其鸦片须凭九龙关税务司签发的特许证才能进口,并按章缴纳关税和厘金。
6月。拱北关根据广东省巡抚的命令,对